[公告] ming0828 水桶7日 NYWANG5566II 水桶14日

看板ToS (神魔之塔(Tower of Saviors))作者 (靜)時間12年前 (2014/01/05 22:49), 編輯推噓5(619)
留言16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違規內容 作者 ming0828 (阿閔兄) 站內 ToS 標題 [抽卡] 神十友抽… 時間 Sun Jan 5 21:07:59 2014 ─────────────────────────────────────── http://miupix.cc/xxxxxxxxx 這有點扯啊…… 雖然都有了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註:其圖片為友抽截圖,而非石抽。 違規事項 一. 違反以下板規,依情節輕重程度給予警告,或7~28天水桶, 情節重大者文章砍除並斟酌給予劣文。精華區留底 d. 分享抽卡文,限5石抽以上才可另開文章,並需附上圖以茲證明.5抽以下請置底討論分享 發錢文如是因抽卡而發錢,視為抽卡文體,得引用抽卡文版規. 抽卡附的圖,卡片請使用入手時間排列須有new字樣,若無則不列入計算 二. 違反以下板規,最低警告處分,嚴重者水桶7天 e. 發文格式錯誤. 判決 ming0828 水桶7日 違規內容 至底檢舉區下方推文 ┌─────────────────────────────────────┐ │ 文章代碼(AID): #1HYQtU-h (ToS) [ptt.cc] [公告] ToS 版規暨版規建議、文章?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ToS/M.1367977438.A.FAB.html │ │ 特殊文章,無價格記錄 │ └─────────────────────────────────────┘

01/05 22:15,
同意樓上 這個版一堆自以為多厲害的兇魯蛇
01/05 22:15
群嘲

01/05 22:26,
300等就300等 一天到晚一直拿來說嘴 現實中沒朋友吧
01/05 22:26

01/05 22:29,
那些250 300等的人不知道有沒有牽過女生手呢
01/05 22:29
針對特定族群 違規事項 一. 違反以下板規,依情節輕重程度給予警告,或7~28天水桶, 情節重大者文章砍除並斟酌給予劣文。精華區留底 a.引戰文 1. 挑釁、吵架、人身攻擊、刻意引發筆戰、鬧板(刻意討噓等) 註:此條板規為僅接受當事人檢舉,群嘲部份,單篇文章為五人檢舉即受理 檢舉人請簡述理由以便板工參酌,情節重大者版主得以介入處理。 五人檢舉期限為從文章發出後的48小時內累積滿5人。 2. 各種針對特定族群攻擊之文章、推噓文、簽名檔,包含但不限於 宗教、學校、地域、種族、職業、性別、政治傾向(政治人物)等… 暗示、影射、同音異字,如客觀上得確定所指涉之對象或範圍者亦同。 判決 NYWANG5566II 水桶14日 至於稍早那篇文章,板主群還在討論,請各位稍安勿躁..( ′-`)y-~ --    Bug惡意修不好,營收還是賺飽飽。客服不理免煩惱,風聲一過就和好。    用戶眾多是個寶,排隊登入乖寶寶。吃體閃退不知道,裝聾作啞是王道。    活動合併有就好,臉書粉絲心情好。台灣玩家人情重,還是有人繳薪俸。    公會超爛硬更新,就怕少賺幾桶金。無奈公司沒動靜,玩家自己得看清。 φbradyaraoy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3.37.197

01/05 22:50, , 1F
那個XX的還在討論唷....可惜._.
01/05 22:50, 1F

01/05 22:51, , 2F
#1IoKdcfW 因抽卡而發錢引用抽卡文規範
01/05 22:51, 2F

01/05 23:01, , 3F
01/05 23:01, 3F

01/05 23:04, , 4F
RAYALLEN0517 王56分身 同IP 需要連坐水桶嗎
01/05 23:04, 4F

01/05 23:10, , 5F
挖賽 那個某F真的都不用桶喔??
01/05 23:10, 5F
我有說還在討論中阿_(:3」∠)_

01/05 23:17, , 6F
亂修文那條不用處理嗎? 這樣以後隨便誤導都沒事
01/05 23:17, 6F
那篇文章我看了一下,我還沒找出他刪除了誰的推文。 如果刪除自己的推文,基本上並沒有違規的疑慮, 而他文章內容錯誤後面有說明,整體看下來我認為並沒有誤導的問題。 不過這部分保留討論空間,歡迎提供意見@@

01/05 23:21, , 7F
他這是被打臉後才修正的 如果沒人打臉 那新手看了?
01/05 23:21, 7F

01/05 23:22, , 8F
況且他那態度根本就是臉被打歪了才去修正 然後才自D..
01/05 23:22, 8F
我理解您的看法。我認為他最後文章、推文都有說明,單純回到「發文討論」的範疇。 目前靜板主的決定是該審不改判。 不過不改判是指不判誤導,如果他有未經他人同意刪改推文我會補上判決。

01/05 23:26, , 9F
我不知道板主們對於誤導的標準在哪 但是對於唬濫文能否加強
01/05 23:26, 9F

01/05 23:26, , 10F
規範? 不然說話都不用負責的
01/05 23:26, 10F

01/05 23:27, , 11F
哭哭 我的問題沒被回答到
01/05 23:27, 11F

01/05 23:27, , 12F
請到資源回收桶看修文紀錄 看修文前文章內容
01/05 23:27, 12F

01/05 23:28, , 13F
26708不桶??
01/05 23:28, 13F
正在處理 ※ 編輯: bradyaraoy 來自: 61.223.37.197 (01/05 23:28)

01/05 23:30, , 14F
大快人心 檢舉王56人人有責
01/05 23:30, 14F

01/05 23:50, , 15F
(ˊ_>ˋ) /︴ ( ′﹀‵)/︴<>< <>< <>< <>< <>< <><
01/05 23:50, 15F

01/05 23:50, , 16F
示意圖
01/05 23:50, 16F
文章代碼(AID): #1IoN3ZwJ (T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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