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申訴] 不服LOL板主群不處理Xargon等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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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1→)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itos (麥子)時間11年前 (2014/01/14 14:2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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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你不願意多說,那我也不問了。. 站規「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11PhstD5 (PttLaw)),. 第二編、第一章、第六條、第一項「看板違規行為」、第七點:. (七)違反其他由小組長訂定之群組規範及版主所訂定之板規者。. 由此可知,違反板規屬於看板違規行為。. 站規「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
(還有1010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diefish5566 (死魚56)時間11年前 (2014/01/09 21:1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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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說無益. 通篇下來你的立場就是:「板主有裁量權 板主最大」. 所以他認為沒惡意的廣告不是廣告 免罰. 他認為不重大的違規不是違規 豬腳麵線. 明文規定永久水桶+劣退. 客觀事實一清二楚. 用惡意重大這類虛無飄渺的字詞可以直接當作無違規. 此例一出. 同樣E2的提供外掛者. 只要說我一家大小三十六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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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itos (麥子)時間11年前 (2014/01/09 18:4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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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規當然沒有不知者無罪,不管有沒有看板規,有沒有知道板規,. 只要是違規的行為,都得要負起責任並且接受相對應的板務處分。. 但是你說的這些,都不足以說明發文者是惡意進行違規行為,. 而板主在認定的時候,也認定這些文章不屬於惡意重大違規,. 對於這些沒有違規的文章,當然就沒有警告也沒有處分。. 至少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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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diefish5566 (死魚56)時間11年前 (2014/01/09 18:1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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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規似乎沒有不知者無罪這條. 每天用手機發文自殺的不知道多少. 進一個看板發言之前 看板規是基本常識吧. 板主沒有警告或水桶是他們的疏失. 不代表違規者沒有責任. 假設每個人都看過板規應該是一件合情合理的事. 如果可以用不知者無罪五字就卸責. 那我建議直接廢掉所有板規. 既然都看過板規了. 蓄意放廣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itos (麥子)時間11年前 (2014/01/09 17:5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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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略略翻了幾篇電競文,但是我沒有看到板主對於這些文章有任何警告,. 在板上似乎也沒有對於這些文章有過任何處分或警告。. 以發文的內容來看,與其說蓄意違規,更像是不知道有違規的疑慮。. 至少從現況來看,即使這樣的內容有廣告,我還是不覺得有惡意的成分。. 我同意對於廣告文的限制需要作通盤的檢討,但上面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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