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不同意wow版主群對於ithanhunt案之決議已刪文
推
12/07 15:52,
12/07 15:52
噓
12/07 16:35,
12/07 16:35
→
12/07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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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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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始出現mario5566以及其他多人互相謾罵及人身攻擊的情況
其中mario5566已被版主群決議水桶
但針對ithanhunt以下這句
推
12/07 17:28,
12/07 17:28
說對方現實生活低能,依一般認知確為人身攻擊
版主方卻決議必須由其所指涉對象mario5566進行檢舉後方得處理
此事爭議點如下
1.
板規第一頁明寫「凡疑似違反板規者皆可檢舉」
且板規內亦無提到人身攻擊必須由本人檢舉
我能理解在有更好的理由下版主對板規執行能有些許的裁量權
但版主所提出的理由
→
12/09 06:19,
12/09 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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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9 06:20,
12/09 06:20
顯然不適用於此案,因為此案涉及的雙方在wow版內已經有多次的爭執
因此我認為ithanhunt案版主無視我的檢舉並裁示「待事主檢舉」並無很好的理由
2.
退一步來說,就算互相人身攻擊必須由受指涉的人檢舉方能成案
檢舉mario5566的人
推
12/08 13:51,
12/08 13:51
僅在該文更上方的地方對mario5566叫罵過一次
根本沒有捲入下方多人互相謾罵的過程
若此檢舉被版主受理,我對ithanhunt的檢舉應無理由不受理
3.
新任版主rock5421在其競選文中參選理由
確有提及他參選就是為了水桶mario5566而參選
因此上述的差異讓人很難不去認為是版主對自己討厭的人做特別嚴厲的判決
我想這種版工在權力範圍內只處罰自己討厭的一方之現象,應非大家所樂見
--
本來此爭議應於wow版內詢問版主群決議的理由即可
但在與BigCat版住多天在置底區討論此案且版主基本上沒有給出理由的情況下
rock5421突然表示
推
12/13 19:17,
12/13 19:17
故進行此申訴,希望能獲得適切的說明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1.187.19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Strategy/M.1702470031.A.352.html
推
12/14 18:09,
11月前
, 1F
12/14 18:09, 1F
→
12/15 23:36,
11月前
, 2F
12/15 23:36,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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