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不同意wow版主群對於ithanhunt案之決議已刪文

看板Sub_Strategy作者 (啾啾)時間11月前 (2023/12/13 20:20), 編輯推噓1(101)
留言2則, 2人參與, 11月前最新討論串1/1
本案肇起 #1bRjknLA (WOW) [ptt.cc] 原文下方推文由

12/07 15:52,
這裡台人台服 去對面變亞服 這公會真的笑死
12/07 15:52

12/07 16:35,
雲玩家 技術低端 只有自尊心比天高 人家實話實説被當
12/07 16:35

12/07 16:35,
成在挑釁 自己氣到跳腳怪誰喔 = =?
12/07 16:35

12/07 16:35,
不管啥線上線下 人家總是吊打你們一票全身只剩一張嘴
12/07 16:35

12/07 16:35,
的 QQ 能強ㄧ點不?
12/07 16:35
開始出現mario5566以及其他多人互相謾罵及人身攻擊的情況 其中mario5566已被版主群決議水桶 但針對ithanhunt以下這句

12/07 17:28,
你現實生活就是個低能+低端 裝啥高玩 高丸我信啦~
12/07 17:28
說對方現實生活低能,依一般認知確為人身攻擊 版主方卻決議必須由其所指涉對象mario5566進行檢舉後方得處理 此事爭議點如下 1. 板規第一頁明寫「凡疑似違反板規者皆可檢舉」 且板規內亦無提到人身攻擊必須由本人檢舉 我能理解在有更好的理由下版主對板規執行能有些許的裁量權 但版主所提出的理由

12/09 06:19,
以前有過A酸B/C看不過去來檢舉,處理下去才知道AB是熟人互
12/09 06:19

12/09 06:20,
飆垃圾話的例子(雖然不是在這板),所以才會傾向事主檢舉喔
12/09 06:20
顯然不適用於此案,因為此案涉及的雙方在wow版內已經有多次的爭執 因此我認為ithanhunt案版主無視我的檢舉並裁示「待事主檢舉」並無很好的理由 2. 退一步來說,就算互相人身攻擊必須由受指涉的人檢舉方能成案 檢舉mario5566的人

12/08 13:51,
#1bRjknLA mario5566 B-1 挑釁、吵架 惡意挑釁
12/08 13:51
僅在該文更上方的地方對mario5566叫罵過一次 根本沒有捲入下方多人互相謾罵的過程 若此檢舉被版主受理,我對ithanhunt的檢舉應無理由不受理 3. 新任版主rock5421在其競選文中參選理由 確有提及他參選就是為了水桶mario5566而參選 因此上述的差異讓人很難不去認為是版主對自己討厭的人做特別嚴厲的判決 我想這種版工在權力範圍內只處罰自己討厭的一方之現象,應非大家所樂見 -- 本來此爭議應於wow版內詢問版主群決議的理由即可 但在與BigCat版住多天在置底區討論此案且版主基本上沒有給出理由的情況下 rock5421突然表示

12/13 19:17,
但是請事主檢舉 以上 本案已多次回覆,故不做後續問答
12/13 19:17
故進行此申訴,希望能獲得適切的說明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1.187.19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Strategy/M.1702470031.A.352.html

12/14 18:09, 11月前 , 1F
WOW不是這組欸
12/14 18:09, 1F

12/15 23:36, 11月前 , 2F
要去 Sub_GOnline 才對...
12/15 23:36, 2F
文章代碼(AID): #1bUQ6FDI (Sub_Strate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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