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 ntpcgov 8/11 申訴案
主 文:
本案維持原判。
判決要點:
1.當事人ntpcgov(以下簡稱n君) 於7/25日於LoL板發表文章
[閒聊] 丁特道歉聲明後修改文章及標題為
[閒聊] 想不到吧!新模式「競技場」勝率最高英雄
遭LoL板板主lunar(以下簡稱l板主)判決【B2加重】水桶40天。
2.n君去信l板主要求具體說明何處違反B2、撰文態度有爭議及加重理由為何,
l板主回應「任意將討論中的文章全文替換成其他完全無關內容,將嚴重影響討論秩序、
造成看板多數使用者困擾,且此類行為經板主判定屬較為惡劣之嚴重違規,
故依板規 貳、違規行為處分辦法 以板主權限加倍水桶天數。」
3.n君認為無論修改前、後之文章皆未違反LOL板板規,板規亦無禁止修改文章,但
板主卻以「撰文態度有爭議」判決,要求撤銷判決。
4.B2【無可觀性之文章】
任何文章未滿正體中文30字、不具建設性、無可觀性,或其撰文態度有爭議者。
a.翻譯文:轉貼任何非正體中文資訊,未附上簡要說明或自行翻譯者。
b.轉貼文:轉貼內容未達規定字數時,未補充評論至30字者。
● 貳、 違規行為處分辦法
→ 本章節所列及之全部處分項目,板主均有權依個案嚴重程度予以刑期之加倍或減量,
並附帶或免除鎖定、刪除或退回相關文章之板務級處分。
5.本組檢視板規,板規貳確有給予板主視嚴重程度加重處分之權,而確實板規並無
規定禁止修改文章,然將文章及標題修改為完全不同內容,並非一般修改文章的範圍
,確實影響板友討論及板上討論秩序,如修改前板友的推文討論一段時間後,
改成完全不同的文章,後面看到的板友們看到修改前討論的推文會作何反應,
若板主放任此行為發生,每位板友都將原文修改為完全不同文章,
等於討論區完全失去討論的價值,故本組認同l板主之加重處分。
另若p君認為修改前、後文章皆無違反任何板規,可直接將兩篇文章皆進行發表即可,
以上。
綜合以上,本案維持原判。
戰略遊戲實習小組長InnG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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