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 panex0845 7/23 申訴案
主 文:
本案維持原判。
判決要點:
1.當事人panex0845(以下簡稱p君) 於7/20日於發表文章:
[閒聊] LOL沒有視線範圍外攻擊?
遭LoL板板主dinter9921(以下簡稱d板主)判決【B2】。
2.p君去信詢問判決原因,認為文章是以討論遊戲內容為出發點且具有建設性,
d板主回應
「LoL並不是一款只能固定視角的遊戲,其次LoL中有許多角色亦能使用全地圖
流指向技能朝視野範圍外的敵人進行攻擊。查看過您舉的例子的實戰影片,
與LoL機制並無太大差別,故以B2判處水桶二十日,如若您還有異議,
可轉至組務再進行申訴。」
故p君於本組進行申訴。
3.p君認為d板主之回應毫無邏輯且理由薄弱,
因(1)固不固定視角與否並不影響玩家視線範圍。
(2)LoL遊戲中僅有三個技能為全地圖攻擊,
且該些技能攻擊機制與原文所提之遊戲機制有所不同。
4.檢視原文及溝通紀錄,本組認為本案癥結點在於
「LOL有沒有視線範圍外的攻擊」,而據原文p君所述之「視線範圍外之攻擊」
為「被打死才發現怎麼有人在打我」、
「LOL被打一定在視線範圍內且可以清除明白被誰打」,
而d板主回應「LoL並非僅能固定視角遊戲」,
意即表示玩家視線隨時可動,在切換至非自身人物畫面時遭受攻擊,亦可稱為視線範圍
外之攻擊,並表示其次「LOL有許多角色能使用全地圖指向技能朝視野範圍外敵人進行
攻擊」,雖p君進一步回應表示「視線應不侷限於遊戲攝影機,凡任何遊戲機制,例如
高低上的落差、地圖的轉角處、腳色或道具機制皆會對玩家的可視範圍進行影響」,
其中提到「玩家可視範圍」,綜合前段所述之「被打死才發現怎麼有人在打我」,
敘述主體皆 為「玩家的視野能不能看到攻擊自己的攻擊是什麼攻擊」。
5.B2【無可觀性之文章】
任何文章未滿正體中文30字、不具建設性、無可觀性,或其撰文態度有爭議者。
a.翻譯文:轉貼任何非正體中文資訊,未附上簡要說明或自行翻譯者。
b.轉貼文:轉貼內容未達規定字數時,未補充評論至30字者。
6.P君所舉例之魔獸信長的雜賀孫氏、暗黑4的骷髏弓箭手或是DOTA2的狙擊手之類
的超遠距離攻擊,皆為玩家視野外的攻擊,本質上為發出攻擊者在玩家視野範圍之外,
如陰暗處、或攻擊距離較被攻擊者大等等,且要受到攻擊後,才能知道攻擊者是誰,
然本組認為LOL亦有許多能造成此條件的攻擊情況,
例如從無視野草叢往外攻擊敵方角色即能達成此情況。
綜合以上,本案維持原判。
戰略遊戲實習小組長InnG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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