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六] LoL 板板主 kosoj6 及 airiguodala 包庇
※ [本文轉錄自 diefish5566 信箱]
作者: diefish5566 (還我姆咪) 看板: LoL_Picket
標題: Re: [通告] 不服 #1VRR4q5I (LoL_Picket) 未達
時間: Sat Oct 3 03:13:39 2020
※ [通告] 共 4 人收件
※ kosoj6 samhou6 InnGee airiguod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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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osoj6 (不是宅男)》之銘言:
: ※ [通告] 共 4 人收件
: ※ diefish5566 samhou6 InnGee airiguod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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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該案之判定:
: 我認為造謠當事人須有故意,亦及明知為散播不正確消息仍散播。
: 若只因主觀上文章犯了錯誤,只能說是不好的文章,但未達C1之標準,
: C1為本板板規中較嚴重者,須視其情節有一定嚴重性者方適用,
: 依往例亦不會將所有有錯誤之文章視為造謠。
: 我原於該文章中說:
: "MAD是一隻自去年底成立,今年首次進軍LEC的年輕隊伍。"
: 這部份是我未查證,故我也修正了此部分。
用肯定句介紹錯誤的隊伍背景
在被檢舉之後自判無罪再刪除錯誤內容
事後被寄信申訴
拍拍屁股說啊我衝動啦 我本意不是造謠
放回未審理狀態就OK了
反正我板主 我造謠被抓我可以判我無罪再改
這種行為算是鬧板也不為過 沒人申訴就阿彌陀佛直接無罪矇混過關了
前板主 rainnawind 於板務處理明顯失當時尚會自桶
反觀 kosoj6 板主一皮天下無難事的心態令人遺憾
: 而文中所指比賽,是否為MAD首勝,
: 我認為是個人觀點差異,無客觀答案。
: 該比賽也確實為該隊改為MAD後世界賽首勝。
: 故不應因此判定入罪。
: 另我自行宣判的部分,為我一時衝動之過失,確有程序不合。
: 故此案改回未審理狀態,待其他板主處理。
kosoj6 對本案理應無管轄權卻逕自管轄
他的回覆僅是他個人作為被檢舉人的抗辯
不能作為判決理由看待
airiguodala 板主及其他二位板主
推
10/03 02:09,
10/03 02:09
我要說的其他東西9/25的私信已經說過了不再贅述
既然板主群討論後再次判定未達
那三位的解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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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言論就是自由言論,對於流行觀點和非流行觀點都是一樣的。我們不可能
一邊宣稱這是一個自由的國家,一邊又把言論劃為可接受的和不可接受的兩部分。
如果有一種檢查制度可以把3K黨從電視裡剔出去,那麼,同樣的制度也許早就把
馬丁‧路德‧金的講話從阿拉巴馬州剔出去了。”
必須聽那些聽不下去的話,“這正是我們必須為自由支付的代價”。
斯蒂芬‧潘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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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5.30.102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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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diefish5566 (36.224.132.96 臺灣), 10/10/2020 16:2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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