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不服LOL版主kosoj6之判決

看板Sub_Strategy作者 (ilovegoodgame)時間4年前 (2020/03/06 16:55), 4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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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songgood 信箱] 作者: kosoj6 (不是宅男) 標題: Re: 3/05 - □ (已被kosoj6刪除) <songgood> A2 時間: Fri Mar 6 16:00:05 2020 ※ 引述《songgood (ilovegoodgame)》之銘言: : A2【文章標題未使用官方正式名稱】本條板規為勸導向,由板主視情節處理。 : 文章標題若提到英雄、道具名稱,均需使用英文或台服官方正式名稱。 : 3/05 - □ (已被kosoj6刪除) <songgood> A2 : 如果是被人檢舉 : 我沒改被桶活該 : A2為勸導向 : 版主又是用海巡將我水桶 : 桶我前是不是該提醒我一下 : 讓我有機會可以改 : 都沒提醒就直接桶 : 這可沒有符合A2板規 勸導向 : 被海巡巡到 : 而且沒被勸導就被桶 : 如果今天A2沒有勸導向三字我服氣 : 今天勸導向三字還在的情況下 : 沒勸導的情況下 : 海巡直接桶我 : 我抗議 您好, 板規並無定義勸導向代表須事先提醒,就字面意義勸導向也不等同於須事先提醒; 勸導向只是代表標準一般而言相對寬鬆,例如目前同音錯別字就不罰。 近期之其他A2案也無板主提醒當事人更改之例。 而是否受檢舉或板主主動處理,我認為兩者無異,並不影響案情, 除告訴乃論之款項也並無規定何種違規須板主受檢舉才能執行。 並且該文發文時間與處理時間亦有約十分鐘之空檔,此時間已足夠檢查文章是否違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3.51.171 (臺灣)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songgood (61.228.19.116 臺灣), 03/06/2020 16:55:05 ※ 編輯: songgood (61.228.19.116 臺灣), 03/06/2020 17:01:32
文章代碼(AID): #1UOW_g5m (Sub_Strate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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