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 laptic 3/1檢舉案
主 文:
1.本案為作業時程過短導致之程序問題,非浮濫開設。
既申請項目以PCS為主,依LoL板可查資料 #1UIy_wKe (LoL),
至少在2/18已知其開賽日程,有一週以上時間提前申請。
日後如非臨時公布之訊息,至少應於預計開設日前3日至7日完成申請及附議程序。
2.經查,群組尚未核可同意前超額開設有兩種情況:
a.2/29 #1UMdXWSD (LoL) 、#1UMdXWSD (LoL) 超過單日兩盤開獎限制(2-3)
b.3/1 #1UMtzMsY (LoL)等五盤,超過每週三盤限制(2-1)
3.承2-a,由於樂透規章所責之開獎者為誰無法查察,
LoL板板主samhou6/InnGee/airiguodala/kosoj6等
以上四名口頭警告一次。
請再次注意群組樂透開設規章,及本判決1.所述之事項。
4.承2-b,此五盤均為板主 kosoj6 未待組務核可,亦未向組務再確認即連續開設,
有個人程序疏失之情況。
自本判決公告日起15日,禁止 kosoj6 開設任何樂透,以示警惕。
判決要點:
1.原則上,本組同意申請即肯定LoL板依過往樂透使用情況,有其開設需求。
2.承上,檢視本週開獎之資料:
2/29 #1UMacVOc (LoL)
2/29 #1UMckOuf (LoL)
2/29 #1UMdXWSD (LoL)
3/1 #1UMtzMsY (LoL)
3/1 #1UMv8w8f (LoL)
3/1 #1UMw8SRT (LoL)
3/1 #1UMx9vBa (LoL)
3/1 #1UMyE9gj (LoL),以上共八盤,均符合群組所謂30000P下注額度之標準。
故本案中無浮濫開設之情事,僅以程序瑕疵認定。
不針對申請增開案本身實施再認定,既通過之增開案仍為有效。
3.經查本案時程:
2/28 20:49 板主samhou6提出增開申請
2/29 15:40 其餘三位板主完成附議
3/1 18:23 小組長核可增開,轉送群組
3/1 21:47 群組長同意增開申請
依群組樂透規章5-1所述之「使(始)得放寬」,其申請務需待3/1 21:47始生效。
故此前開設、開獎之八盤中後五盤均有程序問題。
4.第四盤 #1UMrjofd (LoL)起,開設時程均在2/29所有板主完成附議後,
可能將「均完成附議」錯誤認為申請程序之完成,
殊不知群組樂透規章所定仍需待群組長核可,該申請案始得生效。
5.群組長於去年申請時已提醒過 #1SEuM8_B (ComGame-Plan) 應盡早申請,
已非第一次,故本案從規章從嚴認定,不再核以實務上便宜行事之標準予以寬容。
6.其餘同主文,不再贅述。
戰略遊戲小組長rainnaw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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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適 不要隨便看見一個名人的名字,後面配一句話就認為這句話是他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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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0.215.1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Strategy/M.1583156559.A.8D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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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 21:45, 1F
修正錯字
※ 編輯: rainnawind (180.204.21.149 臺灣), 03/02/2020 21:49:46
※ samhou6:轉錄至看板 LoL 03/02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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