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7] 不服 LOL 板主 VVVV5555 之判決

看板Sub_Strategy作者 (打倒美帝主義)時間6年前 (2018/08/13 23:53), 編輯推噓1(101)
留言2則, 2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1/1
※ [本文轉錄自 jeffou1112 信箱] 作者: VVVV5555 (東興烏鴉-耀揚哥) 標題: Re: 為啥我被水桶? 時間: Mon Aug 13 21:05:43 2018 ※ 引述《jeffou1112 (打倒美帝主義)》之銘言: : ※ 引述《VVVV5555 (東興烏鴉-耀揚哥)》之銘言: : : 他的臉書與圖奇是有連結的 : : 硬要說沒有說明也說不太過去 : : 重點是 人家也不願意你宣傳他的實況 : 所以我在看他的fb實況還要點進去看他圖其的資訊??? : 你在跟我開玩笑嗎 你那什麼邏輯 : 還有你的重點 "人家也不願意你宣傳他的實況" : 對人家不願意我幫他宣傳他的實況 然後水桶七天?? 這什麼判決?? : 不願意我幫他宣傳 也是頂多刪文 : 然後我的情況跟T2又不相同 你別再跳針了好不好 所以要叫他寫封信 還是打電話 去你家親自告訴你 不準貼我的實況喔 你才會知道不能貼? 重點是 推文也都有人提醒你了 你硬要擺到被檢舉 -- 不要亂噓好嗎,拜託了 ▁▂▃▄▅▄▃▂ ▂▄▂▁ ╴╴ ▂▃▄▃ ▆▄▃▃▄▅▇ ▇▇▆▇▇ 烏東▏ ▁▂▁ 鴉興▏ ▇▇▆▇ 耀  ̄ ̄ ﹑ https://www.facebook.com/profile.php?id=100001758768646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2.234.97.162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jeffou1112 (61.223.32.152), 08/13/2018 23:53:12

08/14 00:59, 6年前 , 1F

08/14 01:41, 6年前 , 2F
長睿 我跟他說要轉錄才有效力 所以他自刪重發了
08/14 01:41, 2F
文章代碼(AID): #1RSQbfjU (Sub_Strategy)
文章代碼(AID): #1RSQbfjU (Sub_Strate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