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6] 不服 LOL 板主 VVVV5555 之判決

看板Sub_Strategy作者 (打倒美帝主義)時間6年前 (2018/08/13 23:5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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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jeffou1112 信箱] 作者: VVVV5555 (東興烏鴉-耀揚哥) 標題: Re: 為啥我被水桶? 時間: Mon Aug 13 20:58:31 2018 ※ 引述《jeffou1112 (打倒美帝主義)》之銘言: : ※ 引述《VVVV5555 (東興烏鴉-耀揚哥)》之銘言: : : 你不敢問我幫你問囉 : : DOLLY:有的 我的意思是直播都不願意轉PO : : DOLLY:換句話說 我本人的任何資訊都不願被PO到PTT : 你怎麼一直跳針阿耀揚 : 若實況主於實況資訊中註明不願轉錄至PTT,任何代發實況文者直接水桶處分。 : * 請特別注意,以上項目無法透過自行刪除或修改文章避免罰則,切勿違規 : 以上是T2內容 就說他fb資訊沒有寫 為什麼不能po? : 該T2內容就是說你要寫在實況資訊上 我想請問他有寫嗎??? : 你要馬就重新釋義 我才服這判決 他的臉書與圖奇是有連結的 硬要說沒有說明也說不太過去 重點是 人家也不願意你宣傳他的實況 -- 不要亂噓好嗎,拜託了 ▁▂▃▄▅▄▃▂ ▂▄▂▁ ╴╴ ▂▃▄▃ ▆▄▃▃▄▅▇ ▇▇▆▇▇ 烏東▏ ▁▂▁ 鴉興▏ ▇▇▆▇ 耀  ̄ ̄ ﹑ https://www.facebook.com/profile.php?id=100001758768646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2.234.97.162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jeffou1112 (61.223.32.152), 08/13/2018 23:5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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