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三] 不服LOL板板主InnGee判決

看板Sub_Strategy作者 (好滋好滋)時間6年前 (2018/05/30 23:10),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 [本文轉錄自 ko27tye 信箱] 作者: ko27tye (好滋好滋) 標題: 申訴水桶 時間: Sun May 27 23:10:38 2018 [mB2【無可觀性之文章】 任何文章未滿正體中文30字、不具建設性、無可觀性,或其撰文態度有爭議者。 a.翻譯文:轉貼任何非正體中文資訊,未附上簡要說明或自行翻譯者。 b.轉貼文:轉貼內容未達規定字數時,未補充評論至30字者。 圖畫創作、ANSI分類之文章,或同性質之創作(如三熊圖)不限制正體中文30字。 想請問我是犯了 未滿正體中文30字 不具建設性 無可觀性 撰文態度有爭議者 中的哪一項目? 雖然文被刪了我找不到,但我確定有30字 後三項完全是板主心證,還麻煩給個說明。 另外我tag是選用閒聊,弔詭的是 閒聊還需要有建設性、可觀性?? 最後,水桶是完全不用給公告的嗎?? 板主可以偷偷水桶不用給公告喔? 此申訴我會同步發給LOL板主群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9.208.69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ko27tye (36.229.208.69), 05/30/2018 23:10:06
文章代碼(AID): #1R3hxGKW (Sub_Strategy)
文章代碼(AID): #1R3hxGKW (Sub_Strate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