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證02] 不服LOL版主samhou6之改判

看板Sub_Strategy作者 (大頭)時間8年前 (2017/04/29 02:3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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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pzboy 信箱] 作者: pzboy (大頭) 看板: LoL 標題: [通告] 不服LOL版主samhou6水桶改判 時間: Mon Apr 24 14:34:08 2017 ※ [通告] 共 2 人收件 ※ s91812 samhou6 --------------------------------------------------------------------------- 首先本人先聲明 這將是此案我與samhou6版主間最後一封私下溝通信 往後有什麼案件事情要講 請至組務版直接回覆 我不會再寄給samhou6任何一封溝通信 也不會收samhou6的溝通信 有什麼理由想說 或是什麼證據規章要提 以組務版面回覆為準 攤在大眾的審視之下以示公平 當然我還是會保留此篇,作為日後可能至群組板申訴的附證 == 不滿改判的原因主要有兩點 1.不明不白的改判理由 以下為該篇改判公告 ●46092 m38 4/24 samhou6 □ [公告] pzboy水桶改判 ┌─────────────────────────────────────┐ │ 文章代碼(AID): #1O_NQerb (LoL) [ptt.cc] [公告] pzboy水桶改判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oL/M.1493005992.A.D65.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83 Ptt幣 │ └─────────────────────────────────────┘ samhou6的改判理由為 『本人蓄意貼出 僅數秒無臉人士有關LOL 且 主角非LOL相關人士之影片 惡意違反板規 雙倍執行 』 但本人於 #1O_KmoOw (Sub_Strategy) 該文之中清楚表明 我在發文時知曉 影片裡有統神 統神是LOL點 所以我當下認為該文章是可以PO在板上的 不會違規 統神是LOL點基本上我就不贅述了 我之前的申訴信表示過很多次 附證中samhou6版主也說過 但在2017/4/24 LOL版的水桶改判公告中 意思卻被samhou6版主曲解成我 『蓄意貼出 僅數秒無臉人士有關LOL 且 主角非LOL相關人士之影片』 請問 本人pzboy『蓄意貼出與LOL版旨有關的統神的相關文章』 違規點在哪裡? 我在發文時刻意找一個符合版旨的影片並發布 竟然被曲解成刻意違規?? 我真的完全不明白怎麼有辦法把我的話解讀成刻意違反板規 荒謬,荒謬,真的荒謬 我出生二十幾年來沒遇過這麼荒謬的事情 原判決失當,爾後改判的引用理由也失當?! 我真的很想問一句,samhou6你真的適任嗎? 2.程序上的不公平 在原申訴案 #1OwH7MAV (Sub_Strategy) 尚未完全結案的情況下 申訴人 與 版主/小組長 雙方仍在版面上溝通 samhou6 居然擅自將原水桶結果改判 案件還在小組長這邊審理,你居然擅自做出改判? 請問這是版主直接凌駕於該組小組長的表現嗎? 這樣的版務處理程序明顯不正確吧,有請 s91812 小組長說明之 OK,我的兩點聲明講完了 請及早做出回應或是判決 (請對我在組務版的回文做出回覆,並說明S版主的改判是否失當) 最初提出申訴 到受理案件/初步判決回覆,就花了2個星期 很抱歉,我真的沒有那麼多7天可以給你這樣耗下去,已經用去兩個了 請盡速處理,否則我們可能還會在群組版相見 pzboy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252.141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pzboy (140.112.252.141), 04/29/2017 02:35:44
文章代碼(AID): #1P0uk2Gc (Sub_Strate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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