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不服LoL/dfcombo判決消失
看板板名:LoL
被申訴人:dfcombo
申訴訴求:要求取消水桶60日與退文。
申訴內容:
一、本人於 2016/8/5 在 LoL 看板回文發表文章,如附件一。
二、板主判定違反板規 D1 ,如附件二。
◎ D項板規,水桶六十日並退文處理。[具文章事後自刪追究之責]
D1【完全不符合討論區主題的文章】
內文及標題與本討論板無關之文章。
三、本人不服判決,寄站內信 dfcombo ,如附件三。
內文大意表明本人所回文的文章有符合
(一)於LoL看板發表閒聊文範本中的規範:
一級職業聯賽選手/戰隊/主播/賽評,無論現役退役皆屬本板電競主題之一部分,
其本人相關之話題,如日常生活、路遇Gank等,即便非關遊戲或電競,亦允許討論。
(二)在該原文章的內文亦有提及癢哥,而癢哥有擔任過LoL賽評,亦是一名LoL界的
知名藝人。
(三)因此主張有符合板規中的閒聊文規範。
1.[閒聊] 所有相關 《英雄聯盟》 的閒談或討論使用之一般分類標籤。
包括但不限於遊戲討論、BUG回報、及相關電競、活動或實況等主題或雜談。
未符合其他分類之有關文章皆可使用[閒聊]標籤。
因此要求改判。
四、板主 dfcombo 回信說明,如附件四。
內文大意是說:「你提及的實況內容與LOL無關」
並提供一篇文章「關於補LoL點這件事」,如下:
●93432 m78 5/03 rainnawind □ [公告] 關於"補LoL點"這件事
┌─────────────────────────────────────┐
│ 文章代碼(AID): #1NABSuPH (LoL) [ptt.cc] [公告] 關於"補LoL點"這件事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oL/M.1462286136.A.651.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525 Ptt幣 │
└─────────────────────────────────────┘
並表示「如果主題是他的實況、親屬、寵物、實況的觀眾等,則都不算。」
五、本人針對說明四中「如果主題是他的實況、親屬、寵物、實況的觀眾等,則都不
算。」向板主 dfcombo 提出說明,如附件五。
內容大意為,本人主張該篇文章的主題「[閒聊] 國動台比統神台還好看了嗎?」
為板友 mvp4321 於 7/21 發表的文章,如下:
┌─────────────────────────────────────┐
│ 文章代碼(AID): #1Na9RCwc (LoL) [ptt.cc] [閒聊] 國動台比統神台還好看了嗎?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oL/M.1469093580.A.EA6.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78 Ptt幣 │
└─────────────────────────────────────┘
●04303 22 7/21 mvp4321 □ [閒聊] 國動台比統神台還好看了嗎?
本人僅以該主題回文,並非發起一個新的主題,如果是該主題有問題,原發起該主
題的文章應於7/21就應該被判定違規,而我回文參與討論該無違規的主題被判定違
反板規 D1,因此不服要求改判。
六、板主 dfcombo 回信說明,如附件六。
內文大意是說:回文不代表可以違反板規,你的文章並非以統神「本身」為主題且
和LoL並無相關,維持原判。
七、本人針對說明六中的回信提出說明,如附件七。
內容大意為:本人所回文參與討論的內文與該「主題」有相當的關聯性,亦符合板
規中的閒聊文規範,因此要求改判,並詢板主 dfcombo 若依舊維持原判,是否可
以至組務申訴。
另本人在原文補充LoL點,僅是為滿足板友於本人所發表的文章推文的需求。
該文的主題沒有違規,本人所發表的文章內容亦符合該文主題。
八、dfcombo回信維持原判,請自行至組務申訴,如附件八。
九、本人認為板主不宜無限擴大板規 D1 之解釋,因此提出申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6.20.21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Strategy/M.1470382485.A.98B.html
補充說明:
檢視板主 dfcombo (diefish5566) 於 LoL看板發表文章,
有多篇內文無他口中的回覆文章內需有 LoL點,
例如:
┌─────────────────────────────────────┐
│ 文章代碼(AID): #1MmLDJlc (LoL) [ptt.cc] Re: [閒聊] 丁特一直搞臭電競 不用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oL/M.1455510355.A.BE6.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0 Ptt幣 │
└─────────────────────────────────────┘
●84463 13 2/15 diefish5566 R: [閒聊] 丁特一直搞臭電競 不用負責嗎?
公眾人物沒有什麼好歸好 壞歸壞的
對人的評價都嘛是綜合的
講到王建民說到兩次19勝也不會忘記提大樹哥
講到Kobe除了5冠81也會提到105
今天你的行為就和台灣主流價值觀不符合
社會不喜歡的也是山茶丁這些人
結果你不指責山茶丁 反而指責攻擊的人
這和KMT處理問題的方式有八成像
遇到問題不處理問題 先處理指出問題的人
在上述文章中,主題「[閒聊] 丁特一直搞臭電競 不用負責嗎?」,
但原判板主 dfcombo 使用另一帳號 diefish5566 所回文發表的文章內容,
只提到:
1. 王建民 (棒球相關)
2. Kobe (藍球相關)
3. KMT (政治相關)
回文內容完全跟 LoL 一點關聯性都沒有。
因此,本人認為該板主對於本案判決標準有相當大的問題。
尤其板規 D1 除了水桶之外,亦附加退文,
退文相當於全站性水桶,身為板主應謹慎使用。
以下檢附 dfcombo 與 diefish5566 相同IP之記錄。
《ID暱稱》dfcombo (LOL板李奧納多皮卡丘)《經濟狀況》清寒
《登入次數》151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199 篇 (退:0)
《目前動態》閱讀文章 《私人信箱》最近無新信件
《上次上站》08/05/2016 11:59:14 Fri 《上次故鄉》1.34.236.78
《ID暱稱》diefish5566 (LOL板李奧納多皮卡丘)《經濟狀況》小康
《登入次數》1104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1433 篇 (退:0)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最近無新信件
《上次上站》08/05/2016 11:59:08 Fri 《上次故鄉》1.34.236.78
※ 編輯: steve1121 (140.116.20.213), 08/05/2016 19:29:23
→
08/05 20:11, , 1F
08/05 20:11, 1F
→
08/05 20:12, , 2F
08/05 20:12, 2F
→
08/05 20:13, , 3F
08/05 20:13, 3F
關於你所說大發現與本案情無直接相關,就恕本人不予回應。
另外癢哥也是一個專業的主播與賽評,依據上述申訴內容三說明,
一級職業聯賽選手/戰隊/主播/賽評,無論現役退役皆屬本板電競主題之一部分,
其本人相關之話題,如日常生活、路遇Gank等,即便非關遊戲或電競,亦允許討論。
與本人相關之話題,如日常生活....即便非關遊戲或電競,亦允許討論。
這那裡跟 LoL 無關耶?
另補充該板主使用另一帳號 diefish5566 回文發表 LoL無關之內容:
┌─────────────────────────────────────┐
│ 文章代碼(AID): #1LYM2Yj9 (LoL) [ptt.cc] Re: [閒聊] 為甚麼要斗內實況主?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oL/M.1435066530.A.B49.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3 Ptt幣 │
└─────────────────────────────────────┘
> 46890 11 6/23 diefish5566 R: [閒聊] 為甚麼要斗內實況主?
為什麼要花錢買專輯?
為什麼要花錢看電影?
為什麼要花錢買遊戲?
爽啊
就娛樂產業的一部份
買DOA的十個有九個是為了看奶 一個是為了格鬥
其實都沒什麼重要的啊
花錢一定要重要嗎?
整個娛樂產業不就是為了讓你爽存在的嗎?
以上述回覆文內容,與 LoL 完全沒有關係。
※ 編輯: steve1121 (140.116.20.213), 08/05/2016 20:59:36
→
08/05 21:10, , 4F
08/05 21:10, 4F
→
08/05 21:10, , 5F
08/05 21:10, 5F
補充不服判定所引用的板規
在申訴的過程中,板主dfcombo一直強調我的文章主題沒有LoL點,
所以,以板規 D1 判定,
◎ D項板規,水桶六十日並退文處理。[具文章事後自刪追究之責]
D1【完全不符合討論區主題的文章】
內文及標題與本討論板無關之文章。
因此,我主張該主題並非是我發起的,我只是回覆即有的主題進行討論,
若是主題有問題,在原發起人 mvp4321 於 7/21 發文時就應該被判定違反 D1。
另查閱板規關於 LoL 點的部份,
只查到 B1 比較能符合板主dfcombo 無LoL點的論述,如下:
◎ B項板規,水桶二十天。[本項處份可視情節於文章自刪後追究違規責任。]
B1【關聯性薄弱或不適當之文章】
文章主題與遊戲或電競之關聯性薄弱,及其他任何不適發表之內容者。
判定原則為文章主體是否承載 遊戲 或 電競 相關內容,未則建議以 LoL點 補充。
不適當內容之處分亦適用於推噓文
如果要判定無 LoL點,依據板規應判定B1,而不是D1。
因此,本人質疑板主dfcombo是否有針對性的對特定ID進行不適用的板規處理板務?
是否有濫用板主職權? 進而影響到板友使用看板的權利。
另上述有引用該板主 dfcombo 使用另一帳號於LoL看板所發表兩篇文章,
內文也亦無板主 dfcombo 所主張的無LoL點的標準,
因此,若是組務判定維持原判,
是否可請組務要求板主 dfcombo 以身作則,自己先退文2篇+水桶360天。
並依據群組規定「戰略高手群組組規 2010年版 版主的權利」
8. 身為版主請以身作則 若知法犯法 以身試法
經查證後經予以加重處份
若板主無法以身作則,
那麼是不是就有一種「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的概念呢?
希望組務這裡能以使用者的權益作為優先考慮。
※ 編輯: steve1121 (140.116.20.91), 08/09/2016 13:4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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