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證據6] 不服LOL版主NeVerEnouGh之判決

看板Sub_Strategy作者 (大眼仔)時間9年前 (2015/10/16 18:46), 編輯推噓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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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LoL_Picket 看板 #1M3Vnfc7 ] 作者: VVVV5555 (東興烏鴉-耀揚哥) 看板: LoL_Picket 標題: Re: [檢舉] #1Lt0qFTq cchou5566 時間: Fri Oct 2 11:39:18 2015 本文內容於討論使用者對於按鍵設定之習慣 內文雖提及三國信長 但主要視角仍然是以英雄聯盟作為起點 (由關注實況主習慣及英雄聯盟預設按鍵QWER可見) 閒聊文規範如下 1.[閒聊] 與本遊戲有關之輕度討論主題,遊戲BUG討論回報,以及遊戲週邊相關活動心得。 或是內容未符合其他標籤主題等文章,現今皆一併使用[閒聊]標籤予以統合。 現/退役 職業選手/戰隊/主播/賽評之GANK 日常生活 非關LOL之活動 亦在範圍內 實況主從事 非關LOL之活動則不允許 違者D1板規處理之 轉貼任何非中文文章、FB文,必須附上中文翻譯(需自行翻譯),違者B1處理之 討論操作者習慣屬輕度討論主題之一 並未違反閒聊之規定 故無法做出任何判決 另版主群已經經過一輪更新 前板主之判決只是參考並非標準依據 板務的處理及拿捏 多少因個人見解有些誤差 板務部分應針對不恰之處 提出修正和改進 如同嗨爪時期遭受文字獄水桶及惡意水桶 以及當時遭受特殊條款的判決(當時板規 現今已經被拔除) 經版友來信舉證屬實 皆已還他們自由 以上 -- ██ ★ ★ 耀 ╴╴ ██ ▕烏東▏ ︿        ★ ★ ▕鴉興▏ ///   ★ ★  ̄ ̄   ██ https://goo.gl/tdbtK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184.102.15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oL_Picket/M.1443757161.A.987.html

10/02 11:56, , 1F
同意 推要癢
10/02 11:56, 1F

10/02 12:16, , 2F
認同
10/02 12:16, 2F

10/02 13:46, , 3F
感謝
10/02 13:46, 3F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MikeWazowski (203.187.38.158), 10/16/2015 18:46:24

10/16 18:47, , 4F
補充 版主裁罰標準不一證據
10/16 18:47, 4F

10/16 18:49, , 5F
songgood YamCha vvvv5555 3位版主立場一致
10/16 18:49, 5F

10/16 18:50, , 6F
僅NeVerEnouGh 立場不同
10/16 18:50, 6F
文章代碼(AID): #1M8DM2bx (Sub_Strate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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