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與LOL板板主NeVerEnouGh之信件溝通內容-(3)

看板Sub_Strategy作者 (長叡五六)時間10年前 (2015/04/27 00:31), 編輯推噓-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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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longray5566 信箱] 作者: longray5566 (長叡五六) 標題: Re: 不服判定 Re: 退回文章(d1)Re: [問題] LOL遊戲最初的設定 時間: Sun Apr 19 22:49:44 2015 但是整篇文章的命題就是在比較遊戲的觀賞性 前面舉例是為了使人理解大部分人看比賽不是看戰術的概念 最後再拿LOL出來比較 跟LOL有關的部分也有五十字以上 講的部分也是為了舉例讓人明白LOL為何較具觀賞性 並非只是把跟LOL有關的事物混雜進去 這樣就D1未免過嚴 D1的板規是【完全不符合討論區主題的文章】耶 難道我這篇文章不是拿LOL與其他遊戲比較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73.91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longray5566 (140.112.73.3), 04/27/2015 00:31:05

04/29 11:55, , 1F
不是愛檢舉別人比較DOTA類戰術的使用 跟LOL無關
04/29 11:55, 1F

04/29 11:55, , 2F
怎麼自己在那配個鍵盤音效就有關
04/29 11:55, 2F
文章代碼(AID): #1LFHBB9p (Sub_Strate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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