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不服LOL版主po11po11吃案瀆職 證據5

看板Sub_Strategy作者 (Aatrox5566)時間11年前 (2014/03/18 23:4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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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Aatrox5566 信箱] 作者: Aatrox5566 (Aatrox5566) 標題: Re: [公告] 多人水桶處理 時間: Tue Mar 18 21:56:27 2014 ※ 引述《po11po11 (NineMe)》之銘言: : 你貼的那篇算是他遊走板規 : 我很難判 : 我抓一篇明顯廢文的來處理 : 我是很想桶他的 : 可是那篇算是遊走板規 難判 怕有人說閒話 : 我就拿之前的例子來警告他 : 類似情況發文我就E1他了 : QAQ 就照我建議的判阿 還是我要貼以前的判例? 以前一堆更嚴苛的C1 C2都沒事了 哪有人版主做到別人發廢文還不敢桶的 而且之前就已經判過E1了現在他又亂版七八篇早該永桶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1.36.168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Aatrox5566 (111.241.36.168), 時間: 03/18/2014 23:4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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