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SRW版版規

看板Sub_RolePlay作者 (死神從地獄歸來)時間10年前 (2014/12/11 22:58), 10年前編輯推噓2(204)
留言6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小組長您好 劣者是SRW版的新手版主 日前擬定SRW版版規增修條文時 得版友提醒新擬的版規有可能傷害ptt使用者的權力 因此懇請小組長針對此點給予意見 新擬版規如下: 1-3本條1-1所稱「引戰嫌疑」,系指 a.針對特定版友攻擊 b.臆測玩家和版友心態 c.使特定族群心生不悅、違反網路禮儀 d.其他版友來信檢舉,經版主群裁定具引戰嫌疑之行為 1-4因本條1-1b或1-3遭檢舉,由板主公告引戰嫌疑的違規之後,由被檢舉者自行於 4 8 小時內向檢舉者道歉或解釋。(無論有什麼理由,超過 4 8 小時以後都不算),若檢 舉者接受道歉或解釋則撤銷判決。 1-5若被檢舉者對檢舉者人身攻擊的原因是其違反板規在先,則板主可能考量前後原由不 接受人身攻擊之檢舉。 以上參考自漫吐版(Suckcomic)版規 6.檢舉相關 6-0為求執行效率,請參照檢舉文格式寄發站內信予板主。否則板主得視狀況決定是否受 理。 6-1檢舉文標題格式須按照:[檢舉] AID碼 (犯規ID) 違反板規 例如:[檢舉] #1DALdJx0 (peterw) 板規1-3a條 6-2檢舉文內應清楚說明檢舉事由與違規段落。 6-3為避免有心人士利用檢舉信鬧板。一年內敗訴次數達五次以上者,板主得(非必要) 停止其檢舉權六個月。停權期間若再寄信滋擾,則處以水桶一個月之罰則。 6-4板主判決確立後,若行文不再受理同一案件,則不得再行寄信滋擾。違者處以水桶一 個月之罰則。 以上參考自金鏞(JinYong)版規 再次先感謝小組長的辛勞 機戰版(SRW)版樸peterw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208.38.56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ub_RolePlay/M.1418309886.A.FE2.html

12/13 17:18, , 1F
引戰的判斷可能會很主觀,建議兩位板主
12/13 17:18, 1F

12/13 17:18, , 2F
要有一致共識再做出判決
12/13 17:18, 2F

12/13 17:20, , 3F
6-3 不合理 在這裡就算一直敗訴
12/13 17:20, 3F

12/13 17:20, , 4F
還是得受理,不能禁止他檢舉或申訴
12/13 17:20, 4F

12/13 17:21, , 5F
也就是說 敗訴勝訴是結果,他的權力
12/13 17:21, 5F

12/13 17:22, , 6F
不能剝奪,否則與站規牴觸
12/13 17:22, 6F
了解,感謝小組長指教 ※ 編輯: peterw (42.70.100.169), 12/13/2014 18:47:52
文章代碼(AID): #1KYR3-_Y (Sub_RolePlay)
文章代碼(AID): #1KYR3-_Y (Sub_RolePl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