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判] diefish5566 永久水桶一案

看板Sub_RolePlay作者 (由藤毛)時間11年前 (2014/04/26 12:25), 11年前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根據 ┌─────────────────────────────────────┐ │ 文章代碼(AID): #1JMoAke6 (Sub_RolePlay) [ptt.cc] [判決] diefish5566 申訴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ub_RolePlay/M.1398481582.A.A06.html │ 中 1. 先說 diefish5566 跟 qa17b 的部份 這個是成立的,組務看完推文也認為雙方有接近吵架或是人身攻擊之事實 請板主 peterman167 針對雙方於 #1HYQtU-h (ToS) 底下之推文進行板規處置 前來進行重新審議及改判 在#1HYQtU-h (ToS)一文中 當事人推文如下

12/17 18:03,
#1Ih_rv8J (ToS) peterman167 散佈找尋外掛的方法
12/17 18:03

12/17 18:08,
我不方便自己審自己 別再寄信來啦
12/17 18:08

12/17 19:01,
死魚崩潰喔? 毛板主哪裡有散佈尋找外掛的方法 麻煩明示一下?
12/17 19:01

12/17 19:04,
我建議你好好地再看一次那篇
12/17 19:04

12/17 19:06,
我實在看不出來阿 所以請你明白指出來?
12/17 19:06

12/17 19:08,
#1HYQtU-h (ToS) qa17b 尋求外掛
12/17 19:08

12/17 19:09,
推文尋求外掛資訊
12/17 19:09

12/17 19:09,
真可憐耶 我是問你毛板主哪句話違規 這也能牽托 頗呵
12/17 19:09

12/17 19:10,
你是有被害妄想症喔? 這樣亂檢舉很爽嗎
12/17 19:10

12/17 19:10,
要我明示 不就是要說出找外掛的方法嗎
12/17 19:10

12/17 19:11,
如果這不是尋求外掛資訊那什麼才是尋求外掛資訊
12/17 19:11

12/17 19:11,
#1HYQtU-h (ToS) qa17b 於推文人身攻擊
12/17 19:11

12/17 19:13,
金摳連 呵呵
12/17 19:13

12/17 19:15,
#1HYQtU-h (ToS) qa17b 再次於推文中人身攻擊
12/17 19:15

12/17 19:15,
要尋求外掛資訊還要來這裡問人 你已為我跟你一樣聰明嗎?
12/17 19:15

12/17 19:16,
我終於見識到真正的崩潰了 呵呵 加油
12/17 19:16

12/17 19:16,
#1HYQtU-h (ToS) qa17b 於推文中挑釁
12/17 19:16

12/17 19:17,
#1HYQtU-h (ToS) qa17b 明知故犯惡意違規
12/17 19:17

12/17 19:17,
請依規定四倍水桶之
12/17 19:17

12/21 22:40,
#1IilmFMD (ToS) 造謠 需求積分官方早就改了
12/21 22:40

12/21 23:08,
#1IjQwEUW 偷渡 文末徵公會
12/21 23:08

12/21 23:30,
diefish5566有事嗎?你看一下更改時間跟發文時間
12/21 23:30

12/21 23:31,
如果你只是為檢舉而檢舉,建議你不要看板,你會很累
12/21 23:31

12/21 23:54,
反正他們就是申訴免錢 申訴成功算賺到阿
12/21 23:54

12/22 00:01,
有些就是專門遊走各板鬥板主的 看開點
12/22 00:01

12/22 01:20,
我覺得被扣了好多頂帽子
12/22 01:20

12/22 01:32,
跳針王臉皮還真厚 敢炮不敢承認 頗呵
12/22 01:32

12/22 01:35,
板主真可憐 每天都要收到ㄧ些無理取鬧的檢舉信 光處理申訴就
12/22 01:35

12/22 01:35,
飽了
12/22 01:35

12/22 01:36,
我炮誰了?又哪裡不敢承認了 拿出證據好嗎?
12/22 01:36

12/22 01:37,
好啦 乖 檢舉你就是無理取鬧 我懂
12/22 01:37

12/22 01:39,
唉唷 這麼快就對號入座了哦 這不就最喜歡炮板主的跳針王麻
12/22 01:39

12/22 01:41,
對啦 不接受你的檢舉就向上申訴啦 被打槍還怪小組長包庇 呵
12/22 01:41

12/22 01:42,
內心還真脆弱 酸個兩句就說別人語言暴力 有沒有這麼容易受
12/22 01:42

12/22 01:43,
傷阿?
12/22 01:43

12/22 01:45,
不知道我這樣算不算語言暴力害你受到心靈創傷?
12/22 01:45

12/22 02:40,
#1HYQtU-h (ToS) qa17b 明知故犯多次惡意違規
12/22 02:40
還有 122 則推文
還有 1 段內文
12/24 21:51,
(有些人不用別人幫腔,就已經不會覺得自己錯了)
12/24 21:51

12/24 21:52,
→ a3225737:反正他們就是申訴免錢 申訴成功算賺到阿
12/24 21:52

12/24 21:52,
複習一下 執法者說出這種話 還能認為正確的...XDDDDDD
12/24 21:52

12/24 21:52,
就算小組長失言你又能拿他怎樣? 薛香川有受到輿論壓力 a組
12/24 21:52

12/24 21:53,
長有?
12/24 21:53

12/24 21:54,
姑息是不好的 沒輿論壓力有人護航 同種行為不同命
12/24 21:54

12/24 21:57,
你高興酸他罵他你家的事 不然你聯署罷免他麻 不然就少在這
12/24 21:57

12/24 21:58,
做那些無謂的批評 沒有實際效益好嗎?
12/24 21:58

12/24 21:59,
就只是為亂而亂 lol版鬧不下去 換地方了*′艸`*
12/24 21:59

12/24 22:00,
扣帽子未來人來囉 板主還沒選出來就預言鹿女選上會亂
12/24 22:00

12/24 22:01,
實際效益喔 你在這篇謾罵挑釁我的時候有想過這東西?
12/24 22:01

12/24 22:03,
是你挑釁還是我挑釁你自己很清楚啦 不用這樣硬凹啦
12/24 22:03

12/24 22:03,
XDDDDD對我講第一句話就是攻擊我崩潰 現在還敢講這個?
12/24 22:03

12/24 22:04,
你以為大家不會按page up?
12/24 22:04

12/24 22:04,
然後接下來明嘲暗諷樣樣來 現在想裝無辜就是囉
12/24 22:04

12/24 22:05,
算了 懶得看你在這裡跳針亂入 你加油點啦 呵呵
12/24 22:05

12/24 22:10,
看看我們偉大的總統 走回頭路被罵得多慘 所以才說可預期
12/24 22:10

12/24 22:10,
跟預知未來是不一樣的 法官怎麼判的 說出來就是法官違法
12/24 22:10

12/24 22:11,
受教了
12/24 22:11

12/24 22:11,
又跳針違法 逼我和你們一起跳 我舉薛香川舉幾次了?
12/24 22:11

12/24 22:12,
叭叭 他沒違法所以他沒有錯 (破音)
12/24 22:12

12/24 22:14,
平行線 無解 慢慢用自己不知道是裝傻還是真轉不過來的思
12/24 22:14

12/24 22:15,
考過生活吧( ′-`)y-~
12/24 22:15

12/24 22:21,
檢舉 diefish556 a.一 挑釁 吵架 意圖引發筆戰 鬧板 明知故
12/24 22:21

12/24 22:22,
犯 應加重其刑
12/24 22:22

12/24 22:25,
作賊喊抓賊囉 XDDDDDDDDDDDDDDDDDDDD
12/24 22:25

12/24 22:29,
檢舉 diefish5566 挑釁 謾罵 人身攻擊 經勸導仍不改善
12/24 22:29

12/26 21:55,
板主雙重標準 幫k大討公道而已
12/26 21:55

12/26 21:59,
原來人名跟外掛一樣也要吵 那如果有外掛叫死魚 你是不是
12/26 21:59

12/26 21:59,
就可以自動消失嗎( ′-`)y-~
12/26 21:59

12/26 22:01,
mancyid (免洗id) ←人名完全不同
12/26 22:01

12/26 22:03,
你在說一堆花叫花海 一堆門明明就門之海 提關卡名被當
12/26 22:03

12/26 22:03,
外掛 你評評理嘛
12/26 22:03

12/26 22:04,
去a他文章看大家怎叫的 而且沒跟版主檢舉就直接上版務嗎
12/26 22:04

12/26 22:04,
(攤)
12/26 22:04

12/26 22:04,
有檢舉喔 三天沒回
12/26 22:04

12/26 22:04,
我建議你開口之前好好看清楚 XDDDDD
12/26 22:04

12/26 22:05,
還有那裏是組務板 哪裡有版務板?
12/26 22:05
經板主且小組長於前述引言也已認為有人身攻擊之事實 根據ToS板規 一. 違反以下板規,依情節輕重程度給予警告,或7~28天水桶, 情節重大者文章砍除並斟酌給予退文。精華區留底 a. 引戰文 1. 挑釁、吵架、人身攻擊、刻意引發筆戰、鬧板(刻意討噓等) 註:此條板規除鬧板外為僅接受當事人檢舉,群嘲部份,單篇文章為五人檢舉即受理 檢舉人請簡述理由以便板工參酌,情節重大者版主得以介入處理。 五人檢舉期限為從文章發出後的48小時內累積滿5人。 2. 各種針對特定族群攻擊之文章、推噓文、簽名檔,包含但不限於 宗教、學校、地域、種族、職業、性別、政治傾向(政治人物)等… 暗示、影射、同音異字,如客觀上得確定所指涉之對象或範圍者亦同。 應水桶28天 但在同樣引用文章中 2. 惡意檢舉的部份,群組長指示說不能這樣判 檢舉是板友的權力,不能因為檢舉理由空洞造成版務困擾的原因來否決 因此 │ 文章代碼(AID): #1I-miE2W (ToS) [ptt.cc] [公告] diefish5566 相關爭議案判?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ToS/M.1392184078.A.0A0.html 解除diefish5566 永久水桶之處分 diefish5566 水桶28天,但由於情節嚴重,若有再犯將永久水桶處理之。 但根據引文 4. 本案延宕多日,若最後判決刑度小於已經處分天數 則由下次違規時抵扣,若不足則請僅補上不足天數即可 因此28天全數抵免,且不再進行額外抵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8.128.26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ub_RolePlay/M.1398486309.A.BCB.html ※ 編輯: peterman167 (118.168.128.26), 04/26/2014 12:25:43 ※ peterman167:轉錄至看板 ToS 04/26 12:25
文章代碼(AID): #1JMpKblB (Sub_RolePlay)
文章代碼(AID): #1JMpKblB (Sub_RolePl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