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 diefish5566 申訴 ToS 板兩案合判

看板Sub_RolePlay作者 (Hong/轟哥/Hsiaoboyo)時間10年前 (2014/04/26 11:0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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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為 #1I_tORzI (Sub_RolePlay) 之申訴案 標題:[申訴] TOS板 ice0514板主 濫權水桶 申訴人:diefish5566 被申訴人:ice0514 (ToS) 合併 #1IjQsiPh (Sub_RolePlay) 之申訴案判決 標題:[申訴] 不滿TOS板兩板主不處分qa17b 申訴人:diefish5566 被申訴人:peterman167/bradyaraoy (ToS) 判決主文:請 peterman167 板主協助重審及改判 ========================================== 理由 長話短說... 1. 先說 diefish5566 跟 qa17b 的部份 這個是成立的,組務看完推文也認為雙方有接近吵架或是人身攻擊之事實 請板主 peterman167 針對雙方於 #1HYQtU-h (ToS) 底下之推文進行板規處置 2. 惡意檢舉的部份,群組長指示說不能這樣判 檢舉是板友的權力,不能因為檢舉理由空洞造成版務困擾的原因來否決 但是組務提醒申訴人 請勿再拿板主依其行使板主權限的文章對其提出違反板規之申訴 基本上是不會成立的,理由已經由群組長解釋過 檢舉置底造謠的問題,那是過時資訊板主無法即時更正 板主也是人不會24小時在線上,請申訴人瞭解造謠跟過時資訊的差別再行申訴 然後如果連板主發黑特區都要檢舉討噓 很抱歉,組務認定這就是惡意檢舉 基於保障申訴人基本權力,你當然可以申訴 會不會成立就是另一回事了 檢舉門神是外掛的部份,申訴人明知門神為該板有ID卻執意檢舉 爾後若有此類申訴,組務一律駁回不處理 剩下太多組務不再一一拿出來說了 3. 組務不認同板主這種大清算作法,多條板規違反直接永久水桶 若板規有規定刑度,請依照刑度計算 即使最後算出來要水桶幾千天,那都跟永久水桶有差別 依照站規第二章第十條,我們保障你申訴的權力 所以本案改判,請板主 peterman167 協助變更此案刑度 單就本判決第一點進行處置 4. 本案延宕多日,若最後判決刑度小於已經處分天數 則由下次違規時抵扣,若不足則請僅補上不足天數即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70.254.6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ub_RolePlay/M.1398481582.A.A06.html
文章代碼(AID): #1JMoAke6 (Sub_RolePl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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