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TOS板 ice0514板主 濫權水桶-2

看板Sub_RolePlay作者 (死魚56)時間11年前 (2014/02/15 22:1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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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diefish5566 信箱] 作者: diefish5566 (死魚56) 標題: 申訴永久水桶案 時間: Wed Feb 12 20:05:14 2014 一項一項來 案一二三四五六註記處各種惡意揣測 特別是被人身攻擊檢舉 還要被板主以「脅迫」等字眼抹黑 真是令人大開眼界 不過這些不是重點 違規事項引用下三條板規 一. 違反以下板規,依情節輕重程度給予警告,或7~28天水桶, 情節重大者文章砍除並斟酌給予劣文。精華區留底 1. 挑釁、吵架、人身攻擊、刻意引發筆戰、鬧板(刻意討噓等) 註:此條板規為僅接受當事人檢舉,群嘲部份,單篇文章為五人檢舉即受理 檢舉人請簡述理由以便板工參酌,情節重大者版主得以介入處理。 五人檢舉期限為從文章發出後的48小時內累積滿5人。 三.明知故犯、惡意違規者,水桶期依規定四倍+劣退 累犯者永久水桶+劣退.版主群可視需求增修板規,或對板規做出註解或額外解釋,其效力視同板規 根據你的鬧板定義 影響板務遂行、公眾板面影響、惡意造成板友論戰釣魚等等 影響板務遂行這條真是莫名其妙 所有檢舉人都影響了板務 所有檢舉過的人鬧板桶一桶好了 噢 板主四人對板務進行的影響絕對是全板最大的 應該沒有異議吧 公眾版面影響 只要你推過一段文字 發過一篇文章 你就對這板面有了影響 特別影響最大的就是板主 照這樣看來板主簡直是鬧板集團啊 我幾乎所有發言都是在板規下方檢舉區 做出合乎板規的檢舉 部分板友對我檢舉不滿來挑釁反而是我的錯就是了 這論點就和認為女人被強姦是因為穿太露一樣 不檢討蓄意攻擊的板友 反而檢討依據板規檢舉的人? 何來釣魚之有?何來惡意之有? 更別提該公告自己下面就提了板主們也曾造成板友論戰 相同標準判決好嗎?四人鬧板集團 所謂累犯永久水桶更是好笑 請問哪一篇公告在今天之前判過我違反任何一項板規的? 就算不提我本來就沒違反板規 退一萬步說 就算違反也只是初犯 第十條則是荒謬至極 本篇沒有增修板規 我可以理解你是在做出註解或額外解釋 但是註解額外解釋總要有原本板規為文本加以發展 總不能解釋三人檢舉制說3=8所以未滿八人不受理吧? 對我的水桶離板規一和三都有一大段距離 就別拿這條當萬靈丹啦 請立刻解除本人之冤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4.133.5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diefish5566 (114.34.133.5), 時間: 02/15/2014 22:15:12 ※ g8g8g8:轉錄至看板 Absoundtrack 02/18 15:09
文章代碼(AID): #1I_tPn6w (Sub_RolePl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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