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判決

看板Sub_RolePlay作者 (David)時間11年前 (2013/10/28 02:3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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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TCSSH1637 信箱] 作者: ice0514 (五子) 標題: Re: 判決 時間: Mon Oct 28 02:02:02 2013 請直接接洽小組長/組務申訴 這邊不會更改判決 ※ 引述《TCSSH1637 (David)》之銘言: : 一. 違反以下板規,依情節輕重程度給予警告,或7~28天水桶, : 情節重大者文章砍除並斟酌給予劣文。精華區留底 : b. 提供or尋求恐怖、18禁、非法資訊、不當程式、木馬病毒等惡意網頁or資訊者。 : 註:如有有類事項不了解是否違規者,請先來信版主詢問。 : 自刪者根據回收筒證據視情況為規避板規,除原處分外加一支警告。 : 判決: : 已達"提供不當程式取得管道、不當程式相關使用資訊"界定 : 本板嚴禁討論任何外掛程式使用效果、資訊、取得管道等等訊息 : 水桶七日 : 此ID爾後再有觸犯本條款,將從重量刑、嚴格審視 : 其實文章本體大概在警告程度,後續的編輯回文才完全進入水桶界定 : 我當初回應的是這位版友 : 噓 bluelamb:除了那條以外還有引戰跟造謠的版龜 你好像漏看了 10/28 00:32 : 引戰? 我對誰引戰了? 我今天是因為玩到有點失去動力所以才上來發文 : 至於造謠?神秘程式?我想估狗還是很方便的 更何況我朋友就有認識的再用 : 所以要刪我文時麻煩給出相當證據 不然我會去小組長那邊提出申訴 : 這位版友說我引戰跟造謠 我只是解釋給他看 到底哪裡造謠了? : 你們根本就心裡有鬼內定神秘程式是外掛了 不然請告訴我如何判定? : 我重頭到尾沒說過有關神魔之塔的外掛 : 至於提供管道?別笑死人了 估狗只是代表搜尋的意味 : 有心的人想找一定找得到 能請版主不要鴕鳥心態嗎? : 若你還是不回信的話 那我們三天後組務見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5.191.84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TCSSH1637 (1.165.194.175), 時間: 10/28/2013 02:35:09
文章代碼(AID): #1IRLpV_d (Sub_RolePl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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