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PuzzleDragon不服a020012393 #1JhN9XXx 判決

看板Sub_GTopics作者 (2)時間10年前 (2014/06/28 14:41), 10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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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sbbs0611428 (2)》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rsbbs0611428 信箱] : 作者: a020012393 (Zach) : 標題: Re: 不服 #1JhN9XXx 判決 : 時間: Sat Jun 28 14:08:00 2014 : s板主已在公告下回應 第一篇無「為po而po,蓄意鬧板」之嫌 : ※ 引述《rsbbs0611428 (2)》之銘言: : : 起初的文章好像是是三大好像什麼神吧 : : 那討論三大神的意義,是否就不是內容空泛? : : 對沒有那三大神的人來說,那不就等同沒意義? : : 這樣就是有意義嗎?請問一下? : : 而三大主角龍 : : 試問哪些玩家一開始不是從三大主角龍開始行進遊戲的? : : 對於擁有過的寵物,來進一步的進行討論, : : 從而在遊戲的出發點取得一個更有效率的開始 : : 而這樣的話題被大人您們的判決結果卻是"毫無意義" : : 擁有三大主角龍的全部玩家,和全部玩家們不一定都會擁有的三大神 : : 這兩項討論的結果,大人您會跟我說 : : 全部玩家們不一定會擁有的三大神這樣的討論串 : : 會比較有意義? 經過與板主溝通後 得知"為po而po,蓄意鬧板"之嫌的人將被水桶即退文 但是在板規3-1中卻沒明確規範"為PO而PO 蓄意鬧版"的確實意義為何? 而板主[公告] 三大... 系列文 文章內容提到, "本公告後禁止該系列文,包含更換標題討論類似議題之文章 違者以 3-1 之蓄意鬧板 處理 先前文章先行鎖定,若有處分將會在此公告補充" 在這篇文章的下篇回覆文章,明顯違反這篇公告的說詞 在其中也並沒以板規3-1加以懲處 H.組內板主如有違反以下幾點: a.判決嚴重或多次偏頗失當者 b.板主個人於管轄板面或組務板行為嚴重失當者 c.無視站務判決、公告者 d.無視群組規範者 板主在這次事件的處理過程恐怕有違反 H.組內板主如有違反以下幾點裡的a點 "判決嚴重,偏額失當" 將未經公告前PO的文章視為"為PO而PO"的文章 公告後的發的回文視為"撰言超過15分鐘" 依此即可無視公告回文的文章,並加以不處分 是否違反了H.組內板主如有違反以下幾點: 就要請群組長加以審核重新審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7.61.4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ub_GTopics/M.1403937686.A.803.html ※ 編輯: rsbbs0611428 (59.127.61.47), 06/28/2014 14:43:53 ※ 編輯: rsbbs0611428 (59.127.61.47), 06/28/2014 14:45:52 ※ 編輯: rsbbs0611428 (59.127.61.47), 06/28/2014 14:47:29
文章代碼(AID): #1JhcEMW3 (Sub_GTop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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