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PuzzleDragon不服a020012393 #1JhN9XXx 判決
※ 引述《rsbbs0611428 (2)》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rsbbs0611428 信箱]
: 作者: a020012393 (Zach)
: 標題: Re: 不服 #1JhN9XXx 判決
: 時間: Sat Jun 28 14:08:00 2014
: s板主已在公告下回應 第一篇無「為po而po,蓄意鬧板」之嫌
: ※ 引述《rsbbs0611428 (2)》之銘言:
: : 起初的文章好像是是三大好像什麼神吧
: : 那討論三大神的意義,是否就不是內容空泛?
: : 對沒有那三大神的人來說,那不就等同沒意義?
: : 這樣就是有意義嗎?請問一下?
: : 而三大主角龍
: : 試問哪些玩家一開始不是從三大主角龍開始行進遊戲的?
: : 對於擁有過的寵物,來進一步的進行討論,
: : 從而在遊戲的出發點取得一個更有效率的開始
: : 而這樣的話題被大人您們的判決結果卻是"毫無意義"
: : 擁有三大主角龍的全部玩家,和全部玩家們不一定都會擁有的三大神
: : 這兩項討論的結果,大人您會跟我說
: : 全部玩家們不一定會擁有的三大神這樣的討論串
: : 會比較有意義?
經過與板主溝通後
得知"為po而po,蓄意鬧板"之嫌的人將被水桶即退文
但是在板規3-1中卻沒明確規範"為PO而PO 蓄意鬧版"的確實意義為何?
而板主[公告] 三大... 系列文
文章內容提到,
"本公告後禁止該系列文,包含更換標題討論類似議題之文章
違者以 3-1 之蓄意鬧板 處理
先前文章先行鎖定,若有處分將會在此公告補充"
在這篇文章的下篇回覆文章,明顯違反這篇公告的說詞
在其中也並沒以板規3-1加以懲處
H.組內板主如有違反以下幾點:
a.判決嚴重或多次偏頗失當者
b.板主個人於管轄板面或組務板行為嚴重失當者
c.無視站務判決、公告者
d.無視群組規範者
板主在這次事件的處理過程恐怕有違反
H.組內板主如有違反以下幾點裡的a點
"判決嚴重,偏額失當"
將未經公告前PO的文章視為"為PO而PO"的文章
公告後的發的回文視為"撰言超過15分鐘"
依此即可無視公告回文的文章,並加以不處分
是否違反了H.組內板主如有違反以下幾點:
就要請群組長加以審核重新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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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7.6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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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rsbbs0611428 (59.127.61.47), 06/28/2014 14:43:53
※ 編輯: rsbbs0611428 (59.127.61.47), 06/28/2014 14:45:52
※ 編輯: rsbbs0611428 (59.127.61.47), 06/28/2014 14:4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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