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公告] wow板z-37-3-4-183-16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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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前面經使用者提起,認為z-37-3-4-183-16中前In版主違反1-a,. (就是貼FB圖那則公告,組務部份已裁決,板務部份有人認為也違規). 組務帶回4人群信討論後,In迴避,St與S9立場相左無共識,. 板務層級我也不能無視版務意見逕行判決,因此我提議將此案直接拉到組務申訴層級. 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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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12點了無人報名.... 真讓我意外,原本設定五人上限是怕人太多太亂,沒想到居然一個都沒有(汗. 一堆人在推文指控其有罪,卻沒有人願意舉證指控,我這法官當得有夠尷尬.... 板規1-a其實很簡單,造謠=誹謗(法律)、謾罵=侮辱(法律),都可直接套用,. 比較麻煩的是引戰=挑釁(站規),因為不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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