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不服GBF板jackervator板主判決

看板Sub_GMobile作者 (悪の権化)時間8年前 (2017/06/08 01:27), 8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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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發文前已詳讀置底小組組規與組務板板規,若不符規定願受刪文或水桶處分。 申訴人:watanabekun 被申訴人:jackervator 看板板名:GBF 申訴訴求:撤銷水桶判決 申訴內容:下述 一、事件始末簡述: 本人watnabekun於2017/06/02 00:22被GBF板主jactervator公告處以3天水桶判決並於同時 執行。其後分別於一個半小時後,同日06/02 02:09以鬧板累犯(*)加重水桶watanabekun之 帳號水桶至7天與本人持有之另一帳號Deadwater帳號7天。更於同日06/02 12:46,本人兩 個帳號都於水桶中時,再追加watanabekun此一帳號之鬧板累犯處罰至30天,為看板開設 一年餘以來未曾有之重罰,更是在半天的極短時間對單一對象連續判罰的罕見判例。 *補註:第一次加重至水桶七天的公告中,竟未引述任何板規,或能作為本人「鬧板」之 違規事證的文字,即公告違規並同時裁罰。公告中之判定依據僅有「watanabekun與 deadwater使用之IP相同」一個理由。且同時也無視了本人以Deadwater帳號於公告下推文 中,在第一起判罰後請板主處理將文章取消置底的訴求。詳情請見後附之申訴相關文章事 證。 以下對於三次水桶判罰分別提出陳情。 ------------------------------------------------------------------------------------------------- 二、關於第一次水桶判決 (watanabekun 3天): 根據公告文#1PC3ypJH (GBF)所述,受檢舉之內容為 #1PC0GL66 (GBF)此篇本人所發文章 之推文。 → watanabekun: 看不懂就去看原文啊 我欠你的? → watanabekun: 沒領錢的翻譯本來就是自嗨 → watanabekun: 更別提不說這些暱稱(笑)的發明過程一個比一個自嗨 → watanabekun: 為什麼コルワ要叫紡織? 原文字面還真的找不著原因啊 → watanabekun: 是在挑釁啊,對某些推文一擊離脫的熟客 w 撇除公告中截出的部分內容外,完整之文章本文與討論有其脈絡可考。 文章本身為一篇無償、非定期的翻譯之遊戲改板情報文,從完整推文可得知翻譯內容大抵 客觀正確,唯有一部份之角色譯名不盡人意引來爭議。 本人付出勞力整理資訊,卻因不重要的小地方使大眾注意力失焦,故感到沮喪而刪掉角色 名稱翻譯部分,改以截取官方網站圖片做示意。 無奈刪文後,對於譯名爭議的抱怨依然於推文出現,身為在該看板長期提供翻譯文章者, 本人便推文描述自己從事無償翻譯以來的一些感想。 受檢舉挑釁的前四行推文,與其前後文整段轉錄如下: 推 steven8088: 翻譯是美事 但打一堆較不常見的自嗨譯名再嗆別人看不 06/01 22:11 → steven8088: 懂怪我囉我也是問號 06/01 22:12 → OscarShih: 不是都刪了嗎 06/01 22:14 推 steven8088: 只是覺得別人表達看不懂的意見時原po反應不用那麼嗆 06/01 22:16 → watanabekun: 看不懂就去看原文啊 我欠你的? 06/01 22:19 → watanabekun: 沒領錢的翻譯本來就是自嗨 06/01 22:20 → watanabekun: 更別提不說這些暱稱(笑)的發明過程一個比一個自嗨 06/01 22:20 → watanabekun: 為什麼コルワ要叫紡織? 原文字面還真的找不著原因啊 06/01 22:22 → ccpon: 不要森77 06/01 22:22 ※ 編輯: watanabekun (42.76.248.92), 06/01/2017 22:25:15 → hollowland: (看向紡織的稱號)呃… 要不要換個例子? 06/01 22:24 → watanabekun: 為什麼不取頭二文字叫絢爛?紡ぎ手為什麼不翻裁縫? 06/01 22:26 → watanabekun: 紡織根本是漢字搬過來隨便加工隨便喊的最好例子啊 06/01 22:26 → watanabekun: 覺得紡織翻得很妥當要不要查查這兩字的中文意思? 06/01 22:29 → watanabekun: 很多時候人習慣的譯名未必合理,只是比較習慣。 06/01 22:32 推 steven8088: 重點不是翻成什麼 而是要能正確傳達資訊吧@@ 06/01 22:33 → steven8088: 你也說了 只是比較習慣 紡織就是大家習慣的名字 06/01 22:33 可見當下整體時空背景,是對於翻譯的經驗談及手法相關討論。 「自嗨」一詞也是回應steven8088板友所出之內容,對「自嗨的部分是否包含在無償翻譯 行為中」提出個人所感。然被片面節錄並作為「挑釁」判罰之違規事證,實讓本人無法接 受。 受檢舉為挑釁推文的第二部分為: → watanabekun: 是在挑釁啊,對某些推文一擊離脫的熟客 w 其前後文如下: 推 steven8088: 不是針對名稱 前面也說了只是覺得說話沒必要那麼衝 06/01 23:09 推 RDcat: 補充一下雞哥是逼君給的稱呼トサカの兄ちゃん再翻回中文 06/01 23:09 → steven8088: 當然如果原po沒這個意思是我自己玻璃覺得被嗆我的錯@@ 06/01 23:10 → OscarShih: 我個人是覺得,打字是收不回來的,你確定對方沒惡意就好 06/01 23:10 → DKEE: 不過角色名真的有需要暱稱嗎 遊戲是日文 情報是日文 玩遊戲 06/01 23:10 → OscarShih: 不然就變成傳球,我傳你你傳我 06/01 23:10 → DKEE: 還不知道自己角色名字是在玩啥 暱稱只是閒聊的時候懶得打或 06/01 23:10 → DKEE: 不會打日文才會用到 06/01 23:10 → hollowland: 原來有來源阿0.0 感謝 06/01 23:10 → watanabekun: 是在挑釁啊,對某些推文一擊離脫的熟客 w 06/01 23:11 → watanabekun: 順便看看能否壓榨出一些其他的翻譯生產,但好像無法 06/01 23:12 → hollowland: 結果下來玩的都不是一擊脫離的 = =||| 06/01 23:12 雖jackervator板主認定此行推文為本人對於侵犯板規二「二、禁止謾罵、挑釁、對特定 族群人身攻擊 (種族、地理、學歷、政治、性別等)」之公開犯罪聲明。但還原當時情境 ,本人之「是在挑釁啊,對某些推文一擊離脫的熟客(*)」推文意思非但不是對參與當下 討論者的挑釁,更是在對steven8088板友釋出善意,表達「我對持續參與討論的你沒有敵 意」,接續下句更能看出本人之發言為激盪出熱烈討論的正向目的。 實際上,該篇文章之下被板主視為「挑釁、引戰」的推文後續,不但並未引發任何口角, 甚至在以上推文中有出現ID的多位使用者間,維持一個無謾罵且有新論點產生的和平討論 ,持續長達五頁全無任何口角,至當日09:44本人兩個帳號皆以被水桶無法發言後的幾個 小時間,甚至連一行表達激烈反對意見的「噓文」都沒有。 (*關於此處「熟客」所指之意思解釋於本陳情文最後) 本人認為以上提出之事證皆能證明本人並無犯意,板主在未進行溝通或口頭警告下,便主 張「已接受多人檢舉」而判定為「挑釁、引戰」之裁決甚有疑義。因為就本人能夠觀測的 範圍,不可能得知有任何使用者受以上發言挑釁到、或者自身之發言引來任何爭端。 若板規的立意是營造友好良善的正向討論風氣,那這些文字依照前後脈絡一併觀看,確實 引導出良性討論,有何理由被算入違規事證,甚至使發文者受罰?還請組務明鑑。 以上為對第一次判罰之陳情。 三、關於第二次水桶判決 (watanabekun及deadwater,7天): ※ deadwater之水桶已於同日17:53由jackervator板主改判解除,故不包含於本篇訴求希 望撤銷的判決 第二篇公告#1PC5XQq2 (GBF)內所述的水桶事由為: 版友檢舉 【 查詢網友 】 《ID暱稱》watanabekun (鏡) 《經濟狀況》小富 《登入次數》2969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749 篇 (退:0) 《目前動態》閱讀文章 《私人信箱》最近無新信件 《上次上站》06/02/2017 01:22:01 Fri 《上次故鄉》42.76.248.92 《 五子棋 》 0 勝 0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 查詢網友 】 《ID暱稱》Deadwater (死水) 《經濟狀況》家徒四壁 《登入次數》30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0 篇 (退:0)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最近無新信件 《上次上站》06/02/2017 01:02:16 Fri 《上次故鄉》42.76.248.92 《 五子棋 》 0 勝 0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該篇公告並未引述任何本人所發之文章、文字內容,僅以 「根據板規三鬧版+累犯 watanabekun連同分身deadwater一起加重水桶到七天」之理由 判罰。 然而程序上顯有嚴重不合理之處,以下分論: 1. 漠視本人以Deadwater之帳號表達的溝通意願及陳情 回顧本人使用Deadwater帳號之發言,首則推文即是在第一篇水桶公告之下第2、3樓: → Deadwater: 我就知道推文打那行字一定釣得出無聊去檢舉的人 (笑) 06/02 00:24 → Deadwater: 那請版主解m吧,文章刪一刪省事 06/02 00:25 同第一篇文章所述,本人勞心勞力整理資訊,卻因部分內容造成討論失焦,甚至意外演變 成本人受到有甚大爭議水桶判決之原因,試著同理本人當下心境,動輒得咎及憤慨可想而 知。故於第二行推文即提出請板主將爭議文章解m刪文之請求,作為本人暫時不再願意提 供翻譯服務之意志表示。 (註:或許板主認為此文扣除引戰部分尚有情報價值,同時間除m文之外更將前案之本人文 章置底。本人雖無法提供截圖證明,但附加之相關文章內推文可間接佐證。) 無論是上述兩行推文之文意脈絡,或是檢舉中ID重複之事實,正常人應皆可判斷 Deadwater=watanabekun,而第二行的「解m刪文」也應為合情合理的訴求表達。 (*關於此處「釣得出無聊去檢舉的人」所指之意思,亦解釋於本申訴文最後) 然則jackervator板主除了該篇公告第四行(在本人上述陳情之後) → jackervator: 其實我本來想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但太多人檢舉了.... 06/02 00:25 推文之外,並未有對於本人陳情之內容進行任何處理,依然將文章保持m文與置底,讓本 人深感不平。 本人遂在後續修改置底文章(前案受置底之文章文)標題,作為另類的訴求表達。 (在本人認知中,水桶中修改文章標題,就跟瀏覽水桶之看板文章一樣,是「受處罰者未 被剝奪的正當權利」,並不能算違規操作) 下述修改之標題內文皆因本人無完整備份,除了板主處罰公告中截圖引述的部分,其餘已 無法提供。 若審理時要究明此部分之詳細時間順序與內容,尚要煩請組務和站方調閱相關資料,造成 不便深感抱歉。 依照本人記憶,文意大致為: 本人第一次修改標題:「要知道文章標題在水桶期間還是能修改」 此時另位文章被置底的板友trollfrank或是因為打趣,同時修改文章標題與本人進行了模 式相當特別的對談,大意約為「你(改標題)也太無聊= =」 本人遂第二次修改標題為 →「啊耕田(*)就無聊阿 by ナベ(**)」 做為對trollfrank的回應 (*註:耕田為GBF板行話,指長時間在遊戲中重複收集物品或練功等) (**註:ナベ為本人ID wata"nabe"kun的日文寫法,為本人在GBF板討論時慣常使用之暱稱) 此次修改亦為事後第三篇公告所補上的,對本人累犯故判處水桶7天的事由。 又因#1PC3ypJH (GBF)此篇公告下,又有延續前串之翻譯相關討論內容。本人在GBF板規未 限制水桶中使用其他帳號(分身)發言的前提下,繼續使用Deadwater之帳號,於水桶公告 下的後續推文中跟隨其他板友進行翻譯討論,#1PC3ypJH (GBF)公告文中至00:51為止亦維 持此方針相安無事。 並在最後於第一案之文章#1PC3ypJH (GBF)推文表達立場: → Deadwater: 時間也晚了,期待之後板主怎麼處理頁面上兩篇 06/02 02:01 → Deadwater: 這個帳號也自肅三天去 06/02 02:02 以理性語氣表示願意等待板主決策,甚至對於板友提及的「主帳號水桶時不該以分帳號發 言」作法,都表示接受,遂有「這個帳號也自肅三天」之明確推文留言,表示願意服從判 罰並靜待板主進一步處理。 之後亦未以Deadwater帳號再行任何發言。 未料jackervator板主於同日02:09,在沒有使用推文、水球、站內信或其他任何溝通方式 下,即以不明確之事由判定本人為「鬧板累犯」,並將本人之watanabekun帳號水桶時間 加重至7天,並同時處Deadwater此一帳號7天水桶。 本人認為此判決之爭議有: 1. 板主當下並無提出任何由本人發表之文字作為依據,便定罪為「鬧板」並執行處分, 已違反依據板規、事證管理看板的法治精神。 2. 板主無視本人(使用Deadwater帳號)展現之溝通誠意與時空背景,以板主之主觀裁決權 斷定為「惡意累犯」。 3. 「修改文章標題」這一動作為使用者常規操作,且水桶期間(PCMAN Combo)並未限制此 功能執行,GBF板規或更上級條文亦無規範,且板主在執行裁罰前亦從未以公告、推文、 發文、水球、站內信等任何方式表示此行為屬於「鬧板」便直接引入板規解釋裁罰,有利 用板主和一般使用者的權限不對稱狀況,蓄意安人罪名之嫌 (此點更連帶影響第三案判決,望組務稍加留意) 4. 同第3點,一帳號水桶期間,同一使用者以所擁有之其他帳號發言並不在GBF板板規或 更上級條文之規範中,故本人受指之「分身發文」之行為並不可能有鬧板、挑戰規範甚至 「明知故犯」意圖存在,亦應查無相關煽動性發言內容,「蓄意累犯」之判斷甚是可議。 5. 續第4點,在解除Deadwater水桶之另篇公告#1PCJMS_y (GBF)中,jackervator板主之 發言: a)「由於ptt版務認定分身要由ptt站務認定 所以改判deadwater出桶」 (文章內文) b) → jackervator: 然後等我回家用電腦在幫deadwater解桶 06/02 17:54 噓 eyes8168: 渡邊之亂Part2再開? 06/02 17:54 → jackervator: 戳法跟個機會 我才剛下班 06/02 17:54 → jackervator: 主要是本來沒有對分身的規範 這點可以考慮在新版規 06/02 17:56 → jackervator: 增修 06/02 17:56 → jackervator: 但用現有版規deadwater分身是不能判的 06/02 17:56 推 eyes8168: 好吧,幫你推回來 06/02 17:56 → leafland: 感覺就是把帳號視為人還是把人視為人的問題... 06/02 17:57 → eyes8168: 不過會不會因為這個解桶又亂事再起...有誰要買雞排? 06/02 17:57 → jackervator: 如果他再亂的話就再被檢舉再被判吧 唉 辛苦大家了 06/02 17:58 → leafland: 水桶是為了懲罰範錯的人還是懲罰犯錯的帳號? 06/02 17:59 推 lin70493: 看來今晚會很精彩,來去買雞排冰奶 06/02 18:02 → jackervator: 明天要上班 我不希望今晚他又來亂-.- 06/02 18:06 (同文章之推文) 以上引述之部分,顯然在公正的板務管理者立場外,明顯存有對本人的敵意和預設立場。 其文意似是「沒規則可以引援所以處罰不成」而非本人陳情之「此開罰是否漠視脈絡」。 顯然背離事實之「接受本人私信申訴後確定執法行為有過失而撤銷判決」。 更有藉由推文引導大眾觀感到「他是亂板慣犯」、「(他是問題製造者)辛苦大家(忍讓)」 等意圖的煽動性發言。 而當下的事實是,本人從前述之「自肅」聲明後便依照此宣言,至解除水桶後亦無使用 Deadwater帳號於板面上或私下進行對於判決的任何意思表達,本人所擁有之兩帳號在水 桶期間唯一的陳情行動,僅有同日傍晚前後,以站內信對jackervator板主提出以上兩案 判決的質疑。 本人認為jackervator板主利用與一般使用者(且於水桶期間中)話語權的不對等,公開貶 損本人形象,就板務執行者來說是很不適切的作法。本人在溝通信件中亦有質疑板主本人 這樣的做法,是否亦屬於GBF板板規中的「挑釁、引戰」,但未獲jackervator板主正面回 答。 (詳情請見後幾篇所附之溝通信件) 以上為對第二次判罰及相關事件之陳情。 四、關於第三次水桶判決 (watanabekun 30天): 關於此案之陳訴較為複雜,因jackervator板主於此次判決公告#1PCEsKJB (GBF)中,對於 前面兩案提出了追加的判罰依據,追加提出的判據部分亦於本段一併解釋。 第三次判罰公告中#1PCEsKJB (GBF)指出的第一案判罰依據有以下四處: 1) → watanabekun: 看不懂就去看原文啊 我欠你的? 06/01 22:19 → watanabekun: 沒領錢的翻譯本來就是自嗨 06/01 22:20 2) → watanabekun: 大家是指誰啊 還是大家is大家 06/01 22:35 3) → watanabekun: 要嘛就自己弄個覺得最多人看得懂的版本,縮在別人推 06/01 22:39 → watanabekun: 文靠ㄅ...發表評論,何必呢? 06/01 22:39 4) → watanabekun: 要進行無資訊產值的靠北請自便啊 豆佐豆佐 06/01 22:56 涵蓋此部分之完整推文段落如下(或請組務前往後幾篇附帶提出的申訴文章確認) **************** 推 steven8088: 只是覺得別人表達看不懂的意見時原po反應不用那麼嗆 06/01 22:16 → watanabekun: 看不懂就去看原文啊 我欠你的? 06/01 22:19 → watanabekun: 沒領錢的翻譯本來就是自嗨 06/01 22:20 → watanabekun: 更別提不說這些暱稱(笑)的發明過程一個比一個自嗨 06/01 22:20 → watanabekun: 為什麼コルワ要叫紡織? 原文字面還真的找不著原因啊 06/01 22:22 → ccpon: 不要森77 06/01 22:22 ※ 編輯: watanabekun (42.76.248.92), 06/01/2017 22:25:15 → hollowland: (看向紡織的稱號)呃… 要不要換個例子? 06/01 22:24 → watanabekun: 為什麼不取頭二文字叫絢爛?紡ぎ手為什麼不翻裁縫? 06/01 22:26 → watanabekun: 紡織根本是漢字搬過來隨便加工隨便喊的最好例子啊 06/01 22:26 → watanabekun: 覺得紡織翻得很妥當要不要查查這兩字的中文意思? 06/01 22:29 → watanabekun: 很多時候人習慣的譯名未必合理,只是比較習慣。 06/01 22:32 推 steven8088: 重點不是翻成什麼 而是要能正確傳達資訊吧@@ 06/01 22:33 → steven8088: 你也說了 只是比較習慣 紡織就是大家習慣的名字 06/01 22:33 推 kuma5566: 以後都用貼圖的就不會有問題囉~ 06/01 22:34 → steven8088: 打個摳魯摳魯 日文不好的人看到翻譯進來看 結果還是 06/01 22:34 → steven8088: 不知道是誰 不就本末倒置了嗎 06/01 22:34 → watanabekun: 大家是指誰啊 還是大家is大家 06/01 22:35 → OscarShih: 不過摳魯摳魯也要算是官方暱稱才對 06/01 22:36 → watanabekun: 第一頁推文就講了,叫法一卡車我怎知道哪個誰看得懂 06/01 22:36 → OscarShih: 像奶刀奶銃那種才叫做圈內黑話.. 06/01 22:36 推 kendra0606: 感謝翻譯 06/01 22:36 → watanabekun: 不然ソシエ火屬ver是該翻火版蘇榭還是熱水狐 謎啊 06/01 22:37 → watanabekun: 要嘛就自己弄個覺得最多人看得懂的版本,縮在別人推 06/01 22:39 → watanabekun: 文靠ㄅ...發表評論,何必呢? 06/01 22:39 → hollowland: google一下… 紡ぎ手好像是紡那邊的意思沒錯 06/01 22:40 → watanabekun: 實際上可露瓦做的事情是縫衣不是紡絲織布 06/01 22:46 → hollowland: 不知道… 我覺得這稱號比較類似“把華麗編織出來的人 06/01 22:50 → hollowland: ” 06/01 22:50 → aa279053: 為什麼要置頂一篇火藥味重成這樣的文 06/01 22:50 → bleem1127: 你在公眾板po文叫人不要有意見? 06/01 22:50 → OscarShih: 做衣服的,不是做布的 06/01 22:51 推 cyi930: 辛苦了! 06/01 22:52 推 hollowland: google有看到類似的用法是 物語の紡ぎ手 06/01 22:52 → hollowland: 或許… 算了對日文沒真的這麼熟別亂說好了orz 06/01 22:54 → watanabekun: 要進行無資訊產值的靠北請自便啊 豆佐豆佐 06/01 22:56 → argr: 所以原本是翻得多自嗨才會被噴成這樣啊,有點好奇呢 06/01 22:57 → hollowland: 沒什麼興趣在不熟的領域戰orz 是說真的要說自嗨 06/01 22:58 → OscarShih: 原本是寫官方活動上KBS對可魯瓦的暱稱コルコル 06/01 22:58 → hollowland: 雞哥 大猩猩這種的其實比紡織好戰多了 06/01 22:59 → watanabekun: 推文都講到啦,口三才、摳魯摳魯、2B/米卡莎 06/01 22:59 → hollowland: 就真的是個約定成俗沒啥關聯的暱稱… 06/01 22:59 → OscarShih: 雞哥不知道怎來的,帕桑還算是官方內使用的 06/01 23:00 → ccpon: 公雞髮型吧? 我第一次看到是這樣聯想的 06/01 23:00 → watanabekun: 反正現在這種網路翻譯速度恆快於官方的時代這種例子 06/01 23:01 → watanabekun: 很多啦... 另一個經典例子是戰場原黑儀 06/01 23:01 → OscarShih: 大猩猩算是日本鄉民的暱稱,這個比較像是黑話 06/01 23:01 → OscarShih: 抽卡抽到胃好痛,我還是不適合課金 (離題 06/01 23:02 → hollowland: 個人感謝是聲優梗很容易冷場 就算最有名的幾個都會 06/01 23:02 → hollowland: 感謝->感想 06/01 23:03 → watanabekun: 可是火屬有個人常用暱稱叫香菜 有個暱稱叫佐倉... 06/01 23:03 → ccpon: 我看前面推文也沒嗆或兇阿,原po反應不要那麼大啦 06/01 23:04 → ccpon: 有人翻譯大家還是很感激的。 雖然我都看得懂你打的暱稱 06/01 23:04 → hollowland: 我也沒看過有人在這邊喊能登阿 06/01 23:04 → OscarShih: 聲優梗如果常到日本看他們的討論,用的比我們兇10倍吧 06/01 23:05 → OscarShih: 不過也只限於有名到很有名的聲音,花澤,中村,杉田,佐倉 06/01 23:05 → OscarShih: 當然這裡懂日文的人不是全部,更別說聲優了 06/01 23:05 → watanabekun: 之前想過以前水樹大那篇SSR常用稱號梗應該更新一下了 06/01 23:06 → DKEE: ゴリラ BBA 06/01 23:06 → watanabekun: 今天看來確實是有這方面需要 06/01 23:06 **************** 其中1)已於前面第一案陳情中已解釋,不再重複敘述。 2)→ watanabekun: 大家是指誰啊 還是大家is大家 06/01 22:35 → steven8088: 你也說了 只是比較習慣 紡織就是大家習慣的名字 06/01 22:33 推 kuma5566: 以後都用貼圖的就不會有問題囉~ 06/01 22:34 → steven8088: 打個摳魯摳魯 日文不好的人看到翻譯進來看 結果還是 06/01 22:34 → steven8088: 不知道是誰 不就本末倒置了嗎 06/01 22:34 → watanabekun: 大家是指誰啊 還是大家is大家 06/01 22:35 → OscarShih: 不過摳魯摳魯也要算是官方暱稱才對 06/01 22:36 → watanabekun: 第一頁推文就講了,叫法一卡車我怎知道哪個誰看得懂 06/01 22:36 → OscarShih: 像奶刀奶銃那種才叫做圈內黑話.. 06/01 22:36 此處的「大家is大家」? 是翻譯討論之需要的表達方式, 為陳述「翻譯設定受眾/讀者=大家」之範疇為何,依照前後文幾乎無構成挑釁之可能,後 續討論亦相當和平。 3)與 → watanabekun: 要嘛就自己弄個覺得最多人看得懂的版本,縮在別人推 06/01 22:39 → watanabekun: 文靠ㄅ...發表評論,何必呢? 06/01 22:39 4) → watanabekun: 要進行無資訊產值的靠北請自便啊 豆佐豆佐 06/01 22:56 的兩處發言亦是本人表達期望看到翻譯相關爭議,能藉由建設性的作為減少。 內容與本人隨後推文所說的的: (*) → watanabekun: 之前想過以前水樹大那篇SSR常用稱號梗應該更新一下了 06/01 23:06 → DKEE: ゴリラ BBA 06/01 23:06 → watanabekun: 今天看來確實是有這方面需要 06/01 23:06 相呼應。 (*註:「水樹大那篇~」所指之文章,為GBF板創板直後,本人擔任板主時,為使板眾閱 讀本遊戲相關的日文資料更方便而進行的基礎建設:名詞翻譯表 #1Mzh54Nl (GBF),後在 NanaMizuki (水樹奈々)板友的大力幫助下完成,但已是一年多前之文章,久未更新。) 此推文亦表達了本人從板主任內到辭職至今,對於增強看板功能、普及資訊流通的一貫態 度,卻被jackervator板主無視前後脈絡、斷章取義引述為「挑釁引戰」的判定依據,實 在諷刺,也教人心中不平。 第三次判罰公告中#1PCEsKJB (GBF),也追加指出了第二案的判罰依據。 「再來是改六月情報文版標挑釁: http://i.imgur.com/imoeFH0.png
累犯水桶七天」 (文章內文) 因截圖上未顯示時間,故本人無從判定是何時空下留下的事證。但狀況應與前面第二案陳 情中本人的描述沒有衝突,且此張截圖中右側的地方未至視窗邊緣,故無法證實本人前述 的「用標題與trollfrank板友進行對話」的情境,除了提報者意圖「選擇性舉證」濫訴的 可能外,即便依照此事證亦難為「本人使用文章標題做了屬於鬧板的行為」做佐證。因此 這個累犯水桶七天,如同前案陳情所述,或許存有爭議或可討論之處。 最後為第三次判罰公告#1PCEsKJB (GBF)中,對於第三次處分(水桶30天)的判罰依據: 「最後是至底板規改標題尬廣 http://i.imgur.com/TamLyGm.jpg
http://i.imgur.com/yd3jWSo.jpg
(還有很多 我懶得貼了 根據板規二三累犯視情況加重至一個月」 (文章內文) 1) http://i.imgur.com/TamLyGm.jpg
若說此圖中更改標題的內容可視為挑釁板主,本人對這部分的處罰判定無異議,並放棄向 組務上訴。 因本人確實對曾共事過GBF板板主之jackervator之作風為人甚有意見,此部分完全屬實。 詳情敘述於文章最末。 2) http://i.imgur.com/yd3jWSo.jpg
這張圖中節錄之「被改標題的板規」為承前面第二案之陳情所述,為本人對於判決的意思 表達。 而第一案陳情中被置底的翻譯文,也隨著本人在第二案中連同另一帳號被水桶時,從置底 被移除。這個結果讓本人認為此行動對於達到訴求是有效的。在看到第二案判決之後,本 人當下對於jackervator板主解釋板規與判罰手法的不認同感已達到最高點,故利用本人 另一篇置底文章(板規)之標題,以和前述同樣的手法修改標題表達異議和質疑。 未料jackervator板主在未以任何途徑嘗試跟本人溝通,或解釋本人之何行為觸犯板規條 文的狀況下,在當日12:46執行了第三次施罰,加重watanabekun水桶至30天。 雖然以上所列的物證皆無02:20本人兩個帳號被水桶後修改標題狀況的直接紀錄,需要板 務向站方調取紀錄後才能確認,請容本人先在此陳述,本人因正常睡眠及隔天上午公司之 出勤,在電腦前操作之時間已是有限,加上所有使用帳號皆已受水桶,能編輯的僅有短短 一行之文章標題,物理上應該本無任何可能持續進行「需嚴判至30日之重大亂板行為」。 此部分待組務調查相關紀錄後明鑑。 另板主判罰公告中的兩張檢舉截圖,亦提供了本人前面所述內容之相關佐證。 截圖最下方31推,標題為「譯名推廣:月露(ユエル) 蘇榭(ソシエ)」的文章,正是本人 於第一案中推文被判鬧板的該篇文章標題。或能作為本人在此系列事件中前後態度一貫, 期望的始終是正向發展而非惡鬥的間接證據。 另「http://i.imgur.com/yd3jWSo.jpg
」一圖亦算提供了本人在前述第二案中所說,「使 用標題與trollfrank進行對話」之間接物證。該截圖拍到之部分應該是trollfrank板友看 到本人「啊耕田就無聊阿 by ナベ」發言後再次表示的回應。配合該文標題編輯紀錄,應 該可證明本人陳述的「另類的溝通過程」確實存在。 長文撰寫至此,第三案要提出的陳情與第一二案無太大差異。 第三案本人認為的爭議點有: 1. 編輯文章標題之行動是否能以鬧板論 本人和jackervator板主事後的信件溝通中(信件附於後面幾篇),jackervator板主提出了 「板規為準公共財」之論點,認為即便文章(板規)由本人所發,本人在卸任後一旦更動亦 屬鬧板的說法。本人認為此一說法在邏輯上或法理上都存在問題待查。 2. 板主是否能在短時間內、具爭議、明顯迴避詳細說明違規事由的狀況下,以(不完整的 )螢幕截圖這種間接事證連續對單一使用者開罰?更以「我懶得貼了」等個人理由規避公 告執行時之舉證義務? 3. 板主是否能在加重裁罰時,才補上前一案進行處分的事由。甚至在受罰者被水桶未能 申辯的狀況下,提出追加論據意圖強化自己論點,在公告中利用話語權的差距引導板眾思 考方向。此舉是否已經有因私濫用板主身分、制定板規權與裁量權的疑慮? 4. 公告內文語帶挑釁甚至人身攻擊 「我覺得挑凌晨一點到隔天中午來鬧真的蠻會的 正常人要上班啊.....」 無做任何溝通便以板主身分在公告中論斷本人動機為「鬧事」,且似有影射本人不是「要 上班的正常人」之語意,應不是身為看板管理者適合表達於在公告中之內容。 以上為對第三次判罰及相關事件之陳情。 本人後續去信和jackervator板主溝通之歷程,始於被連判三案水桶後的06/02當天傍晚下 班時間,終於06/04被明言此後一概拒絕受理後,本人回信後未再獲回應為止,全數共有八 封信件的往來。 本人雖提出執法動機及程序正當性的質疑,但始終未獲合理可接受的回應。 只是一再看到板主在信中強調本人有「挑釁」及「鬧板」的犯行意圖及實際行為。 甚至在jackervator板主拒絕後續溝通的當次信件中,有「這(板規)是您所立下的「功績 」,如今您拿自身的功績來開玩笑甚至擾亂秩序,我當然是判定您鬧版」這種忽視共事期 間之事實,內容不明所以的陳述。 本人認為此事件前後判罰標準欠缺邏輯性、程序粗糙、後續各篇公告中言詞煽動、溝通過 程不見積極解決爭端之誠意,甚至在已知此案件可能送組務審理之同時,意圖再行修訂板 規近一步限制本人之帳號於看板之發言權,種種行動針對性明顯,實教人難以服氣。 ------------------------------------------------------------------------ 最後補充說明兩點脈絡,希望可協助組務在處理此複雜事件時更完整釐清案情。 1. 本人的簡歷及在該看板之活動狀況: 雖沒有恃以下資歷博取任何司法上優待或同情的意思,但解釋本件事情脈絡,需言明本人 watanabekun曾是GBF看板創立之連署發起人及第一任板主,也才會有上述「能編輯板規標 題(與內文)」之使用者權力。本人雖知悉這一功能存在,但在卸任後至今半年多時間從未 進行任何使用;板主卸任至今於本板也未曾受過任何警告,亦無前科。在本板唯一一次水 桶紀錄為本人任板主期間,因誤會而對板友態度惡劣(即前有提及的Nanamizuki板友)而處 分自己水桶3天,並委請當時同任板主的jackervator板主,代掌本人被水桶期間的板務。 然則執行板務時,無論是訂板規、執法或其他各種行事作風上,必定產生爭議與不愉快, 是以本人不論在板主任內、甚至到卸任多時的現在,於GBF板上以一般板友身分發言時, 不時仍會因為任板主時作為遭特定使用者言詞針鋒相對、甚至像此次被斷章取義引用發言 段落檢舉(此次之前未曾受警告或判罰),此即為前面第一二案陳情內容中所提及:「推文 一擊離脫的熟客」、「釣得出無聊去檢舉的人」兩處用詞的背景。但基於此一脈絡牽涉之 文章與使用者眾多、為看板內層級之糾紛、且和事件本身相關程度並不高之故,述不附上 此段落陳述相關之文章作為事證。 本人自認即便身處一個不是所有使用者都懷抱善意的環境,亦保持連署建板時初衷,陸續 有情報翻譯與其他資訊類文章的產出,得到的推文回應也絕大多為正向。亦在卸任後板規 起爭議時積極公開建言。絕不符合為jackervator板主裁罰公告中所判斷之「蓄意鬧板前 科重犯」形象。此事實僅需查詢本人ID在該看板任何發文紀錄略作掃視,即可簡單判別。 身為該看板板主並與本人共事過之jackervator無不知情之可能。 2. 本人與現板主jackervator間的不睦: jackervator為GBF看板創板之後,於四月下半發表政見參選,2016/05/04開票選出之第一 屆民選板主。至本人於2016/09/18辭職為止,曾共同管理GBF板板務四個月。 此後jackervator即為GBF板唯一一位板主至今。 然則jackervator板主在共同擔任板主看板期間之發文紀錄: 2 4 4/22 jackervator □ [板農參選]jackervator 3 1 5/14 jackervator □ [共鬥] 徵人陪打共鬥EX(done 4 6 6/15 jackervator □ [實況] 早晨台 拚最後一把暗UK(收 ● 5 m 4 6/20 jackervator □ [Lv21] 六月置底閒聊串 (我豪想要光劍R) 6 7/23 jackervator □ [實況] 農古戰太無聊開開(太單調收 7 7/31 jackervator □ [實況] 抽抽抽抽抽抽抽抽抽 8 8 8/03 jackervator □ [實況] 大軌跡神教(收 明天繼續 9 8/04 jackervator □ [實況] 大軌跡神教conti(收 10 m 4 9/28 jackervator □ [Lv38] 九月置底閒聊串 (版主募集中 僅有上列之3-9七篇,且和板務相關者僅5一篇,為定期更換置底的閒聊串(共事時間中其 餘24次皆為本人更換)。 雙板主共治理論權力是1:1,但該時期精華區的整理、爭議判例(如2016/08/07 #1NfjHc8d 這篇,長達42頁,持續約24小時的板務討論竟只有本人一位板主進行處理)的施罰及後續 溝通與造成的板規修改,幾乎全由本人一手負責。相對jackervator板主的1篇,本人在共 事五個月期間發表的板務相關文章為47篇。超過20:1的懸殊工作量差距,讓本人在處理板 務上感到心力交瘁,甚至得追加對外澄清「watanabekun板主把持權力不讓jackervator板 主管事」等等荒謬猜疑;每當板規要修訂時(期間共三次)除全數由本人擬稿外,甚至須忍 受jackervator板主,以忙碌為理由對板務信件已讀未回數日,需要本人再次去信確認, 才得到草草幾句意見,後又將工作丟還本人進行後續定稿及發公告處理的消極態度。 雖在卸任公告上或板務區提辭呈時並未言明,但上述溫差極大的板主處事方針、名目共治 體制下工作量的不對等,加上當下的現實生活因素是讓本人決意辭退板務之兩大原因。 至於任板務時期之相關信件,大多於卸任後信箱存量從500變回200時刪除,無法提供為陳 述佐證,請組務見諒。 本人卸任後,雖難以認同jackervator板主對精華區維護(到職至今超過一年從無任何整理 記錄)、置底閒聊換串頻率(放任討論串過長會出現10秒不得連續發文限制造成板友不便而 時有抱怨)、板規更新(沿用本人發的置底板規文,九個月來雖有爭議判例但僅以推文加註 一行字)等消極作法,基於前板主身分及共事經歷敏感之故,亦少有對jackervator板主的 施政下評論。亦盡力避免利用因板務資歷和板眾對板規理解度的落差,向出言針對本人挑 釁者提出檢舉。(僅有一次為自己權益而檢舉,乃對板友wzmildf的公然侮辱感到無法容忍 而提出,有受理成案)卸任後和jackervator板主亦幾無私下聯絡,唯一一次較明顯表態是 在今年3/10 的#1OjloTPH 這篇水桶公告中,在論及對判決標準/程序的質疑時,本人有公 開提及與jackervator板主共事時對工作量差距的不滿。 另,該文章下雖有jackervator板主推文表示 → jackervator: 所以我退你就會出來吼? 那我退 03/03 09:25 之板務相關事宜,但因本人未做答覆故不了了之。 以上兩點和此次陳情之事件本身較無直接相關,但可能影響事件發生背景的判斷,故提出 補充。 又因此事件部分環節較為特殊,有幾處受物理限制無法提供事證,望請組務海涵。 ---------------------------------------------------------------------------------- 本陳情預計簡附事證含:板主判決公告3篇、申訴相關文章3篇、溝通信件8(6)封。 判決公告1 2017/06/02 #1PC3ypJH (GBF) [ptt.cc] [公告] watanabekun 水桶三天 判決公告2 2017/06/02 #1PC5XQq2 (GBF) [ptt.cc] [公告] watanabekun與deadwater水桶七天 判決公告3 2017/06/02 #1PCEsKJB (GBF) [ptt.cc] [公告] watanabekun水桶30天 相關文章1 2017/06/02 #1PCJMS_y (GBF) [ptt.cc] [公告] deadwater 改判 相關文章2 2017/06/05 #1PDFF7GF (GBF) [ptt.cc] [公告] 有關板規 相關文章3 2017/03/10 #1OjloTPH (GBF) [ptt.cc] [水桶] 一些版眾七日桶 溝通信件1 06/02傍晚,本人寄jackervator版主溝通之第一封信,當時未有申訴打算,故未及留下信 件備份,僅有於站外擬稿後複製貼上之信件底稿,願宣誓保證內容與寄出之信幾無差異。 本人已知根據本板申訴規定,複製貼上之內容無參考價值,但仍附上作為本人有嘗試進行 溝通之微薄證明。 溝通信件2 06/02傍晚,jackervator板主對信件1的回信 溝通信件3 06/02夜間本人對信件2的回信 (同信件1無存底備份,但亦未有底稿保留,故此篇留白) 溝通信件4 06/03傍晚,因近一日未收到jackervator板主回信故再次去信 同時始考慮到有需要前往組務申訴之可能,故開始進行信件備份 溝通信件5 06/03傍晚,jackervator板主對信件4的回信 溝通信件6 06/03傍晚,本人對信件5的回信 溝通信件7 06/04夜間,jackervator板主對信件6的回信。信中表示此後來信抗議概不受理及回信。 溝通信件8 06/05凌晨,本人表示會移交組務處理不再叨擾,請求jackervator板主寄還信件1、3之備 份原稿以利申訴程序。 至今3日,未獲回信。 -- 望組務依以上陳情文,及所附事證給予定奪。 若組務認定上述任何一部份違規屬實,本人願自肅最終判決水桶時間之兩倍刑期,不在該 看板推發文,以表示對板規之尊重及曾任板務人員者應恪守的紀律要求。 以上。 watanabeku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3.10.22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GMobile/M.1496856471.A.A5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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