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申訴]與battlegirlhs板主 溝通信件7

看板Sub_GMobile作者 ( )時間7年前 (2016/07/27 18:19), 編輯推噓1(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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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diablos 信箱] 作者: diablos ( ) 標題: Re: Re: 檢舉penta引戰 時間: Wed Jul 27 16:23:53 2016 ※ 引述《david3809 (霜月薰)》之銘言: : 我統一一次回應 : 第一 為什麼你要檢舉還要板主幫你找證據? : 真的是要檢舉的話當下早就行動了 還怪板主推卸責任 : 現在你讓我們覺得只是想拖人下水 心態可議 對方違反板規是事實,不會因我被水桶,而變為對方沒違反板規,這邏輯你理解嗎?一碼歸一碼 而板主不鎖那些戰玩家的人的文 導致來不及備份 又不協助撈屍體文 然後板主說不是我不動那些人 是沒人檢舉?www : 第二 在投票結束前已經發出三人的警告 : 我想已經足夠讓大家知道不要再針對此議題發表太過於主觀性的言論 : 結果出來後還發那樣的猜測文被認定為引戰我們覺得並無不妥 : 第三 承第二點 所以說重點根本不是有沒有證據 : 板主/檢舉人也沒有義務照你來信所說的去做 : 以上 經過板主群的決議 判決不會撤銷 : 如果還有意見請走申訴程序 : 目前站方並沒有任何來信 僅此告知 也有板友認為引戰程度很低 不是嗎? 說到底是板主你們自由心證 那我推文上那位首先提出不當灌票的板友 怎沒處理? 檢舉人若對不當灌票之言 如板主般義憤填膺 見義勇為 怎麼不是同時檢舉2人?板主不覺檢舉人心態可議? 板主當時有回信該檢舉人怎麼只檢舉我 而拒絕其心態可議的檢舉信? 還是板主跟檢舉人般見獵心喜? 板主coon說得明白 沒證據跟引戰87%像 而以此上綱為我引戰的理由 http://i.imgur.com/5sWnjle.jpg
試問 我提出了灌票的證據 而你們假使提不出沒灌票的證據 豈不如coon所講 板主行徑跟引戰有87%像? 而現今反悔改口跟證據無關,自我矛盾。 判決理由豈容板主兒戲 改來改去? 請不要蓋住雙眼 去看清楚水桶公告裡把我水桶的理由是什麼! http://i.imgur.com/bqXsp9E.jpg
我已照程序 先與你們溝通 其餘等申訴結果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8.100.74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diablos (36.232.207.87), 07/27/2016 18: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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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女板的判決猶如地方法院的判決 水桶公告已清楚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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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主是以有否證據來入人於罪 在沒給我答辯下 板主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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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桶 而我也被以這理由水桶 已1週多無法於戰女板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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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的自由權被侵害至此 服刑中 如今說不是公告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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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問 組務板為何要求申訴人須附水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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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小組長會以板上公告理由 依照雙方證據說詞 進行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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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務板如同高等法院 地方法院(戰女板)都已公告判決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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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 因為我有提出證據 而假使檢舉人和板主提不出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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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對己不利 就想擅改判決書內容 那麼 我又是為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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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白被執刑水桶 不能於板上發言 地方法院能跟高等法院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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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不 之前的判決書是假的 不算數 朝堂之上 豈容兒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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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ptt認真做甚麼 地方法院? 這裡只是小學生辦家家酒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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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期待有公正判決 這裡是魯蛇論壇ㄟ 你期待得太多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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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女板板主執法扮家家酒 覺得以無證據上綱我為引戰作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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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他們不利 板主回信想改口 推翻水桶公告的判決書 在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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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早就是敗訴 而我已被執刑(水桶) 國家依法要因誤判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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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償 那位沒有法治觀念的板主 還特地發文釋疑檢舉制度 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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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板主他們本身以及那篇推文中附和板主的幾位人的小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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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程度。就是為了避免無以板規為標準 而是以己自由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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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板皇出現 組務長是於板主之上的中立存在 只能希望組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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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們以法治嚴謹的觀念 依公告判決書其中的理由 板主意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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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翻公告的判決書 雙方說詞和提出的證據 來做出裁決 等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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務長裁決出來 大概已一個月之後 我也出桶 其實緩不濟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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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相關的人不能於此推文 好心提醒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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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Nc8gWeJ (Sub_GMob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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