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六] PuzzleDragon版 版主判決標準不一

看板Sub_GMobile作者 (Netroexz)時間9年前 (2015/12/30 13:2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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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sanoyasuaki 信箱]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標題: Re: Puzzle & Dragons 版判決不服上訴 時間: Wed Dec 30 00:47:20 2015 ※ 引述《sanoyasuaki (Netroexz)》之銘言: : ※ 引述《jschenlemn (sinra)》之銘言: : : 表達看法也請注意措辭是否過當 : : 你的措辭確實是嘲諷或貶抑他人的詞彙 : : 最重要的事,該篇文章我已經推文警告了, : : 再出現類似攻擊他人或以偏激的言論帶風向者以引戰論,因此處置。 : 兩者矛盾, 我說過我那句言論不會有攻擊他人或是偏激言論的行為 : 反而叫別人舉證的那位更像是要找人吵架吧 : 都指名要別人拿證據了不是要找人吵架是要幹嘛? 表達自身想法?? : 只不過我用了噓 是否導致您的主觀意識判斷引戰? : 若為此理由也十分牽強 : 再者, 本人言論也可視為 被其他釣魚者釣魚之言論 : 亦可套用您的被釣者減刑 : 請問您有任何證據足以證明本人並非看到眾多推文而說出此言嗎?? 如果你要把秀下陷跟耍小聰明認為是不具攻擊他人的言論。我無話可說 但依照我的標準來說,這已經算是了 尤其在我拉線警告後,都已經公開示警了,你還有這樣的言論。不就明知故犯 自然沒有減輕責任的理由 當然你也可以不認同我的標準,那就請你逕行上訴吧。 : : 不然平常時只要你的推文沒有引發爭論或是沒有被檢舉3-3 : : 一般來說我也是不會主動處理的 : : 這與你提出的那個案例不同。 : : 因為那個案例沒有引起太嚴重的爭論 (但如果山本本人提出檢舉則會受理人身攻擊) : 這樣說也不對 : 版主您不可私下定義版上沒有支持山本想法的玩家 : 該句話看在山本支持者眼裡 比起我來更嘲諷更引戰 : 而不巧本人即是山本的支持者 : 我並不認為該遊戲的設計有什麼大問題 大到讓人如此謾罵 : 更何況該篇文章的推文也有許多版友反映其言詞過激 : 但是只見您連建議修正都沒有發出 但是卻因為我這樣一句話判罰15天 : 如此不是雙重標準?? 實在讓人難以接受 該篇文章未構成板規3-1之判罰要件 因此不予處置。 詳情請參閱檢舉區的說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126.40.65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sanoyasuaki (111.240.100.200), 12/30/2015 13:24:52
文章代碼(AID): #1MWsgcbS (Sub_GMob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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