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四] PuzzleDragon版 版主判決標準不

看板Sub_GMobile作者 (Netroexz)時間9年前 (2015/12/30 13:2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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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sanoyasuaki 信箱]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標題: Re: Puzzle & Dragons 版判決不服上訴 時間: Tue Dec 29 20:23:08 2015 ※ 引述《sanoyasuaki (Netroexz)》之銘言: : 很抱歉 : 針對我於文中的一句話: 各種秀下陷 賣弄小聰明貪小便宜還想合理化 XD : 並不認為我有任何挑起族群對立或引戰可能 : 本人於文中並未指名任何人 , 也未針對某特定族群 : 僅是單純的敘述個人對於此文章之感想 : 相較於之前文章之 我操你山本祖宗十八代 之如此謾罵之言論 : 居然可以無罪 : 您的3-1判斷標準 在本人看來無法服氣 : 若真要以挑起族群對立 : 則何故其他人之推文 : 如 : 噓 sixpoint: 你爽就好 <- 此字句與態度比起我的更加引戰 : → realion: 看起來是有人拿著碎蛋器抵著LP逼人抽,才不得已抽下去 : ^如此也是挑起族群對立 : → hpaor: 公司會退你一毛錢好嗎 有你找給我看 <- 如此也是引戰 : 諸如此類 在文章中非常常見 : 若真要依相同標準處理 , 請全數以相同水準判罰 : 以上 麻煩您詳述您的判決標準 「你爽就好」雖然語氣上帶有不以為意的態度 但不能視為偏激的言論或是有明確嘲諷、攻擊他人的意味 hpaor語氣較為強烈的質疑,但還是針對該議題討論 所以這兩個尚還未達到需要處置的地步。 相比之下「秀下陷」、「賣弄小聰明」 這已經是明確針對他人攻擊的行為,若當事人檢舉人身攻擊甚至可能成立 至於realion他已經因為這句話進水桶了 希望這樣解釋有回答到你的問題。 jschenlem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126.40.65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sanoyasuaki (111.240.100.200), 12/30/2015 13:23:10
文章代碼(AID): #1MWse_mU (Sub_GMob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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