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四] PuzzleDragon版 版主判決標準不
※ [本文轉錄自 sanoyasuaki 信箱]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標題: Re: Puzzle & Dragons 版判決不服上訴
時間: Tue Dec 29 20:23:08 2015
※ 引述《sanoyasuaki (Netroexz)》之銘言:
: 很抱歉
: 針對我於文中的一句話: 各種秀下陷 賣弄小聰明貪小便宜還想合理化 XD
: 並不認為我有任何挑起族群對立或引戰可能
: 本人於文中並未指名任何人 , 也未針對某特定族群
: 僅是單純的敘述個人對於此文章之感想
: 相較於之前文章之 我操你山本祖宗十八代 之如此謾罵之言論
: 居然可以無罪
: 您的3-1判斷標準 在本人看來無法服氣
: 若真要以挑起族群對立
: 則何故其他人之推文
: 如
: 噓 sixpoint: 你爽就好 <- 此字句與態度比起我的更加引戰
: → realion: 看起來是有人拿著碎蛋器抵著LP逼人抽,才不得已抽下去
: ^如此也是挑起族群對立
: → hpaor: 公司會退你一毛錢好嗎 有你找給我看 <- 如此也是引戰
: 諸如此類 在文章中非常常見
: 若真要依相同標準處理 , 請全數以相同水準判罰
: 以上 麻煩您詳述您的判決標準
「你爽就好」雖然語氣上帶有不以為意的態度
但不能視為偏激的言論或是有明確嘲諷、攻擊他人的意味
hpaor語氣較為強烈的質疑,但還是針對該議題討論
所以這兩個尚還未達到需要處置的地步。
相比之下「秀下陷」、「賣弄小聰明」
這已經是明確針對他人攻擊的行為,若當事人檢舉人身攻擊甚至可能成立
至於realion他已經因為這句話進水桶了
希望這樣解釋有回答到你的問題。
jschenle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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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sanoyasuaki (111.240.100.200), 12/30/2015 13: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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