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十八](jschenlemn) PAD板務
※ [本文轉錄自 iisroking 信箱]
作者: iisroking (藍山山)
標題: PAD板務
時間: Thu Sep 24 00:29:47 2015
不好意思
先前我個人與ttoy板主有些討論
也收到了轉寄的其他人的結論
但是
那是該檢舉人的結果
即便是同一件事,經由不同人的詮釋觀點,並不會必定是一樣的結果
不論檢舉成立與否
還希望jschenlemn版主能夠針對我個人提出的檢舉內容
給予相對應且合理的回應
或是要我上訴到組務之類的也請給予明確回應
-
所以目前並沒有要有人檢舉才算違規的統計類別文,這樣的理解應該沒錯吧
檢舉的部分
近期的兩篇天使惡魔統計文
先講卡基
他有附滿技圖並且後面括號標明天使36
以及死神29
並於結語中有文字描述天使吃過2喇叭
死神吃過3喇叭
經由圖與文足以判斷他天使吃36升13
死神吃29升12
不過他沒有明確文字敘述『吃N升N』
再來看Andruw0819
他有附滿技天使圖
並文字敘述原本的沒加值及詳細數字與算式
並且在下面推文
『哼哼,我可沒說吃幾升幾~~其實我吃了15隻喇叭(x』
這句最終有打x因此可認定不是吃喇叭
同樣的他也沒明確文字敘述『吃N升N』
最後再來看我的統計文
我先是說明了不方便留384隻石川
所以改用天使的截圖
並且有文字敘述原先加值與技2的狀態
並附上滿技附加值的圖
同樣的也沒有明確文字敘述『吃N升N』
基於以上,因此我認為要處置我可以
但另兩篇也該一併處理,依照情節不同可以有天數的差別
假如這樣子不算偷渡
那我認為板規跟判決是有疏失的
板規沒有明確描述達成偷渡的準則依據
要從寬放任輕微偷渡的話可以在板規註明ooxx不在此限,或是要有關鍵字才成立等等
而非板主們主觀認定就好,應有明確描述是非對錯,供板友們有所依據,板主們日後判別
方便,也不會再有像今天這樣子的爭議虞慮
在板規有疏失的情況下,我建議處罰從寬甚至給予警告,這方面板主們自行拿捏即可
重點是不希望有差別待遇,一視同仁
還望板主明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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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iisroking (106.104.67.209), 09/28/2015 21:3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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