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P&D 板主 kirakishou 判決
您好,
本案之申訴由主要執行人也就是鄙人來處理
※ 引述《superLM (as simple as possible)》之銘言:
: 申訴人:superLM
: 被申訴人:kirakishou
: 看板板名:PuzzleDragon
: 申訴訴求:罰責失當
: 申訴內容:
: 本人對於 kirakishou 該版主於 #1LBJO-MP 一文中對於本人的判決覺得失當
第一,申訴對象有誤,應依 #1LBeNakU 向執行人提出,或向三板主同時提出
會比較能直接獲取執行人之意見
: 該文中 本人→ superLM: 不想看的人就不要看阿 什麼私信處理 還有版友想知道阿
: 各人自認為無任何引戰意圖 更何況大家都愛看八卦 我出自於不能只有自己知道的心情
: 而打了這樣的推文 而且我個人認為版主有釣魚之嫌 公告不鎖文竟還混在推文中發了兩次
: 很模糊的警告推文 讓我感覺也是想看八卦的意味 因此我才會打上上面那句推文
: 完全沒有引戰的意圖且與k版主私信後覺得不滿意這樣的回答故申訴
第二,板主已發出兩次警告訊息
第一次未直接提及適用規定,但在第二次已明確指出再繼續者將以 3-1 處置
第一次如下
→
04/15 14:43,
04/15 14:43
第二次如下
→
04/15 15:10,
04/15 15:10
違規內容如下
→
04/15 15:18,
04/15 15:18
於第一次警示時是以柔性勸導為核心,故僅做提醒
但部分人士之論戰未有停止之情形,故第二次警示已直接提出處置方式試圖阻止
而在其後仍有部分人忽略警示訊息,意圖或實際繼續論戰
如要求其他違規人延續發言、質問其他違規人並要求持續提出論點等
雖然發言內容未涉及直接挑釁,但仍有再次引起暫緩之論戰的可能性
或枉顧他人使用版面時不受該論戰影響之權益,試圖再次引起之
故認定有再次引起論戰之意圖,判決為引戰推文
並與同案件之其他違規人統一標準執行
以上為本次判決之緣由,如有其他疑問請逕行提出
: [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因鄙人未收到來信申訴,對於 kirakishou 是否能作為本案之直接當事人
懇請組務再行說明,謝謝
Gravity113 @PuzzleDrag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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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63.10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b_GMobile/M.1429159248.A.87F.html
※ 編輯: Gravity113 (1.162.63.103), 04/16/2015 12: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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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9 07:28, , 1F
04/19 07:28,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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