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申訴前的與版主您溝通? 聽說未寄信給您就不能申訴

看板Sub_GMobile作者 (as simple as possible)時間9年前 (2015/04/15 23:3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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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superLM 信箱] 作者: kirakishou (白薔薇・雪華綺晶) 標題: Re: 申訴前的與版主您溝通? 聽說先寄信給您就不能申訴 時間: Wed Apr 15 23:23:35 2015 ※ 引述《superLM (as simple as possible)》之銘言: : 不好意思打擾版主您 關於您於pad版文章 #1LBJO-MP中 : 您的判決 我想請教一下 這句: 不想看的人就不要看阿 什麼私信處理 還有版友想知道阿 : 倒底是哪一點引戰了 頂多你可以說我酸or不關遊戲中的事情 : 更何況 加重罰則方面 第一次的警告在哪邊 我實在不了解 : → kirakishou: 組務調查出來之前請不要做過多的猜測跟影射 04/15 14:43 : → kirakishou: 此外也請不要釣魚 04/15 14:43 : 自此視為板主第一次警告,以下加重處分 (處置倍率+1) : 以上這段 我看不懂這是在警告什麼? : 然後我就莫名的吃了兩次警告被判加重罰則 : 不好意思 可以還請您解釋一下 因為我已經再該文中 聲明2.3次 經3人版主討論後視為拉封鎖線警告 你又是在我第二次警告發言 故3人皆同意採加重制 所有人ㄧ視同仁 回到你的判決 我已經拉了線 要制止 你又講 什麼不想看 別人想看 3位版主認定 你有開無視警告且加油之舉動 手機回文不方便 差不多是這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8.175.223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superLM (118.166.119.184), 04/15/2015 23:36:57
文章代碼(AID): #1LBeMQAH (Sub_GMob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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