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附件] TOS板 peterman167 永久水桶-2

看板Sub_GMobile作者 (TOS板阿扁)時間10年前 (2015/01/03 16:4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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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Sub_RolePlay 看板 #1JXhnnSL ] 作者: diefish5566 (TOS板阿扁) 看板: Sub_RolePlay 標題: Fw: (peterman167) tos 申訴永久水桶一案 時間: Thu May 29 12:49:51 2014 ※ [本文轉錄自 diefish5566 信箱] 作者: diefish5566 (TOS板阿扁) 標題: tos 申訴永久水桶一案 時間: Sun May 25 22:59:12 2014 廢話不多說 比照上次被認證為清算的永桶一條一條回 根據第一大段morphine1121的造謠檢舉一案 老實說我不懂你放這段幹嘛 與後面判決無任何連接 但正好可以拿來證明多重標準

05/21 14:15,
#1JPJyz5r (ToS) 陰謀論前板主就造謠 對板友造謠沒事
05/21 14:15
此言依據正是推文該代碼之公告以及#1JPwDHF1 (Sub_RolePlay)之申訴案 對前板主捕風捉影言論→以板主認為是重大事件為由 處分 對本人無任何證據惡意詆毀言論→快找五個人啊 我認為不重大喔 不受理 後面一段就算不說Initial5566馮京當馬涼 拿MYCARD的回應斬9898的說法讓其證據可信度存疑一事 退一萬步 就當我真的造謠好了 板主的標準還真的把板友分了三六九等

05/21 14:12,
造謠是用來避免新手在玩神魔之塔時,避免被文章或推
05/21 14:12

05/21 14:13,
文誤導用,誰管你在哪個板出沒或者是有分身?
05/21 14:13

05/21 14:16,
跟板有關我也會拿造謠來桶啦,誰管你跟有沒有分身還
05/21 14:16

05/21 14:16,
出沒在哪裡
05/21 14:16

05/21 14:17,
你出沒在哪跟有沒有分身跟Tos板一點關係都沒有啦
05/21 14:17

05/21 14:17,
自己說玩神魔之塔時 後面又加有的沒的 奇怪耶你
05/21 14:17

05/25 22:39,
造謠得用在於神魔相關或與本版相關之文章
05/25 22:39
請問mycard和9898又哪裡符合這裡的標準了? mycard能不能當現金去7-11買菸和神魔之塔或TOS板有任何關係嗎? 再者也沒有拿出所謂的五人檢舉證據 所以你認為mycard能不能當現金買菸比對板友人格的詆毀重要囉? 不然怎麼會把這當重大事件水桶?

05/21 14:08,
oo一直都很團結
05/21 14:08
這句哪裡引戰了? oo本月有無數討論不再贅述 稱讚個團結都不行?還是只要對oo有任何評論都是引戰? 後面應該是以

05/24 19:58,
造謠要拿出證據啊 不要以為有板主罩就能亂講話
05/24 19:58
判定本人引戰 上方提到之申訴#1JPwDHF1 (Sub_RolePlay)已經充分表明了一個事實 本人被他人造謠無事

05/03 00:48,
死魚那你怎麼開分身圍攻我> <
05/03 00:48
很明顯這句話可不是板主口中的懷疑 就是用斷定口氣造謠以汙衊本人人格 本人就以本案作為板主罩的判斷依據 且該推文後面很明顯完全沒有筆戰 請問又何來引戰之有? 此永久水桶 不合規 不合理 我看僅僅是合了那部分板眾嗜血的情罷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4.133.5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diefish5566 (114.34.133.5), 05/29/2014 12:49:51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diefish5566 (114.34.133.5), 01/03/2015 16:45:00
文章代碼(AID): #1KfwmDhb (Sub_GMob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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