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申訴] TOS板 peterman167 永久水桶

看板Sub_GMobile作者 (TOS板阿扁)時間10年前 (2015/01/03 16:44), 10年前編輯推噓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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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Sub_RolePlay 看板 #1JXhlqry ] 作者: diefish5566 (TOS板阿扁) 看板: Sub_RolePlay 標題: [申訴] TOS板 peterman167 永久水桶 時間: Thu May 29 12:47:44 2014 案件申訴  ̄ ̄ ̄ ̄ 看板群組:G_RolePlay 申訴人:diefish5566 被申訴看板:ToS 被申訴板主ID:peterman167 認定或處分之事由、內容:(事實發生經過) 本人在板上發表意見 板主卻以引戰造謠為由永久水桶 不服之理由:(爭點、沒有共識的關鍵點) 本人寄出申訴信 此板主回應令我無法接受 公告文中 用mycard的劍斬9898的官硬是套上造謠罪名 該篇公告亦有不少板友提出質疑未獲回應 回信中又突然天外飛來一筆 我沒判你造謠阿 我判你引戰 可見該板主連己判決都不清楚 且回信中沒有提及任何理由說明我引戰 僅有一句 嘲諷引戰可由板主判定 是由板主判定沒錯 但連個依據都沒有就輕率陷人入桶 合理嗎? 在溝通無法產生共識的前提下 本人在此提出申訴 所附證據:(以附件方式轉錄文章並編號,有編輯痕跡視為無效) 如下轉文 --

05/26 03:15,
關於「造謠」這個部份的判決不是很能理解,不知板主是否有詢
05/26 03:15

05/26 03:16,
問 diefish5566 板友其資料的來源,讓檢舉與被檢舉方都有發
05/26 03:16

05/26 03:16,
言的機會。以本公告判決文的脈落來看,我的解讀是,癥結在於
05/26 03:16

05/26 03:17,
「兌換」以及「等同」的那兩個描述是否屬實。
05/26 03:17

05/26 03:18,
diefish5566 提到的兌換是免費現金兌換紅利,不是紅利兌換免
05/26 03:18

05/26 03:18,
費現金,所以兌換的部份, diefish5566 亦無宣稱紅利可兌換
05/26 03:18

05/26 03:19,
現金,因此在這方面與 Initial5566 板友得到的 MyCard 回函
05/26 03:19

05/26 03:20,
,似乎並沒有衝突。其次, diefish5566 提到的等同,是 G 遊
05/26 03:20

05/26 03:20,
點等同現金,他的用句是「1G遊點等同現金1元」,此句可在遊
05/26 03:20

05/26 03:21,
戲基地關於 G 遊點的說明查到:http://tinyurl.com/mgazz68
05/26 03:21

05/26 03:22,
其中明文直接寫出「1G遊點等同現金1元」,而遊戲基地與 9898
05/26 03:22

05/26 03:24,
手遊基地同屬城邦集團下的公司,遊戲基地網頁的說明確實有可
05/26 03:24

05/26 03:25,
能與 9898 手遊基地對 G 遊點的看法是一致的。至少從該網頁
05/26 03:25

05/26 03:26,
來看, diefish5566 所說的等同並非捏造,是有其根據的。
05/26 03:26

05/26 03:27,
既然 diefish5566 並未宣稱紅利可兌換現金,亦未宣稱紅利可
05/26 03:27

05/26 03:27,
兌換現金,並且其對 G 遊點與現金之對價關係的宣稱亦有所本
05/26 03:27

05/26 03:28,
,以 MyCard 對其紅利與現金間關係的說明,以否定城邦對 G
05/26 03:28

05/26 03:28,
遊點與現金的關係,並以此為依據認定 diefish5566 造謠,在
05/26 03:28

05/26 03:30,
引用證據時,其證據並不能直接否定 diefish5566 的宣稱,再
05/26 03:30

05/26 03:31,
輔以遊戲基地對此等同關係的說明,這要說是造謠(捏造不實),
05/26 03:31

05/26 03:31,
似乎是有點牽強了。希望板主在違規認定上能夠更嚴謹,不要單
05/26 03:31

05/26 03:32,
以並未確實符應的片面之詞就對板友所陳述的內容加以否定。
05/26 03:32

05/26 03:33,
否則此一「否定」本身,認定「1G遊點『不』等同現金1元」,
05/26 03:33

05/26 03:33,
在現行板規的認定範圍與條件下,似乎又會淪為另外一種造謠。
05/26 03:33

05/26 03:36,
用推文很破碎,也無法回頭修改,若有重覆或不通順請多多包涵
05/26 03:3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4.133.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ub_RolePlay/M.1401338868.A.D7C.html ※ 編輯: diefish5566 (114.34.133.5), 05/29/2014 13:10:29 ※ 編輯: diefish5566 (114.34.133.5), 05/29/2014 13:10:57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diefish5566 (114.34.133.5), 01/03/2015 16:44:52

01/03 17:06, , 1F
申訴訴求是?
01/03 17:06, 1F

01/03 22:27, , 2F
訴求就是解桶
01/03 22:27, 2F

01/03 22:44, , 3F
我記得這案件不是有結果了嗎???
01/03 22:44, 3F

01/03 22:50, , 4F
樓上 證據5
01/03 22:50, 4F
文章代碼(AID): #1Kfwm63h (Sub_GMob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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