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有關版務的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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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大量無意義、重複、空白之推噓文,水桶7日。. 單論這條的不確定法律概念首要具體化的就是何謂大量無意義. 管見以為本條規範目的應係指單純的不陳述及表達任何意見之大量回應,足以對它人陳述意見之閱覽有實質妨礙者為限,諸如於討論戰術之文章做大量空白之回應. 所以爭點應該是在比賽文回應大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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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純表達個人觀點,版規應該沒有禁版務文. 只是覺得版主剛剛對eu3的判決顯然有些問題. 那篇明明就是聯賽文,底下的推文本來就是給大家討論比賽用. 要怎麼表達當下的意見應該也是他個人的自由,即使是"..." 也是一種表達的方式. 且如果有仔細看完他的推文,根本就不構成違反版規的條件. 下面是eu3的所
(還有2442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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