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jungkuang水桶36日

看板SD-GundamOL (SD鋼彈 Online)作者 (歐爾杭特)時間14年前 (2011/05/04 00:03), 編輯推噓62(642296)
留言362則, 2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違規處理: 版友jungkuang於文章代碼:#1Dd7ldOU此文中自爆使用外掛。本版嚴禁討論外掛,自 然也不允許使用者以自爆的方式來版上發文閒聊,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紛爭,以版規3-2嚴 禁發表之文章、刻意製造紛爭來論處。 接著是推文部分。版友jungkuang於同篇文章中的推文如下: : → jungkuang :怪怪 您哪隻眼睛看到我說要維持和氣? 04/08 22:01 : → jungkuang :您自個在那蹦蹦跳跳得很開心,怪我不陪爺您? 04/08 22:02 : → jungkuang :文中我也寫得明明白白,這是整理給我自己的獨白04/08 22:03 : → jungkuang :選擇發在版上,好歹我再在這虛耗了段青春年歲 04/08 22:04 : → jungkuang :讓我們來回顧一下昨晚的一段始末~請見下篇 04/08 22:07 第一句推文攻擊性強烈。版主群視為漠視版規刻意引戰,以版規3-2嚴禁發表之文章 、引戰來論處。請注意!整理獨白跟版友們分享不是不行,但此文本身已然踩線還請發文 時三思而後行,以免觸犯版規。 兩個判決為單一案件,因此一罪一罰,本因處7日水桶。但該版友於其後的推文內容 明顯是報著違規心態來挑釁版眾、漠視版規,因此加重其刑增為12日。 接獲檢舉: 版友jungkuang所發布的文章,文章代碼:#1DdnVcbQ違規。 檢舉事由: 版友jungkuang於文章代碼:#1DdnVcbQ中的簽名檔違反版規。 首先是簽名檔的部分,由版主認定有釣魚、討戰之嫌。判處3-2嚴禁發表之文章(含夾 帶及推文)。刻意製造紛爭或引戰。 接著是推文部分: : → jungkuang :您不就要一句"林杯歪刮" 而已不是嗎? 04/08 23:57 : → jungkuang :您很奇怪~逼人學狗吠,又不准狗撒尿~ 04/09 00:02 使用外掛進行遊戲並不是一個值得歌功頌德的行為,你不來版上自爆自然不會有後續 的紛爭,使用外掛於SD版中不會有任何的罰則,但發推文則有版規會限制,版規管不到你 使用外掛,並不代表你可以對於使用外掛的行為振振有詞、擲地有聲。因此推文部分以版 規2-3口氣惡劣之文章與推(噓)文、缺乏討論意義之文章論處。 此部分的違規有二:1.是版規3-2嚴禁發表之文章(含夾帶及推文)。刻意製造紛爭或 引戰。判罰水桶:7日。2.是版規2-3口氣惡劣之文章與推(噓)文、缺乏討論意義之文章。 判罰水桶:5日;兩個判罰合併為12日。 同時因jungkuang版友漠視版規在先,推文引戰在後對於違反版規絲毫不以為意。版 主將此行為視為刻意挑戰版規,違規情節重大! 加倍其刑以示懲戒。原12日變更為24日。 水桶總計:12+24=36天 -- ▁▁ ▕御歐▏ ▕印爾▏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4.20.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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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表示:我數學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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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有孟母三遷 今有歐爾三波 偉哉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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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倍其刑應該是總共24天吧? 總計36天是3倍時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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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桶我都忘了有這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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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說12日 是上半部文章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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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半部的12x2=24 又是不同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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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那篇仔細看都沒有說有用外掛 都說為了尊嚴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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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有的就是用滑鼠跑單人 其他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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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仔細看了一下 似乎除了一開始案件精靈的部分 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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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在有點模稜兩可 不是說的很清楚究竟是否有用外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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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會說為了尊嚴 一會又說摸摸女神=.= 有點搞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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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摸女神大概是女神卡卡吧 說到這裡..卡卡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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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比較像是符合3-2的引戰而非嚴禁發佈之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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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生感慨,不吐不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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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第一部份的文章先違反3-2這沒問題 判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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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文章因簽名檔又違反3-2 所以應該依3-1累犯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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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日似乎才對 又因口氣惡劣之噓文判5日 14+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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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19日後再加倍為38日 12+38=5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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讚,終於判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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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36天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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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推文的把他罵到連畜生都不如~~~怎麼就都沒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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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的內容真的是很明顯就說"我就是XX" 那判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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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是鐵金剛陣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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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怎麼看都只有滑鼠...至少這點要釐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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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的版友,把公告裡面的兩個文章代碼內容對照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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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檢舉的總共有兩篇文章,內容要一起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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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 我記得檢舉文章 通常是整篇處理不針對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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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者 那其他人的部分 上面有人有推說的語氣惡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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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判的原因是不適連帶說明比較好? 還是還沒處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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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打錯字ˊ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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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或許說 現在的對於檢舉處理方式有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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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人說指名道姓罵人沒錯 但是人家文章裡一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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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有人檢舉才會判決吧?還是同一篇中會一併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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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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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感慨瓜瓜越來越多 自己也曾差點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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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的版主都是被檢舉的文章 同一篇都會看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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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為了尊嚴還是沒用 只有跟板上用女神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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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沒被人直接檢舉 那篇文章被檢舉 還是有機會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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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283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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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意就寄信或申訴~沒有要求過不過度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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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啊,不滿意就申訴,讓版務運行更完美很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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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你在這邊講那麼多,版主不知道有這樣的聲音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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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到有點模糊焦點了( ̄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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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如果要被申訴才會動作,這樣的話我也不會想申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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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個信件告知版主你對判決有疑問,不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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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著眼在這個點上我也不想說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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祇是這樣我會好奇你跟我聊那麼久的原因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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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眼在這個點?你不也一直著眼在我認為他外掛這個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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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你都能因為我的看法而講那麼多,那麼對於版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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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你的想法可不同,你認為有疑問就申訴,我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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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定,應該也很有熱忱跟版主告知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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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才會跟你推這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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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所以你在這邊說半天,只是為了質疑我而不是對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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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有問題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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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在這裡說半天,只是替版主回答我而已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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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不是版主,我哪來的權利幫他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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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會回這句話還蠻有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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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照你說法我是對版主判決有問題,你回我是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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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 02:49, , 342F
我給你建議啊~你可以質疑我,我也能給你建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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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 02:50, , 343F
我也沒質疑你啊~給你建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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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 02:51, , 344F
有這麼好玩喔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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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 02:52, , 345F
我想問關於改機房吸%的人算不算外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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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 02:53, , 346F
如果黑椒沒定義的話,那跟著吸%也無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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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 02:54, , 347F
改機房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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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 02:55, , 348F
改機吸%是啥阿? 你扯好遠喔~要不要開個文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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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 02:55, , 349F
提供黑椒定義的外掛和改機的是你,我只是延伸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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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 03:00, , 350F
喔? 我覺得你扯的已經脫離這主題很遠了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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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 03:01, , 351F
別人回答你就一直延伸~延伸又延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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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 07:49, , 352F
從戰技術好壞、戰機體優劣,現在變成戰外掛使用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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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 07:54, , 353F
囧 怎麼一睡醒就跑出這麼多推文啊 還能一路聊到3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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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 08:11, , 354F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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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 08:21, , 355F
改模組 吸趴的人最常說的話:我不是外掛毆 我還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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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 08:22, , 356F
電腦前 而且我都認真在對戰 只是機體太多 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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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 08:23, , 357F
機率低 練機好麻煩好累..... 但我真的不是外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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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 08:28, , 358F
怪哉,版主沒有新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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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 08:29, , 359F
用字方面不用用"外掛" 看我當時後提出來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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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 08:29, , 360F
[認真] PTT公會最新練機方法? 當時人有出來說明嗎?
05/04 08:29, 360F

05/04 08:31, , 361F
唉,等等又有人出來戰你...他們很怕外掛這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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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 08:46, , 362F
因公告不可回文,請版友匯整意見申訴並私信版主
05/04 08:46, 362F
文章代碼(AID): #1Dm2Th9g (SD-GundamOL)
文章代碼(AID): #1Dm2Th9g (SD-Gundam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