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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J ]
討論串[問題] 調碰包一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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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MJ羅漢的規則,雖然有部分我無法接受(如過水之解除). 但就錯碰之處理,代位賠付之概念,基本上我是認同的. 然而代位賠付此一概念,是否僅適用於錯碰?我想也有討論空間. --. 七八年前吧,跟朋友打小牌,接近海底時輪上家出牌. 此時對家整理牌牆留八墩,上牌時不慎將牌牆下一張待摸牌弄倒. 導致下一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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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的回文只是PO出網路上查到的規則,. 錯誤發生八手內是規則所提的,不是我說的。. 稍微再提出幾種自己和朋友打牌時親身遇過的情況回覆一下 .... 1.錯碰. 有次我打了張六筒,對家眼花看成七筒喊碰,. 剛好他是那種先捨牌再摸/拿牌的習慣,. 他喊完碰後馬上捨牌(捨牌入海底為判定點),. 還在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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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早就講過了。. 台麻很多規則都是行有罪推定的。. 也就是先假設你要做什麼"我覺得不合理"的舉動都是為了作弊。. 當然這是因為賭博這種東西以前(雖然說現在也是一樣)是沒有辦法用公權力介入的。. 所以一般人為了自保所設下的。. 不過時代會變化啦,像這種調碰包的現在也沒有人在用了。. 現在有的之一就是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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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無法理解你的邏輯,bass都說八手內才算了(也就是每個人摸兩張牌). 規則原文也寫明了:"約定時段內"(以bass的例子就是約好改變順序後八手內). 結果你直接說該局有人自摸就叫碰錯的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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