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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可惡] 版友打牌幹錢包 小偷看過來
共 13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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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3推 0噓 0→)留言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flyran (深夜協奏曲)時間17年前 (2007/08/23 15:2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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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還是推一下 人品牌品最重要 沒必要 因 小 失 大 (人格). 大大的做法 也許 你覺得 錢已經拿回來了. 也沒有必要 再去做 法律上的追訴. 畢竟留下案底 對 該位仁兄 只有不好的後果而己. 但是 現在已經不是你個人的問題了. 因為一開始就有說出其他人了. 也就是大家都是嫌疑犯. 如今 不澄清
(還有552個字)

推噓3(3推 0噓 6→)留言9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JaxonJ (摸牌去)時間17年前 (2007/08/23 15:2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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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是場主第一篇文章的其中四句引言 , 要給 "那個人" 三天時間好好想想. 現在既然 "那個人" 在三天的期限內把錢還了 , 場主自然有他的作法. 而且第一篇文章並未PO出有哪三家 , 只以 a b 甲乙 表示. 在沒有明確指出id的情況下 , a b 兩家都願意主動出面捍衛自己的清白. 我們自然

推噓3(3推 0噓 2→)留言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blueozone (Forever love)時間17年前 (2007/08/23 15:4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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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話一句 抓的出來當然要公佈. 大家都是成年人了 自己本來就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不過這裡的版友已經算和藹可親 沒有硬是要採取法律途徑. 小偷本來就應該要受到懲罰 敢作就要有心理準備會被抓. 不過話說回來 抓到最多就是版上的黑名單 也不用吃官司. 黑名單 VS 吃牢飯 你覺得小偷應該得到的懲罰是??
(還有3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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