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brashov 警告一次

看板MJ (麻將)作者 (陶莉)時間16年前 (2008/03/19 20:19), 編輯推噓1(100)
留言1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經向水球內容之另一方談話者:jeoy2007求證確認 jeoy2007並未同意brashov公開水球內容 基於PTT站規中,隱私權保護部分:"未經對方同意不可公開信件、談話內容" brashov未經對方同意公開水球談話內容 公告警告一次,並請勿再犯,敬請配合。 ※ 引述《brashov ()》之銘言: : ※ 引述《onlyfriend (go go)》之銘言: : : 原文43 : : 半夜還在改paper 無聊來回回文~~ : : 最近似乎愈來愈多類似這種"爭吵文"在版上....囧 : : 這讓我想起前幾天去三重小鈺場打牌發生一件囧事 : : (順便推一下辣妹小鈺場 快手好咖 還有熱情的臘腸panda ^^") : : 應該是第二雀吧 先大概說一下情況 : : 我上家是快手小鈺 對家是狂自摸的補教老師小曾 下家是剛上莊的小黃 : : 大概是莊家甩骰子後要抓第三手時 我先多推了一墫 : : (因為我看對家好像還沒抓 先幫他推出來 好讓上家拿牌) : : 結果後來大家光速抓完+莊家開門 發現那一墫還"停在海底" ?! : : 莊家也補完花了..剩下那四張牌孤伶伶地還在海底不知道該怎辦... : : 其實要爭執是誰的錯也於事無補啦..而且也是我自己多事幫別人先推牌~ : : 所以後來我就把那四張牌收回手牌當作相公 算自己手賤 ~"~ : : 而且我也是覺得當下在那邊爭誰相公也沒啥意義..搞的大家很僵也不好~ : : 其實我想說的是 出去外面打牌 當然輸贏是要計較 : : 不過打牌的氣氛也很重要~ 今天弄得大家很僵 我想誰也不樂見 : : 公說公有理 婆說婆有理 : : 大家站在自己的立場想 當然誰也不會覺得自己有錯 : : 原po覺得自摸動作沒問題 嗯? 對啊 一開始規則可能也沒講清楚(??) : : (以上誰知道你到底知道不知道有沒有碰到? 還是裝傻?) : : 上家堅持原po有敲到牌尺 不肯付錢 : : 下家也覺得有碰到 不用付錢也是賺到 : : (以上誰知道他們真的聽到有碰到還是假的? 又沒V8) : : 莊家不願發表意見 嗯~ 若是幫誰說話 另外兩家一定不爽的啊~ 難擺平 : : 依我來看 大家都有理 : : 可是你今天要把這件事搬上枱面給大家來看 說真的 誰知道對錯?? : : 在現場當下fu不好 除了摸摸鼻子繼續打之外 幹譙兩下不就了事了? : : 頂多下次不用再去這個場 或是永遠不再跟某某牌咖打牌就好了? : : 倘若自己切賭 或是拿切賭要脅來閃人的話(據場主描述?) 這更讓自己理虧 : : 光是這樣的舉動就完全站不住腳了 而又事後po文幹譙這個場嚴格 : : 說實在的 沒人清楚你們當下的情況 既使你說的再清楚 也是你的立場 : : 未必能還原真正當時的情況 : : 同樣地 場主說的也未必完全是真的 是不是羅生門 旁人也搞不清楚 : : 我是覺得這種事沒什麼好爭的 當然場主第一時間要說話 : : 而不能說因為會坦護到誰誰誰而怎樣 我是覺得場主說了算 : : 若是場主真的很機歪不公平客觀 公道自在人心 這個場也無法長存 : : 同樣地 你是不是一個澳咖 長久下來常跟你打的牌咖心理也會有數 : : 以上是小弟的淺見 沒什麼好戰的~ 建議原po私底下跟場主慢慢橋 : : 睡覺去...~~ : 我只說超嚴格場, : 我自摸,我沒拿錢,我走了,就這樣 : To jeoy2007: 我的重點是,我沒出千,我自摸了,就降 [03/19/2008 04:28:39] : ★jeoy2007 你不用小心啊 你是打歡樂場的 怎麼摸都可以算啊 [03/19/2008 : 04:28:43] : To jeoy2007: 我是指去你這種場時…第一次去時 [03/19/2008 04:29:12] : To jeoy2007: 要這麼嚴的話,場規就不要打斷橋也算了,提醒你 [03/19/2008 : 04:31:33] : ★jeoy2007 你真要人家一條條列出來你才會打牌就是了 [03/19/2008 04:32:34] : To jeoy2007: 我打排不用你教呀,我只說場規不同呀 [03/19/2008 04:34:10] : ★jeoy2007 喔 那你有啥不服的 [03/19/2008 04:34:38] : ★jeoy2007 依我場規你要賠三家呢 [03/19/2008 04:34:59] : ★jeoy2007 你肯賠嗎 多說的 [03/19/2008 04:35:1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2.10.23

03/20 06:14, , 1F
醜一
03/20 06:14, 1F
文章代碼(AID): #17uGJ4QQ (MJ)
文章代碼(AID): #17uGJ4QQ (M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