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關於收取東錢、場地費,站方解釋如下

看板MJ (麻將)作者 (重新拿起吉他)時間16年前 (2008/04/11 02:2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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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近日天氣又漸漸的熱了起來,開冷氣與否成為每位場主最頭痛的問題 更再次開啟了收取東錢、場地補貼費用的討論 甚至也因此而造成了版上昨夜大風大浪,跟今天早上的台北一樣 為此,版主今天去函站務,討論有關於:是否可以收取場地費,當作開場之補貼? 以現今物價、氣候等等的問題作為考量重點 得到的回應大致如下(由於此為私人信件,未經對方同意,僅以轉述呈現): 只要法律沒有明定收取場地補貼費用為合法,亦即:收取場地費用、東錢皆有違法之虞 站方則無法同意如此行為之存在 因為已牽涉到法律相關問題,而不是版主、組務任何一方能夠理解,就可運作的 因此,收取"場地補貼費"必然是行不通的了,更遑論"東錢" 希望這件事情能夠以我的接下來的文章作為一個結論 或許這個結論不能夠讓大家皆大歡喜,但是,這必須是我與大家都要坦然面對的結論! 在PTT這個地方,有站規,站規以上必須依循著法律 而法律所給予所有中華民國國民的一切約束與限制,在本版也適用 而麻將版的版規,乃是與此兩種規範(法律&站規)緊緊相扣的 今天"於法不容"的事情,站內就不能容許;"站內不容"的事情,各個版也就不能容許 所以這樣環環相扣的約束,制定出麻將版的版規 這個版規連法律都不能違反了,更別說是站規了! yuki921 前輩曾經在本版發表過兩篇文章,關於賭博罪的判例 雖然兩者判決結果完全不同,但是這表示:依舊有被判刑的可能 (PttLaw版精華區z-1、z-2當中對於法規問題有詳細的列表,請大家可以參照 而關於賭博罪的問題,置底文章 cutesakai前輩,為版友有整理出詳盡的解說) 請大家務必諒解與體會 今天收東和收場地費用,不是我發個公告說開放就能開放的 要在這種於站於法皆不容的情況下開放收東,本版關版指日可待 所謂的禁止東錢,不單單是麻將桌上之收東 而是任何名義向由本版所提供之管道徵得之牌友收取任何名義之 場地費、補貼費等等,於本版皆不可行。 一、私人信件來函(水球不受理),載明相關證據(東錢收法等等)即可 版方將完全保密檢舉人之私人資料(恕不接受道聽途說之第二手資訊) 1、請以原始帳號(意即您報名的帳號)來函檢舉。 2、來函請詳細敘述日期、時間、場地(主)、另外兩咖帳號。 EX:7/15號那天下午三點開的場,在台北士林,場主是fuhhwy, 另外兩咖一個是他女朋友,另外一個是版友playerOrz。 3、收東方法 例如:我去打100/30,他們一雀東四次,一次東30 4、如果是在報名的同時就有水球或站內信告知收東與否,請將水球(站內信)內容 一併轉寄至版方。 5、電話報名者,請於報名接獲要收東之同時,複製對方之徵人文章 6、板方將視可信度之足夠與否,先行水桶場主,請對方來函釋疑 (一律採取讓對方來函釋疑,然則釋疑的內容我們是否採信則另當別論) EX:曾經收到免洗ID信件,某場收東,然本版僅採用非免洗ID之信件 則免洗ID之檢舉信件將保留,若有類似內容之足以採信之信件足以旁證,則可成立。 本公告即日起生效,也希望大家一起為麻板出力,共創清淨板面,謝謝。 ※ 編輯: fuhhwy 來自: 61.229.171.95 (07/30 04:03) ※ 編輯: fuhhwy 來自: 61.229.188.203 (07/30 19:25) ※ 編輯: fuhhwy 來自: 61.229.188.203 (07/30 19:27)
文章代碼(AID): #17_bj6IW (M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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