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務] 關於腦粉

看板LoL_Picket作者 (不是宅男)時間9年前 (2016/11/25 22:20), 9年前編輯推噓11(11023)
留言34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據我所知 現行的標準好像是提腦粉即死 自稱我們當然不論,不然難道要自己檢舉自己C2嗎? 除此之外無論是有特定指稱對象(C2告乃)或無特定指稱對象(C1)似乎都會桶 (這是我的印象啦,不知道標準有沒有update-畢竟我也脫離檢舉魔人界一陣子了- 或我理解錯誤) 但是之前是有一個公投 結果如下 選 項 總票數 得票率 得票分布 "腦粉"不用指名對象就有引戰的嫌疑 128 票 23.10% 23.10% "腦粉"在指明對象時有攻擊、引戰的意思 122 票 22.02% 22.02% "腦粉"可以用來罵人,但一般情況還好 155 票 27.98% 27.98% "腦粉"用途很普遍,完全不具攻擊性 149 票 26.90% 26.90% 最高票的選項:"腦粉"可以用來罵人,但一般情況還好 我想投這項的板眾所謂的一般情況應該不會是自稱吧... 所以認為還好的28%+上認為完全不構成攻擊的27% 共約55%的人都是覺得這詞的攻擊性在還好以下 怎麼後來標準都還是維持選項1.2. 那這次公投是投心酸的嗎? 還是說LOL板也懂選舉人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4.3.6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oL_Picket/M.1480083616.A.2CF.html

11/25 22:30, , 1F
公投下方註記 本次投票將影響板主認定參考
11/25 22:30, 1F

11/25 22:30, , 2F
then...板主說了算
11/25 22:30, 2F

11/25 22:46, , 3F
我後續水桶公告有補充結論 #1Meb2k2l (LoL)
11/25 22:46, 3F

11/25 22:46, , 4F
"視情節嚴重,僅針對嚴重性高的(如群體嘲諷)處理"
11/25 22:46, 4F

11/25 22:47, , 5F
後續討論歡迎到檢舉板進行(結果沒人)
11/25 22:47, 5F

11/25 22:48, , 6F
目前腦粉也不是出現即桶,確認文義涉及群體攻擊才會
11/25 22:48, 6F

11/25 22:48, , 7F
判下去,但實務面多數情況都是需要桶的是事實
11/25 22:48, 7F
這麼一講也是有道理 現行受檢的案件除了腦粉之外都會有其他負面字眼 如:腦粉+崩潰、自慰、高潮...等等 因為每案幾乎都嚴重所以每案都判,就說板主是腦粉即判也不對 所以我釐清一下 如果我只說:abc5566是腦粉 這樣也是會桶嗎? 還是這樣就算不嚴重所以不會?

11/25 22:55, , 8F
當然如果其他更好的處理辦法建議非常歡迎提供
11/25 22:55, 8F

11/25 23:12, , 9F
指名句是告訴乃論
11/25 23:12, 9F

11/25 23:13, , 10F
恩,我想你的意思是應該沒綴加其他負面形容的情況吧
11/25 23:13, 10F

11/25 23:15, , 11F
可以參考一下這篇的解釋方式 #1MZwPZ51
11/25 23:15, 11F

11/25 23:16, , 12F
除了目前不再用"全稱,無的放矢"水桶其他情況略同
11/25 23:16, 12F
所以說現在跟那篇解釋的差別是 kosoj6:這篇一堆腦粉 ->不桶 這樣嗎? 所以公投的結果是體現在這種案例?

11/25 23:58, , 13F
"這篇一堆"是明確的指涉"特定多數上方推文"所以會桶
11/25 23:58, 13F

11/26 00:03, , 14F
所謂"全稱,無的放矢",是指那種只推"腦粉"兩個字
11/26 00:03, 14F

11/26 15:10, , 15F
不要指名是指「這篇、上面、推/噓文都腦粉」
11/26 15:10, 15F

11/26 15:11, , 16F
而「腦粉、一堆腦粉、腦粉可憐可悲」算全稱無的
11/26 15:11, 16F

11/26 15:11, , 17F
這樣理解應該沒問題吧?
11/26 15:11, 17F

11/26 16:42, , 18F
基本上要看可否判讀文義,意義不明不桶
11/26 16:42, 18F

11/26 16:43, , 19F
若上列推文或原PO言行足以解讀該推文時機用意為攻擊
11/26 16:43, 19F

11/26 16:44, , 20F
一樣依據指涉對象處理
11/26 16:44, 20F

11/26 17:12, , 21F
謝謝釋意
11/26 17:12, 21F
天R 越解釋越讓我覺得公投是投心酸的 ※ 編輯: kosoj6 (1.164.3.61), 11/27/2016 00:15:40

11/27 02:43, , 22F
其實我也覺得這樣的灰色地帶和心證有心要鬧的話
11/27 02:43, 22F

11/27 02:43, , 23F
各執一詞吵不完的= =
11/27 02:43, 23F

11/27 08:47, , 24F
所以形容自己以外的人的時候都判C2就好了吧
11/27 08:47, 24F

11/27 12:08, , 25F
基本上那次投票的結果應該總結為"沒有共識",而不是
11/27 12:08, 25F

11/27 12:09, , 26F
單純根據票數多寡片面裁斷,但從34選項票數較多可以
11/27 12:09, 26F

11/27 12:10, , 27F
分析出板友意向對此一詞彙容忍度尚有,所以後續取消
11/27 12:10, 27F

11/27 12:11, , 28F
了非針對性的用法(如:無的放矢)等處分,只在能認定
11/27 12:11, 28F

11/27 12:12, , 29F
為攻擊性用途時進行處分,大略是這樣
11/27 12:12, 29F

11/27 13:25, , 30F
水桶什麼時候要出爐啊
11/27 13:25, 30F

11/28 01:08, , 31F
一堆板主 也沒看他們來檢舉板留過話
11/28 01:08, 31F

11/28 01:09, , 32F
到底是..??
11/28 01:09, 32F

11/28 01:11, , 33F
一堆是太誇張了啦
11/28 01:11, 33F

11/28 01:11, , 34F
不過板上歷代板主的好像也還沒更新
11/28 01:11, 34F
文章代碼(AID): #1OE4YWBF (LoL_Pick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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