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1 ] #1OOXzL3T #1OOVcGrf

看板LoL_Picket作者 (好滋好滋)時間9年前 (2016/12/27 20:02), 編輯推噓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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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格式如下 被檢舉人 : logitech2004 文章代碼 : #1OOXzL3T (LoL) #1OOVcGrf (LoL) 違規內容 : 被檢舉人於#1OOXzL3T一文中推文自承 → logitech2004: 乾反串到打錯人名了XD 12/27 17:21 以下檢舉時間相近的兩篇推文內容: #1OOXzL3T (LoL) 噓 logitech2004: 給r社直營那兩位也會是惡質玩家啦 12/27 16:39 → logitech2004: 認證嘴砲ok喔,那我也是笑笑,真的活在遊戲裡才可以 12/27 16:44 → logitech2004: 那麼大聲啦,現實嘴砲就是吃官司 12/27 16:44 → logitech2004: 事實上硬拗嘴砲就不會吸引妹子呀,因為妹子只跟正常 12/27 16:46 → logitech2004: 人在一起,所以某方面來講剁特竟然能贏,知道過氣台 12/27 16:46 → logitech2004: 多慘了吧 12/27 16:46 → logitech2004: 我只是看板風如此 不得不出來說句公道話,癢版不可 12/27 16:47 → logitech2004: 取 12/27 16:47 → logitech2004: 大中天也被黑,叉燒也被黑,本版根本政治正確版,只 12/27 16:48 → logitech2004: 要爽嘴砲就速爽 12/27 16:48 推 logitech2004: 只要站在統神對立面就是黑,該有人出來說話了 12/27 16:52 #1OOVcGrf (LoL) 噓 logitech2004: 挺統神就不上相啊,跟紅不紅無關 12/27 13:58 → logitech2004: 統粉要這樣想,你那麼不上相,但是還是用你梗給你存 12/27 13:59 → logitech2004: 在感,這是另一種形式的參與 12/27 13:59 噓 logitech2004: 這世界就算電競選手也是要找帥哥美女才有戲啦,洗洗 12/27 14:01 → logitech2004: 睡吧,這就是社會現實 12/27 14:01 噓 logitech2004: 不帥也不能是典型肥宅樣呀 12/27 14:04 → logitech2004: 為啥不敢接受現實呢 12/27 14:04 → logitech2004: 我講的是現實上商業考量,我本人沒有以貌取人的 12/27 14:06 → logitech2004: 不然假如以統神知名度,應該可以更紅,可是他一開始 12/27 14:07 → logitech2004: 就是主打諧星肥宅吸引觀眾,這是注定的 12/27 14:07 → logitech2004: 幾乎不可能有廠商會讓他出席現場,原因自己想把 12/27 14:08 → logitech2004: 有也是很少的,假如請你一定會賺,封殺你幹嘛啊 12/27 14:09 → logitech2004: 這也不是什麼很難的商業理論吧,單純推論而已 12/27 14:10 → logitech2004: 我說不上相沒說外貌有問題 12/27 14:10 → logitech2004: 為啥統粉都不肯接受現實捏 12/27 14:12 → logitech2004: 請你會賺,誰要封殺你呀,商人不管這個的 12/27 14:12 → logitech2004: 前面有講了,就算不帥,完全相反的吧 12/27 14:13 → logitech2004: 你跟現實的人講看看,誰會迷統神,馬上被側目,別 12/27 14:14 → logitech2004: 自慰了 12/27 14:14 → logitech2004: 人家公司不用形象嗎?紅也是很多種紅的 12/27 14:16 → logitech2004: 統神的紅法,大咖公司不會理的,小遊戲公司本來就 12/27 14:17 → logitech2004: 很沒人氣,自然會捧他老二 12/27 14:17 → logitech2004: 會找他的本來就小遊戲公司居多啊 12/27 14:17 → logitech2004: 大小公司有差別,這邏輯很對吧 12/27 14:18 → logitech2004: 小丑就是小丑命,真別自以為是巨星,粉粉快醒 12/27 14:19 → logitech2004: 唉,真相讓人無法接受,就像紅蟻說的他憑什麼?大 12/27 14:22 → logitech2004: 概就是有相似的粉粉很多才紅 12/27 14:22 → logitech2004: 明星賽看國動或統神,唉真的有人想看嗎?老闆怎會冒 12/27 14:24 → logitech2004: 險,找歌手小模有戲多了 12/27 14:24 → logitech2004: 我只是道出事實,你若認為歧視那也是這社會在歧視 12/27 14:25 → logitech2004: 的 12/27 14:26 → logitech2004: 粉絲加油,最後希望看看r社會不會請你們的神 12/27 14:28 → logitech2004: 統神國棟這種,醒醒吧,妹子不會跟著熱情喊,就是沒 12/27 14:34 → logitech2004: 錢,請sivhd還有妹子願意了解一下捏 12/27 14:35 → logitech2004: 只有阿宅統粉想請本人而已啦,妹子想看什麼才有意義 12/27 16:29 → logitech2004: ,懂? 12/27 16:29 欲檢舉之板規 : C1【引戰】 具有挑釁引戰問題的語氣與語意,或具造成板面秩序爭議之事實的發言行為。 捏造謠言,挑起事端,造成造成板面秩序爭議之事實者亦同 C2【吵架、挑釁謾罵、無的放矢、攻擊特定族群】 對個人或特定群體的人格、動機、地位、階級或處境等之冷嘲熱諷, 或言語攻擊行為(並非對於文章的評論)。 E1【鬧板】 經板主群認定為情節重大之板面違規行為。 [包含但不限定]以下行為: 連續多次發言意圖藉機挑釁釣魚、反串等惡意行為。 以任何方式意圖提倡、散播或分享外掛,及相關使用心得。 屢犯前述A、B、C、D項多次,出桶後仍明知故犯,且無悔意者。 認定違規之原由與檢舉人其他意見 : 被檢舉人承認反串,另觀察語意也有刻意引戰之意。 -------------------------------------------------------------------------- 請檢舉人依照此格式進行檢舉,未依格式者板主將不受理該則檢舉。 若有過去類似判例,可提供相關紀錄資料,加速判決進行,同時降低誤判率。 ※ 具永久水桶紀錄者,含其他經查實證之分身帳號, ※ 板主有權不受理該者檢舉他人於本板違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8.20.15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oL_Picket/M.1482840175.A.700.html

12/27 21:29, , 1F
反串部分,依其文意判定應屬反詰語法酸言表示意見,
12/27 21:29, 1F

12/27 21:30, , 2F
不以E1之釣魚反串項論處
12/27 21:30, 2F

12/27 21:31, , 3F
後續內容 C1
12/27 21:31, 3F
文章代碼(AID): #1OObXlS0 (LoL_Pick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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