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務] talk5566判決是不是太輕了?

看板LoL_Picket作者 (Aatrox5566)時間9年前 (2016/10/09 11:28), 編輯推噓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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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弄版主 把修圖當證據 被水桶馬上開分身發實況挑釁 以後類似狀況例如發錢紀錄 反正先修圖就好 被抓再說 然後把證據全部刪除 在檢舉文章底下推文挑釁其他版友 是不是罰則太輕了? 請版主再思考一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4.38.21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oL_Picket/M.1475983701.A.248.html

10/09 11:48, , 1F
直接永桶啦 每次都故意用有爭議的遊戲id開實況文
10/09 11:48, 1F

10/09 11:48, , 2F
擺明釣魚引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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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認為加重兩倍已經足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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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 14:31, , 4F
所以我是問其他版主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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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 14:49, , 5F
當時我們板主群有討論 當下決議2倍
10/09 14:49, 5F

10/09 14:51, , 6F
哦 因為都是同一人回答 誤會了
10/09 14:51, 6F
文章代碼(AID): #1N-RbL98 (LoL_Pick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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