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務] 現行A3對於外掛的罰責是否過輕

看板LoL_Picket作者 (雨颯)時間10年前 (2015/10/26 23:52), 編輯推噓2(2039)
留言41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如題,我相信"外掛"應該是絕大多數台灣玩家最深惡痛絕的一項遊戲行為 相較於違反其他類型的召喚師公約內容 諸如AFK或跳Game等消極行為,又或是鑽遊戲漏洞(BUG)等投機行為 乃至於惡意送肥、花錢買代打等影響積分公平競爭的行為 使用DDOS、外掛進行遊戲更是一項遠勝上面所有行為的卑劣之舉 但即便它是惡意中的惡意,依照現行A3版規卻只能判處 7日水桶 不知是否能請版主群研議一下加重提倡或索求第三方/外掛程式之罰則 -- 胡適 不要隨便看見一個名人的名字,後面配一句話就認為這句話是他說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5.228.23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oL_Picket/M.1445874754.A.CDE.html

10/27 07:32, , 1F
這一週我就檢舉三篇了 加重不為過
10/27 07:32, 1F

10/27 12:56, , 2F
如果板規可以依據RIOT的規章來決定刑罰 那對於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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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12:57, , 3F
嚴禁的事物出現在版面上 的確是該比照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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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13:53, , 4F
我一直都覺得A3只判7天很蠢 雖然也沒差惹
10/27 13:53, 4F

10/27 13:55, , 5F
A3是有點輕但也還好,不過外掛A3絕對太輕了
10/27 13:55, 5F

10/27 14:11, , 6F
這是一個你在遊戲中使用就直接永BAN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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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14:12, , 7F
就算罰則定到桶一年+劣退都不算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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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18:35, , 8F
外掛 A3 加重懲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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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19:33, , 9F
A3維持原樣 增加一條外掛E3 比較好 吧?
10/27 19:33, 9F

10/27 19:36, , 10F
如果不動現行A3的話 增設E3的主意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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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20:57, , 11F
整理一下脈絡 因為RIOT的招換師條款 所以有了A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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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20:57, , 12F
再因為招換師條款裡面比較嚴重的外掛等 增設E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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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20:58, , 13F
我覺得外掛D/E 其他啥消極遊戲之類的還要桶 無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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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20:59, , 14F
我是覺得比照鎖帳號的規範 消極算是灰色地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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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21:00, , 15F
不過既然檢舉有消極這項 那A3版規當然能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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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21:36, , 16F
我的意思是 板又不是雞舍或rito的 幹嘛和召喚師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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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21:36, , 17F
10/27 21:36, 17F

10/27 21:37, , 18F
提倡外掛這種第三方程式桶很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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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21:37, , 19F
提倡個消極遊戲還要水桶就無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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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21:39, , 20F
在進入戰場、開始比賽後,請隨時保持與隊友的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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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21:39, , 21F
召喚師公約還有這東西耶 提倡進場黑九個就要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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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21:41, , 22F
所有玩家創帳號時都有承認過召喚師公約,這東西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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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21:42, , 23F
那是rito或雞舍的事情 和PTT LOL板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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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21:42, , 24F
上是有效力的玩家守則,公開討論版依此定義懲處很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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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21:43, , 25F
常阿,PTT或巴哈,或基地,不管在哪都是玩家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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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21:44, , 26F
提倡進遊戲黑九個/ping屍體問號就要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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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21:45, , 27F
遊戲商只能管遊戲的事情 討論區沒必要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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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21:45, , 28F
這個兩條有違反召喚師公約嗎?有判例?
10/27 21:45, 28F

10/27 21:45, , 29F
在進入戰場、開始比賽後,請隨時保持與隊友的溝通
10/27 21:45, 29F

10/27 21:45, , 30F
用地圖標記來提醒他們;不過記得,標記一次就夠了,
10/27 21:45, 30F

10/27 21:46, , 31F
以上都是公約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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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21:46, , 32F
沒有判例 因為根本沒人無聊到檢舉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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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21:47, , 33F
但是拿這種公約當水桶依據我不敢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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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21:47, , 34F
所以基本上是規勸性質的東西,也沒人會因此鎖帳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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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21:48, , 35F

10/27 21:48, , 36F
公約本來就沒罰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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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21:48, , 37F
我認同的標準是會討論被禁言以上懲處的行為都該桶
10/27 21:48, 37F

10/27 21:49, , 38F
其他就算不桶,依其立意良善討論版提倡也很正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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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21:51, , 39F
重點就在 板規A3「直接」將本公約作依據且有罰則
10/27 21:51, 39F

10/27 21:55, , 40F
我覺得依現狀除非出現檢舉王不然問題性還好
10/27 21:55, 40F

10/27 21:56, , 41F
總支開這篇的重點在外掛懲處加重,那個可以另外討論
10/27 21:56, 41F
文章代碼(AID): #1MBan2pU (LoL_Pick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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