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E1板規

看板LoL_Picket作者 (神人道來)時間11年前 (2014/02/18 22:38), 編輯推噓2(2014)
留言16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E1【鬧板】 具惡意意圖,使板面秩序混亂,罪行重大者。 [包含但不限定]以下行為: 使用分身與免洗ID洗板; 多篇連續過度惡意連推連噓; 屢犯前述A、B、C、D項多次,出桶後仍明知故犯,且無悔意者。 →其中A B D項板規是否能與C項板規一樣五犯畢業 C項板規,水桶十五天。情節嚴重者劣文。以發文方式違規[C1][C2]者予以劣文處理。 具C項板規水桶歷史者,次犯雙倍其刑責,三犯四倍其刑責。 四犯以上水桶歷史之累犯,板主群可視情況給予繼續等比級數加倍刑責, 或是視為[E1]鬧板處理。 此區乃嚴重影響板面討論風氣之違規行為,[具文章事後自刪追究之責]。 C項板規有明確指出五犯必觸犯E1 A B D項板規是否也能跟C項板規一樣 五犯畢業 不然有人刻意連續發無意義文章多篇、刻意發反串文 造成版面混亂  是否也能把A B D項板規 五次限制加進去? 或者限制累犯次數 還是只能由版主自由心證判定是否刻意鬧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38.184.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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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該項是自由心證 不過我不反對定一個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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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A、B五犯就永桶有點太重 畢竟其實比起C1 對板面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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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的影響並不如C項(引戰、謾罵等)來得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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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C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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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 A4, B1, B2 都列入累犯考慮. 比起 C1-C4 幾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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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推文中出現次數多的情況, A4, B1, B2 以發文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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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方式更加讓使用者明顯有感覺, 畢竟一進板就會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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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文章內有很多人犯 C1~C4, 跟版面上很多篇犯 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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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 B2 比起來。我傾向也把上述三條板規列入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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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永桶的話,處罰天數 = 基本數 x (累犯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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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犯次數為指數,而非乘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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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 一犯 (7[1] = 7天), 二犯(7[2] = 49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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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項五犯水桶是有點太重 但是否能夠將AB項水桶天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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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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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項板規之文章,警告一次→ 建議不要警告了直接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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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天 也贊同h大建議 應該要有明確的累犯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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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J0t1eAo (LoL_Pick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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