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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閒聊] R社的回應
共 10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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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個條款是從此以後開始實施而不是只針對Raison的話(是嗎?明眼人都看的出來). 我覺得這種規定可說是給韓國職業練習生打開一個賺外快的大門. 大家都知道韓國人才濟濟,但隊伍就那幾支,位置有限. 許多練習生儘管還沒達到LCK先發水準,但還是足夠屌打99.9%的一般玩家. 而韓國電競練習生的薪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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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謝,原文怒吃掉,我個人覺得你理解這個好像沒有太大意義,. 更多的是,對這個政策洗白是滿沒意義的行為。. 當一個政策弄到全世界都覺得,wtf你在說三小的時候,. 很明顯的就是它明顯違背一般人的直覺反應。. 如果照這個政策的邏輯下去看,我舉個例子你就知道了,. 之前有兩個17歲的白痴高中生運毒去泰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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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原PO放出原串給參考,要不然我看得一頭霧水,twitter真夠"鳥"!!. 大致上原PO翻譯都正確,但是讓小弟我來幫忙大家分析解釋一下~. (http://i.imgur.com/BqRsag2.jpg 從第二樓開始). -Whalen Rozelle: Leagues respect ea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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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白一點. 大家會那麼不爽其實是因為把R社當美商. 美商吃像很少那麼難看. 但是別忘了他的背景. 在公司還很小的時候就被騰訊吃了. 完全是被騰訊爸爸養大的. 可以把他當半個中國遊戲商. 這樣想是不是就合理了?. 中國遊戲商的特色就是人治. 法只做為參考之用 大不了事後補充. 這不就很符合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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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比較好奇這條款是被韓R舉報後生出來的,還是之前就有這項條款的,. 如果是事後生出來的,不就是以雷神為範本當成違規的條件嗎?. 又想保住知名選手和不敢得罪爸爸的解套條款,. 代打應該一視同仁吧,要禁就用同一標準來禁,. 還分 韓國禁韓國人=全面封鎖. 非韓國禁韓國人=該地區不得比賽 的鳥事. 我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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