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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外絮] 長毛FB
共 16 篇文章

推噓-8(31推 39噓 74→)留言14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godshibainu (balaenoptera)時間11年前 (2013/12/02 02:3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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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板上的風向,可能會引來噓,不過我還是想提出自己的想法. 首先我認為代打的規則條文與相關配套不夠詳盡,太簡單了. 就算殺人罪在法律上也比代打的條文詳盡得多,即使仍不盡理想. 就因為代打的規則太簡單,拳頭就是不想跟代打囉嗦. 但人畢竟是複雜的,衍伸出代打的各種複雜原因,且事後人們心中會有各自複雜的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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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2(37推 5噓 84→)留言12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keroro01 (PTT重度使用者)時間11年前 (2013/12/02 01:2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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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刪光光. 對長毛的立場沒什麼意見,這是自身處理能力的問題. 先不論長毛是不是雙重標準 起碼G社是百分百的雙重標準. 就套用你上面G社對代打的認定來看. 完全就是. "職業隊 而且有參加我們聯賽的玩家 放寬處理". "雖然我嘴巴上講的很正義凜然 但遇到危急狀況時 還是不外乎情理法". "玩家們 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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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10(279推 69噓 415→)留言76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k355322 (BOS)時間11年前 (2013/12/02 01:2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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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常同意你這兩個論點. 但你似乎搞錯方向. 我們對於長毛所生氣的點. 我們所謂的雙重標準 不是說 你上面列舉的1 or 2. 我們的雙重標準是. 長毛身為一個 遊戲界的"公眾人物". 批評牛排一次就算了. 但他批評幾次? 四次. 在哪批評? 粉絲團! 粉絲團有多少人 十萬人. 你這種行為不就是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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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1(73推 104噓 250→)留言42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trosigh (小姆)時間11年前 (2013/12/02 00:3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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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恕刪. 看了幾篇鄉民的討論,我發現長毛為雙重標準必須建立在一個前提下. 也就是 長毛對於代打的認定 = G社對於代打的認定. G社對於代打的認定為:「用別人的帳號就是代打,不管你是什麼原因」-- 1. 我不清楚長毛本人怎麼看代打. 但以我的立場而言,甚至有可能以大多數人的立場而言. 代打應該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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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7(5推 12噓 15→)留言3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wengsz (wengsz)時間11年前 (2013/12/01 22:2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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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恕刪. G社對於代打行為妒惡如仇 係有該行為者 決不寬待. 發文公告天下賞善罰惡 論行為何者為是 是銘也. 又對代打之裁斷 如皇帝般專斷處置 皇者. 固稱 皇。是銘 之G社. 而長毛 反代打之先鋒 具極高正義感. 有扶丕匡正之責 對於牛排於代打姐按讚之彈丸小事. 亦具有匡正之任 是扶丸也. 且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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