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介] no4

看板LoL (英雄聯盟)作者 (四)時間12年前 (2013/10/11 21:16), 編輯推噓4(5116)
留言22則, 9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參選動機 請先點開這首歌當BGM吧 ( http://youtu.be/FOkfQMJFwUw
) 2011年,因緣巧合之下接觸了英雄聯盟,忍受著延遲只為了探索這片召喚峽谷, 競舞不枉玩家對遊戲充滿熱情與期待,這年我們期盼的低延遲伺服器開了, 而影響至今的召喚師戰鬥會議,也有板友們參與的足跡。 2012年,看著台北暗殺星一路從go4lol、NGF、Battle Royal、到S2拿到了世界最高榮耀。 這一年板面上出現許多讓人讚嘆的美術創作,也不乏有板友分享精闢的對戰教學, 時至今日,多少人眷念著當時的種種。 2013年,各種令人沮喪的賽事結果,各種令人難以忍受的看板亂象充斥, 我們明明擁有一切,但是我們搞砸了,如同將山珍海味交給志村妙一般的搞砸了。 不過,今年還沒結束,我們可以在今年寫下不那麼差得年度總結。 政見 1. 絕對的執行和議制,杜絕多頭馬車的亂象。 如同變形蟲般的好球帶將就此消失, 此後只會有一種判決,一種經過深思討論過後穩定的判決。 2. 制定板主自我規範原則,對於荒弛板務的板主訂立一個退場機制。 來這邊不是養老修仙上節目的,也不是來比命長每天早上膜拜louisman的, 板務是來建立一個大家可以接受的制度,接下來才是處理那些踰矩的事件。 先後搞清楚,就不會在原地白費力氣。 3. 廣納百川,接受各方意見。 說起來像廢話,但就是有些人就是做不到。 只要你有想法,認為怎樣做會對整體使用者更好、更合乎公理、正義; 來信說出你對制度的高見,我們給你個表述看法的舞台,和一個反映眾人回饋的投票。 以上的政見是我上任,縱使共位的板主有不願,我也絕不退讓的部份。 沒達到就下台,這是做為一個管理者該有的本份。 4. 賽事結束後的各種正負面心得,開放於限定時間內張貼, 時限過後,經板主查閱認定有所價值的即予以保留,其他整理至精華區保存。 不用大家擠著在怒灌區,有如百位立委搶一個質詢台一般,恢復大家基本的言論自由。 5. 限制糾團文,每日僅限0,6,12,18四個時段首PO, 其餘使用者必須於該篇推文中尋找夥伴。 6. 重新洽談與eSports板部份業務內容整併, 這部份在前板主 memy卸任前想要做的事情,我認為有重新洽談的空間。 在今年07/08時我也曾跟eSports板板主PSO聊過這部份的內容, 管板理想 也許大家覺得板主應該週週繳張讓你心裡有"我還活著可以發言", 才叫盡責任,嚴逞所有的違規行為才叫有做事;我不這樣認為。 讓大家能在控制的時間內,宣洩各種對賽事結果的情緒,才是對的。 判決一致,不說出「這不是我判的,你該去找那個XXX」這種卸責的話,才是對的。 力有未逮,就該讓出機會給其他人試,基本都做不到的板主就該去當板友,才是對的。 如同BGM歌詞一般 The world is full of super problems So we made up a super man But he is just imaginary And here we stand, without a plan With new ideas and innovation Man still cannot tame creation And though I'm told I'll never fly That doesn't mean that I won't try LOL板已經給主打自己是高材生、高端玩家、實況主MOD的人太多機會了, 就好比召喚師技能,你會給那些帶著閃現、點燃、虛弱、傳送的人去打野嗎? 遇到帶上這些技能的Jungle,每每給他機會,帶起來的風向卻常是往臉上吹。 會上節目,會唸書,會畫美工圖,會帶小朋友做運動,都不是板主的技能。 給我一次機會,我將帶來改變;即使你說我做不到,也不代表我不會去試! -- 參選資格 1-1.於本板發過5篇文章以上,或者擁有2篇以上m文。 1 m13 9/01 no4 R: [閒聊] 官方新聞 聯盟幣換算說明 2 m 1/17 no4 □ [電競] GIGABYTE StarsWar League 技嘉聯賽SWL 3 m 1/19 no4 □ [電競] IEM 7 Katowice Day 2 4 m83 1/23 no4 □ [電競] OGN Champions Winter : Seed Challenge 5 m66 2/16 no4 □ [電競] LCS NA - Week 2 Day 2 6 m 2/22 no4 □ [電競] LCS NA - Week 3 Day 1 7 m 2/23 no4 □ [電競] LCS NA - Week 3 Day 2 8 ! 3/04 no4 □ [問題] TPA 打輸 AHQ的問題關於中路 (新手分析) 9 26 7/07 no4 □ [心得] 近日板內事件懶人包 (更新 10 99 7/07 no4 轉 [異動] [新增/請辭板主] LoL板 11 7/07 no4 □ [發錢] 板主辛苦了 12 7/11 no4 □ [發錢] 樂透救濟 END 13 4 7/18 no4 R: [公告] 板主選舉結果 ● 14 s10/04 no4 □ [發錢] 伺服器大爆炸 1-2.不得有劣文 《ID暱稱》no4 (四) 《經濟狀況》小康 ($17902) 《登入次數》1338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247 篇 (劣:0) 《目前動態》查詢 no4 《私人信箱》最近無新信件 2.時間充足、抗壓強、願意為板面服務為佳。 抗壓部份舉證 #1HD3mpO- (LoL) 經各種壓力測試後,絲毫沒有發生智能崩潰的狀況。 願意為板面服務舉證 曾經,我為了一條明顯違反站規的LOL板規,與板主溝通後沒有共識, 在ComGame-Plan提出申訴後,等待了兩個月又四天,才給了我合理判決結果。 #1E0sHCkb (LoL) 也還可以查到我對於違規行為主動檢舉,協助板主處理違規。 3.願意和其他板主溝通協調板務相關問題。 本人主張和議制,如此一來所有的主觀判定將會成為板務團隊的共識, 杜絕出現同一事件的判決反覆,避免板務工作時間不必要的浪費。 此外,本人絕對反對寡頭的和議制,不希望一人意見領導全體板務團隊, 本人會對各種事件提出解決的看法,不會淪為其他板務執行判決時才動作的橡皮圖章。 --

07/15 01:23,
千萬不要去八仙樂園,上次就是有人不信邪去了八仙樂園然後
07/15 01:23

07/15 01:27,
就射了
07/15 01:27

07/15 01:27,
好啦好啦幫你接 就彈出來了
07/15 01:27

07/15 01:28,
靠北,我在接洨喔
07/15 01:28

07/15 01:33,
樓上吃洨這種事就不用講出來了吧@@?
07/15 01:33
free631698:樓上 Pro接洨 #1HujNJrf (joke) 07/15 01:3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8.180.8

10/11 21:17, , 1F
千萬不要去八仙樂園,
10/11 21:17, 1F

10/11 21:17, , 2F
雖然這M文感覺沒什麼 但是我推了
10/11 21:17, 2F

10/11 21:17, , 3F
樓下請決定風向(1/2)? __
10/11 21:17, 3F

10/11 21:18, , 4F
幫你推
10/11 21:18, 4F

10/11 21:18, , 5F
很亮
10/11 21:18, 5F

10/11 21:18, , 6F
還不錯
10/11 21:18, 6F

10/11 21:18, , 7F
要推就推阿 還風向咧
10/11 21:18, 7F

10/11 21:18, , 8F
眼睛很不舒服
10/11 21:18, 8F

10/11 21:18, , 9F
no
10/11 21:18, 9F

10/11 21:19, , 10F
你是現在我看到內容最用心的 BGM也是 我投你
10/11 21:19, 10F

10/11 21:19, , 11F
恩 我記得你 沒有證據就要我出來解釋是不是員工的人
10/11 21:19, 11F
你要講這個怎麼不講Garena板相關的事?

10/11 21:19, , 12F
10/11 21:19, 12F

10/11 21:19, , 13F
推個 感覺不錯
10/11 21:19, 13F

10/11 21:19, , 14F
壓力測試
10/11 21:19, 14F

10/11 21:20, , 15F
真的頗用心,投你,可惜你沒有血尿菁英,這次只能當砲灰
10/11 21:20, 15F

10/11 21:20, , 16F
推個
10/11 21:20, 16F

10/11 21:20, , 17F
幫牙牙噓=x=
10/11 21:20, 17F

10/11 21:21, , 18F
不要質疑牙牙
10/11 21:21, 18F

10/11 21:21, , 19F
感覺很不錯 但是好亮
10/11 21:21, 19F

10/11 21:21, , 20F
lcs na
10/11 21:21, 20F

10/11 21:22, , 21F
好像不賴
10/11 21:22, 21F

10/11 21:22, , 22F
=x=
10/11 21:22, 22F

10/11 21:23, , 23F
可惜板主已決定是統神了 你問問看有沒有小板主做好了
10/11 21:23, 23F

10/11 21:23, , 24F
要換顏色了沒 真的超級無敵亮 要求色弱
10/11 21:23, 24F

10/11 21:23, , 25F
員工 怕人講?
10/11 21:23, 25F

10/11 21:23, , 26F
幫牙牙
10/11 21:23, 26F

10/11 21:23, , 27F
顏色很亮 看了不舒服
10/11 21:23, 27F

10/11 21:24, , 28F
超亮怒噓
10/11 21:24, 28F

10/11 21:24, , 29F
拜託用0wb… 不要用1wb…
10/11 21:24, 29F

10/11 21:24, , 30F
你的自介文太亮了
10/11 21:24, 30F
ok 顏色部份已經修正

10/11 21:25, , 31F
「此後只會有一種經過深思討論過後穩定的判決」
10/11 21:25, 31F
還有 98 則推文
還有 3 段內文
10/11 21:36, , 130F
的判定。而且不管你說什麼聯絡方式
10/11 21:36, 130F
這邊要講的主要是:很多人都會犯的錯誤。 我當然知道每個人都可以主觀的認為哪些是容易犯的錯, 但是,由板主群和議定義哪些為容易犯的常態性違規, 可用和議後確定的標準判定來處理這類的違規,加速處理流程。

10/11 21:37, , 131F
板主"群"不見得都有空隨時回應你的和議。
10/11 21:37, 131F

10/11 21:37, , 132F
尤其是需要"三個人"討論的時候。
10/11 21:37, 132F
除非出現上述範圍以外的行為, 不然我也不是天天有空找你們和議, 和議的精神主要是讓判決有一致性, 變化不定的標準只會招來更多的申訴,剝奪你可用的時間。 既然你已經對很多檢舉感到厭煩,為何要讓更煩的申訴找上門?

10/11 21:37, , 133F
迫不迫切不是板主群決定的,而是板眾。
10/11 21:37, 133F

10/11 21:38, , 134F
以現在的處理速度我認為都已經算相當緩慢了。
10/11 21:38, 134F

10/11 21:38, , 135F
要如何在和議制的情況下有效處理不斷增加的置底檢舉
10/11 21:38, 135F
上面說了

10/11 21:38, , 136F
以及"可能會有板眾檢舉只寄給單一板主"的情況?
10/11 21:38, 136F
你不會轉信? 信件前大寫F 然後按N改成要寄的ID。

10/11 21:43, , 137F
針對檢舉問題,我跟麥子討論過學八卦板開一個
10/11 21:43, 137F

10/11 21:43, , 138F
LOL板專屬檢舉板的問題,但這本身是大工程
10/11 21:43, 138F

10/11 21:43, , 139F
而且會改變板眾一直以來習慣的檢舉生態
10/11 21:43, 139F

10/11 21:43, , 140F
所以還需要討論。所以我的問題就如同前面所述
10/11 21:43, 140F
原來是你本身面對於檢舉問題找不到解答, 所以挑著和議制度來進行意見徵取嗎? 我告訴你要解決檢舉過多的問題,我認為合適的解決方法, 就從自己做起,看看各類違規文所佔的比例, 哪些項目容易令板友違規,就該審視是否是規定嚴苛造成檢舉過多。 你要把好球帶畫的小、畫的變型、自然壞球就多。 然後,統一的好球帶,不用主審就可以判定好壞球。 -- 接下來會提出政見說明 ※ 編輯: no4 來自: 111.248.180.8 (10/11 22:16)

10/11 22:17, , 141F
嚇到我 還以為嗨爪為了我回一大串推文>///<
10/11 22:17, 141F
等等,除了政見 6,還有哪些寫的不夠直白需要解釋... 政見 6,必須經過溝通才會有方向。 ※ 編輯: no4 來自: 111.248.180.8 (10/11 22:21)

10/11 22:22, , 142F
所以簡單說。就是一樣放棄效率。那我不認為跟之前有
10/11 22:22, 142F

10/11 22:22, , 143F
什麼差異。因為效率都是"用嘴說"出來的
10/11 22:22, 143F
所以你的意思是你不會有任何議題會與其他共事者有相同的看法? 真是個事事抱持特殊看法的人呢。 還是你只是想要保障可以任由你恣意判決的權利? ※ 編輯: no4 來自: 111.248.180.8 (10/11 22:25)

10/11 22:26, , 144F
認真看文時間到~
10/11 22:26, 144F

10/11 22:30, , 145F
"討論"判決跟"和議"是兩回事。
10/11 22:30, 145F

10/11 22:30, , 146F
以現在當例子,po11跟我就可以討論判決。
10/11 22:30, 146F

10/11 22:30, , 147F
這不代表"所有判決"我們都需要"一起決定"
10/11 22:30, 147F

10/11 22:30, , 148F
至於標準,要怎麼畫,那也只是空談
10/11 22:30, 148F

10/11 22:31, , 149F
怎樣的標準才叫做"常態性",怎樣才不是
10/11 22:31, 149F

10/11 22:31, , 150F
沒有明確範例,就都只是空談。你也許說得很理想
10/11 22:31, 150F

10/11 22:31, , 151F
但我祝福你如果上任之後能有一樣有效的作為。
10/11 22:31, 151F

10/11 22:33, , 152F
簡單說,我不懂你如何能"恢復和議"又避免
10/11 22:33, 152F

10/11 22:33, , 153F
之前為人詬病的"效率慢導致鬧板人士很晚才被處理"
10/11 22:33, 153F

10/11 22:33, , 154F
的問題。
10/11 22:33, 154F

10/12 00:06, , 155F
這種政見 很明顯就覺得時間是無限的 加油吧
10/12 00:06, 155F

10/12 00:58, , 156F
前版主想帶領他的宅宅們帶風向了
10/12 00:58, 156F

10/13 03:25, , 157F
快上,我要看你跟hydra戰,一定很精采
10/13 03:25, 157F

10/13 20:45, , 158F
阿反正你就選不上啊
10/13 20:45, 158F

10/14 00:02, , 159F
支持小板主
10/14 00:02, 159F

10/18 05:10, , 160F
完全天馬行空不切實際,別人給你建議還說別人不懂
10/18 05:10, 160F

10/18 05:11, , 161F
就算當上版主也只會整天內鬥吧,然後說沒有效率是別
10/18 05:11, 161F

10/18 05:12, , 162F
的版主的錯,因為他們沒照我的方法做
10/18 05:12, 162F
文章代碼(AID): #1IL_efQw (LoL)
文章代碼(AID): #1IL_efQw (L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