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La Frontera 第3章 Spice Island 改版內容
2007/08/01更新詳細項目
1● Chapter3追加新街道。
● 追加新的開拓地。
● 追加新的海盜島嶼。
2● 追加新陸地。
3●追加「專門艦建造」的相關功能。
4●追加「大師制度」的相關功能。
5●追加「大師」稱號的相關功能。
6●追加「大投資戰」的相關功能。
7●追加「商會競賽」的相關功能。
8●追加與公認商會Ran3 ~ 4相關的功能。
9●追加與新職業「大海盜」相關的功能。
10●追加以下各項關於高級公寓的功能:
‧追加新的改造計畫
‧追加新家具
11●追加新任務。
12●追加新的發現物。
13●追加新的發現地圖。
14●追加論戰用的卡組。
15●追加新船種及製造新船所需要的配方。
16●追加新的裝備物品。
17●追加新道具。
18●追加新的船首像。
19●追加新配方。
20●追加新NPC。
21●追加新的選擇技能。
22●追加新的副官候補人選。
23●追加新的執事人選。
24●追加新的定期船航路。
25●追加玩家可透過達成敕命任務、貢獻開拓地、交納、捐贈等行為獲得
『國家貢獻勳記』的新功能。
26●在自訂欄登錄內可設定的技能中追加副官技能及選擇技能。
27●追加「激勵信件」的相關功能。
28●追加船的大砲(船身砲)在 CG中的砲門數。
29●當轉職時,原先的的優惠技能(或稱為專屬技能)變成非優惠技能時,
因為必要熟練度變為兩倍的關係,因此本次也將熟練度調整為兩倍。
※實施之後,玩家轉職時就不會失去熟練度了(小數無條件捨去)
30●調整新大陸與歐洲貿易的平衡度
※將近距離交易和遠距離交易所產生的利益平衡度作調整。讓新大陸和東南亞所產出
的名產利益上升,並且讓伊伯利亞半島某部分因近距離交易所產生的利益下降。
31●變更上納品的功能:
‧上納品會以「戰利品」的方式轉移給海盜,並可在海盜島上以高價賣出。
‧當上納品被使用的時候,位於戰場上的艦隊成員所持有的全部金錢就會減半,
作為支付海盜的金額 。
※退出戰場或無法航行的船不必支付。
‧當上納品被使用的時候,無法交戰的狀態由原先的十分鐘更改為五分鐘。
‧當船隻無法航行被救助之後,所呈現的無法交戰狀態由原先四分鐘更改為十分鐘。
32●海盜島的入港條件變更
※惡名達到1500以上可無條件入港,惡名為1000以上則需要付出10萬賄賂金才可入港。
33●玩家決鬥之後變更為裝備品不會受損
34●大海戰的勝負判定基準變更為以下情況:
75 % 以上 歷史的勝利
65 %~ 74 % 大勝利
55 %~ 64 % 勝利
51 ~ 54 % 艱難獲得勝利
50 % 平手
●大海戰勝負結果所給予的影響度變更之前的兩倍。
35●變更造船廠的指令按鈕順序。
36●整為定期船到達目的城市之後,即使沒有得到入港許可也可繼續乘船。
※若沒有得到入港許可,即使已經到達港口也不能入港。
37●修正為若玩家接受在期限限定任務的情況下執行「自動回航」和「副官回航」時,
所接的期間任務就無效。
38●在技能使用中實行梭哈或論戰的時候,原本使用中的技能更改為中斷。
39●玩家在體驗版中無法實行商會的「交貨」指令,也無法接受公認商會所給的優惠。
40●變更為部分船隻配件可在東南亞及印度支那的都市購入。
41●體驗版(試玩制)等級總和20級以下免費。
※凡是變更制別為計時制或包月制,不論等級是否為20級以下,皆需付費才可登入。
※體驗版限制項目:
‧總和等級20為止
‧總和名聲最高只能到4000
‧技能等級不會超過5級
‧即使是體驗版也可進行交易
‧無法駕駛載貨量350以上的船
‧無法僱用副官
‧無法對玩家發動戰鬥
‧無法成為商會會長
‧無法被委任為商會會長
‧無法看到商館商店可使用的人數
‧無法在商會販售商品
‧獨特發現物的任務無法分享接受
‧無法使用公頻機能
‧無法接受大海戰任務
‧無法進行連盟投票
‧無法接受商會的好處
‧無法購買回航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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