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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討論] 關於著作權法
共 3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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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規定是著作一完成就取得著作權法. 但對外國人有特別規定 好像是第4條還第5條. 必須在著作完成後第一次發行在台發行. 或者第一次發行在國外 之後30日內必須在台發行. 才能取得著作權 有著作權才是著作權法保護的對象. 並且我國是採權利互惠主義的國家. 可能也要該外國有保護本國 我們才互惠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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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純就幾個問題來看好惹.. 我分享檔案有沒有違法?. 答案很簡單,"有".. 咎意散佈/修改都違反著作權法,. 不論是國內或國外都一樣,沒什麼好說的.. 開發遊戲的公司倒閉,那著作權或圖像權之類的東西還有效嘛?. 答案也是"有",替遊戲申請的各種權項一樣被保護,. 要不要告是一回事,但權利所屬還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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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有分要件與效果 這是現代法治國的基本原理. 也就是符合要件才產生效果 以此來使國民依法生活. 簡單的說 並不是所有的情況一概都適用著作權法. 我國是採用著作一完成就取得權利的立法例. 跟商標法不同 無須再去登記就取得權利. 任何人隨便在家裡寫一篇文章 就有該篇文章的著作權. 但也因為無須登記 欠
(還有741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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