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清水紫雲巖第三十二屆『觀音盃』
清水紫雲巖第三十二屆『觀音盃』
全國象棋比賽實施辦法
一、宗旨:慶祝觀音佛祖佛誕並發揚民俗國粹,倡導益智休閒活動,
提昇象棋技藝水準。
二、指導單位:臺中市政府、
中華民國象棋教育推廣協會、
清水區公所。
三、主辦單位:清水紫雲巖管理委員會。
四、協辦單位:臺中市象棋協會、
臺中市臺中港象棋協會、
台中市象棋文化協會。
五、比賽日期:
1.高段組、段位甲、乙、丙組:民國102年8月17日初賽、18日決賽。
第一天上午08:30 ~ 09:30報到,
09:30開幕典禮,10:00準時開始比賽。
第二天上午進入決賽者,09:00準時開賽。
2.級位各組:8月18日舉行,上午08:30 ~ 09:10報到,09:30準時開賽。
六、比賽地點:臺中市清水紫雲巖文化大樓(清水區光明路三五號)。
七、報名日期:
1.自7月20日起至8月8日止,一律傳真或通訊報名,報名後請於
上班時間(星期二 ~ 星期日上午8:30至下午4:30)來電確認
(04-2623-1867)
2.為便利賽程安排,以郵戳為憑,逾期或電話報名概不接受辦理,
敬請見諒。
八、報名地點:
清水紫雲巖管理委員會(臺中市清水區光明路35號)
電話:(04)2623-1867 傳真:(04)2622-7019。
請上網 www.qingshui.taichung.gov.tw 查詢相關內容。
查詢比賽相關事宜請洽0921-787-925鍾機謀老師。
九、比賽組別:
1.高段組:段位五段以上。
2.段位甲組:段位三至四段。
3.段位乙組:段位二段。
4.段位丙組:初段。
5.級位甲組:級位一級至三級。
6.級位乙組:級位四級至六級。
7.級位丙組:級位七級至九級(限國中以下學生)。
8.級位丁組:級位十級以下(限國小以下學生)。
十、參加資格:
1.各組均歡迎全國棋友踴躍參加。
2.凡曾經參加本會比賽優勝者,各組前四名本屆比賽必需晉組報名。
十一、比賽辦法:
1.各組比賽進行採國際瑞士制比賽。
2.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象棋規則。
3.未盡事宜,悉由裁判決定之。
十二、獎勵(獎金):
1.高段組:第一名參萬元、第二名貳萬元、第三名壹萬元、
第四名捌仟元、第五、六名陸仟元、第七、八名肆仟元、
第九、十名參仟元、第十一、十二名貳仟元、
第十三至十六名壹仟元。
2.段位甲組:第一名壹萬伍仟元、第二名壹萬元、第三名陸仟元、
第四名肆仟元、第五、六名參仟元、
第七、八名貳仟元、九、十名壹仟元。
3.段位乙組:第一名壹萬元、第二名捌仟元、第三名陸仟元、
第四名、肆仟元第五、六名貳仟元、第七、八名壹仟元。
4.段位丙組:第一名柒仟元、第二名伍仟元、第三名肆仟元、
第四名參仟元、第五、六名壹仟伍佰元、第七、八名壹仟元。
5.級位甲組:第一名肆仟元、第二名參仟元、第三名貳仟元、
第四名壹仟伍佰元、第五至八名壹仟元。
6.級位乙組:第一名貳仟元、第二名壹仟伍佰元、第三名壹仟元、
第四名捌佰元、第五至八名陸佰元。
7.各組前四名另頒發獎盃、獎品;其他得獎者另頒發獎品乙份。
8.段位組進入決賽選手,未列名次者發給獎品乙份。
9.級位丙丁組:第一至第四名頒發獎杯獎品各乙份;
第五至八名頒發獎品各乙份。
10.高段組第一名升七段,二、三、四名升六段;
段位甲組第一、二、三、四名升五段,五、六、七、八名升四段;
段位乙、丙組前四名各升一段; 級位甲組前四名升初段;
進段者未領取證書不得參加下次比賽。
十三、住宿規定:
1.遠道選手比賽前一天晚上起得逕向大會登記免費提供住宿
(請於報名時註明),並請共同保持寢室清潔。
2.住宿選手禁止在寢室內吸煙及嚼檳榔、喝酒或賭博等。
3.住宿選手須於午夜十二時前熄燈就寢。
4.不遵守前項規定者,主辦單位得取消住宿,請其退房。
十四、備註:
1.凡參賽者均贈送精美紀念品乙份,
並供應8月17日午餐、晚餐;8月18午餐。
2.凡遲到超過十五分鐘者,該場次裁定對方勝局。
該選手必須向大會表明繼續參賽,否則以棄權論。
3.參賽者必須自己棋力報名參賽否則主辦單位得視參賽者之實際棋力,
更改其組別,參賽者不得異議。
4.報名後請勿棄權,因事未克參加時請事先通知主辦單位,
否則取消參加次屆比賽資格。
5.各組進入決賽選手必需賽完全程,否則取消參加次屆比賽資格。
6.參加比賽選手請服裝整齊,不得穿拖鞋並保持會場秩序與清潔,
比賽會場禁止吸煙及嚼檳榔以提高棋士良好形象。
(文化大樓全樓禁止吸煙)
7.各組報名時必須填寫棋力。
8.分組資料請於8月12日上網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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