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Carson City 卡森市 規則問題
有幸經由Allen大拿到Carson City+擴充
目前還沒有跑過遊戲,只有看說明書
不過說明書翻了又翻還是有一些問題找不到解答
想請問有玩過的板友:
1.拿到的revolver(左輪手槍),除了版圖上唯一的三把槍使用過要歸還,
是否衝突完都視為使用過要棄掉?
還是可以一直保留?
光看說明書的敘述,好像是可以保留的意思,
因為說明書都只有說衝突完要將牛仔放回
(但可以一直保留槍似乎太強?狂拿槍變軍火王,幾乎可以自由選擇動作)
小結:可以保留
2.在第二個放置牛仔的階段,先喊pass的人可以將自己的順序token移到第一個位置
也就是變成第一順位。
我的問題是,如果手上的牛仔比較少,別人還沒放完自己已經放完了
這時候輪到自己別無選擇勢必要pass,那還可以將token變成第一順位嗎?
3.Captain的能力,紅、黃面分別是
黃:The player helped by the captain may immediately pay $1 to
get one extra cowboy from the general reserve, or $4 to get
two extra cowboys from the general reserve, or $9 to get
three extra cowboys from the general reserve.
紅:You pay either $3 to receive a revolver tile, or $9 to receive
tow revolver tiles. You keep these revolver tiles until the end
of the game.
這邊我的問題是:
(1)紅面的敘述加了一個either,似乎是指二擇一的關係,但是黃面就沒有either,
相較之下可能是指三個動作同時都可以做,也就是花14元可以得到6個cowboys,
但這樣似乎又太強了@@難道黃面只是因為說明書忘記加個either嗎?XD
(2)另外可以看到紅面敘述最後面有說可以保留revolver tiles到遊戲結束,其他
地方又沒有這樣的敘述,也就是衝突完的revolver tiles不能保留,
那跟我的第1個問題的結論好像又有點衝突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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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以上這些問題,我自己的結論是為了避免拿槍太強,衝突完的槍要棄掉,但是用
Captain的能力得到的槍,因為有說可以保留,所以可以保留到遊戲最後。
這樣正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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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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